摘要:消防连廊上不能做设备间。《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提问
Questions
&
解答
Answers
请问消防连廊上面能做设备间吗?
市消防救援支队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
消防连廊上不能做设备间。《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因此,消防连廊的结构和设施不得被擅自改变或破坏。消防连廊是紧急疏散通道,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不得被任何设备或物品占用。
电瓶车电池可以拆下来拿车间里充电吗?
温州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专班办公室车间里易燃可燃物多,电瓶车电池拆下来拿到车间里充电存在安全隐患。《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住宅小区管理责任人以及住宅小区以外居住人数较多的出租户应当按照规范为其员工、居民、承租人设置集中或者相对集中的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停放、充电场所,设置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的充电设施;在室内场所设置集中或者相对集中的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停放、充电区域的,应当采取防火防烟分隔措施,配备监控、报警、灭火等设施。
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充电安全的日常巡查,制止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室内场所充电。
因此,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电池应在指定的安全充电区域进行充电,并确保充电操作正确无误。
屏幕前的你还有什么问题?快在下方留言区给我们留言哦~来 源:温州消防全媒体中心
编 辑:吴若宁一 审:金鹤立
二 审:叶 聪终 审:潘长聪来源:温州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