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临沂网评丨别让“文字游戏”模糊了消费权益

B站影视 电影资讯 2025-06-10 15:30 1

摘要:在中共临沂市委网信办的指导下,临沂市融媒体中心(传媒集团)“在临沂”客户端品牌栏目“在临沂网评”全方位集纳、展示全市优秀网络评论作品,剖析社会热点,回应群众关切,广泛凝聚共识,汇聚奋进力量,努力在全市范围打造有态度、有深度、有温度的网络评论生态圈,传播临沂好声

编者按:在中共临沂市委网信办的指导下,临沂市融媒体中心(传媒集团)“在临沂”客户端品牌栏目“在临沂网评”全方位集纳、展示全市优秀网络评论作品,剖析社会热点,回应群众关切,广泛凝聚共识,汇聚奋进力量,努力在全市范围打造有态度、有深度、有温度的网络评论生态圈,传播临沂好声音,汇聚临沂正能量。

近日,白象方便面的“多半袋面”引发了舆论热议。消费者在购买时,本以为“多半”意味着面饼多出半袋,可仔细查看后才发现,“多半”实则是品牌名称中的注册商标,并非对产品分量的描述。这样的“文字游戏”,让不少消费者大呼“上当”,也将产品宣传的规范问题再度推到了公众视野前。

从市场宣传的角度看,商家为产品打造独特的标识本无可厚非。白象申请“多半”商标,或许是想在竞争激烈的方便面市场中,通过差异化的品牌名吸引消费者目光。但当“多半袋面”“多半桶面”这样的表述出现在包装显著位置,旁边还配以“大分量、倍满足”等字样,而“‘多半’是注册商标”的说明却蜷缩在包装角落时,这种信息呈现方式难免会误导消费者。毕竟,在快节奏的消费场景里,多数人不会仔细研读包装上的每一行小字,而是凭借直观感受做出购买决策。消费者看到“多半袋面”,第一反应自然是面饼分量增加,这是人之常情。可现实与预期的落差,极易引发消费者的不满,损害品牌在消费者心中的形象。

从法律层面而言,商家的宣传行为必须符合相关法规,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尽管企业拥有商标的合法使用权,但在实际宣传中,若利用商标设计与包装布局误导消费者对产品核心属性(如分量、功效等)的认知,便涉嫌违反该法律条款。有律师也指出,“多半袋面”的宣传组合极易使消费者产生误解,若商家无法证明已充分、清晰地向消费者解释“多半”的真实含义,就可能侵害消费者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同样对虚假广告有着严格界定,若广告内容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方式欺骗、误导消费者,构成虚假广告,将面临法律惩处。

类似的“文字游戏”并非个例。在消费市场中,部分商家为追求销量,常采用模糊、误导性的宣传手段。比如,某些食品宣称“富含多种维生素”,却不标明具体含量;一些护肤品打着“纯天然”旗号,实际添加了多种化学成分,这些宣传方式都在一定程度上误导了消费者。长此以往,不仅破坏了市场的诚信环境,也增加了消费者选择产品的难度,阻碍了市场的健康发展。

面对此类现象,企业应增强自律意识,坚守诚信经营底线。在宣传产品时,要充分考虑消费者的理解习惯,避免使用容易引发歧义的表述。即便拥有合法商标,也应确保宣传信息准确、清晰,让消费者能够明明白白消费。监管部门也需加大监管力度,严格审查各类产品宣传文案,对于存在误导嫌疑的宣传行为,及时责令整改,并依法予以处罚。同时,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细化对宣传用语的规范标准,不给不良商家钻空子的机会。消费者自身也要提高警惕,购买产品时多留意细节,若发现商家存在误导宣传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消费市场中,产品的质量与诚信的宣传才是赢得消费者信赖的根本。企业不应在“文字游戏”上绞尽脑汁,而应将精力投入到提升产品品质、优化服务体验上。只有让消费者感受到实实在在的价值,品牌才能走得更远,市场才能更加繁荣有序。

为切实推动临沂市网络评论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强网络内容建设,中共临沂市委网信办联合临沂市融媒体中心(传媒集团),以“在临沂网评”栏目为依托,启动“好评临沂”网络评论大赛。“在临沂网评”栏目现长期向社会各界广泛征稿,欢迎全社会评论创作爱好者踊跃投稿!

来源:在临沂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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