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补贴对象。县内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含易迁群众)。具体由各乡镇(街道)负责其辖区内补贴对象的确定及核实报送(符合政策的易迁群众,由迁出地乡镇或街道负责核实报送)。
镇雄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镇雄县2025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公示
镇雄县2025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一卡通”兑付工作已全面启动,现将我县2025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实施范围和内容
(一)补贴对象。县内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含易迁群众)。具体由各乡镇(街道)负责其辖区内补贴对象的确定及核实报送(符合政策的易迁群众,由迁出地乡镇或街道负责核实报送)。
(二)补贴分配依据。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确认面积为基数,根据实际情况核减不得享受补贴的7种情形,同时,按照2023年12月28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按照实地现状认定地类规范国土调查成果应用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59号)文件中明确的耕地定义,以实地地类(即:地类现状)核减非耕地后的耕地面积作为申报补贴资金的依据。〔耕地是指利用地表耕作层种植粮、棉、油、糖、蔬菜、饲草饲料等农作物为主,每年种植一季及以上(含以一年一季以上的耕种方式种植多年生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含轮歇地、休耕地),以及直接利用地表耕作层种植的温室、大棚、地膜等保温、保湿设施用地〕。
(三)补贴测算及分配方式。本次拨付的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2577万元,以各乡镇(街道)2025年核减后的耕地面积(以下简称补贴面积)为测算依据,按以下公式测算并进行分配:
某乡镇(街道)的补贴金额=上级下达到全县的2025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资金总额12577万元÷2025年全县补贴面积总数×该乡镇(街道)2025年补贴面积总数。
(四)补贴标准。81.09元/亩。
(五)不得享受补贴的七种情形。
一是已作为畜牧养殖场、渔业养殖场占用的耕地。
二是已颁发林权证的林地或已享受退耕还林政策的耕地。
三是成片耕地已转为设施农业用地情况,包括:在设施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生产设施用地和辅助设施用地(如:工厂化作物栽培的连栋温室用地,水产养殖池、工厂化养殖池等生产设施用地,育种育苗场所、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检验检疫监测用地和环保设施用地);以及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从事农业生产的配套设施用地(如:晾晒场、粮食烘干设施,粮食和农资、农机具临时存放场所用地)。
四是非农业征(占)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
五是对抛荒1年以上的耕地,取消次年补贴资格,由其所属的村集体等组织开展复耕复种后,才能纳入补贴范围。
六是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
七是擅自转为林地、园地的耕地等。
二、补贴资金兑付流程。本项目纳入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平台发放和管理,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由各乡镇(街道)核实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将审核合格的材料录入“一卡通”管理平台,审核校验通过后,推送至县财政局复核后,通过“一卡通”管理平台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至补贴对象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三、“一卡通”未办理或遗失的处理办法。按照全省“一卡通”管理相关规定,我县所有补贴对象“一卡通”账户为云南省内发行的“社会保障卡”(简称“社保卡”,也就是我们看病报销医保用的医保卡)。如果补贴对象社保卡未办理或遗失的,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时到社保卡发卡银行(目前,与我县已签协议合作,支持办卡、补卡的社保卡发卡银行有中国建设建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云南省农村信用社。社保卡正面左上角有发卡银行名称)服务网点进行办理或挂失补办;未激活社保卡金融功能的,也请到社保卡发卡银行进行激活。
公示时间:2025年6月9日-2025年6月13日。如有异议或要咨询本项目政策的,请在公示期内上班时间(8:30—12:00,14:30—18:00)与其辖区内公示联系人联系(详见附件2),也可与镇雄县农业农村局联系。
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李映贤,电话:13887040677,邮箱:zxxnyncjcyb02@163.com,联系地址:镇雄县农业农村局产业办(镇雄县南台街道办事处世贵街89号503室),邮编:657200。
镇雄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9日
附件1:镇雄县2025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测算汇总分配表.xls
附件2:镇雄县2025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咨询联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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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致富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