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聚·法治同心圆】寻甸法院:力度与温度并行 探索基层执行破局之道

B站影视 韩国电影 2025-06-10 15:25 1

摘要:在滇东北的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多民族文化的交融与相对不平衡的经济发展并存,使得矛盾纠纷呈现出多元复杂的态势。长期以来,寻甸法院的执行工作深陷“案件多、执行难、效果差”的困局,大量案件因被执行人隐匿财产、履行能力不足等因素陷入僵局。

在滇东北的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多民族文化的交融与相对不平衡的经济发展并存,使得矛盾纠纷呈现出多元复杂的态势。长期以来,寻甸法院的执行工作深陷“案件多、执行难、效果差”的困局,大量案件因被执行人隐匿财产、履行能力不足等因素陷入僵局。

近年来,寻甸法院紧紧围绕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纲要(2019-2023)》及上级法院工作部署,以改革创新为驱动,探索出一条兼具“力度”与“温度”的执行之路,为基层治理现代化注入强劲司法动能。

创新管理模式

构建集约高效执行体系

寻甸法院以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为核心,构建起 “1个大中心+N个小团队”“大前台、强后台”的执行管理架构。

执行指挥中心作为“大前台”,承担着案件信息录入、文书制作、财产查控、流程节点监控等约90%的事务性工作,借助信息化手段实现全流程数据化管理。

各执行团队努力自我提升,专注于案件的研判、决策与处置,成为“强后台”。寻甸法院根据案件类型、标的大小和复杂程度,组建了快速执行团队、财产处置团队等专业化队伍,并在此基础上有效推行“分段执行+团队办案”模式。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先由指挥中心进行初步筛查和财产查控,再根据查控结果进行繁简分流。简单案件直接移交快速执行团队,从立案到结案平均用时不超过15天;复杂案件则分配至相应专业团队,通过团队协作、集体攻坚,研定实施个性化执行方案。

自实体化运行以来,寻甸法院执行质效逐年提升。执行案件结案平均用时从2019年的95.53天大幅降至2024年的37.54天,降幅达60.7%;执行完毕案件平均用时从75.76天缩短至19.14天,下降74.73%。近六年,快速执行团队首执案件结案占首次执行总结案的85%,执行工作实现了从“分散低效”到“集约高效”的跨越式转变。

强化执行力度

筑牢司法权威坚实防线

➤多维调查,挖掘查控体系支撑力

寻甸法院秉持“如我在执”理念,构建起“线上+线下”立体化财产查控体系。线上依托“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实现对被执行人银行存款、车辆、不动产等16类财产的一键式查询;线下则建立常态化现场调查机制,执行干警深入田间地头、社区村落,对线上查无财产的案件展开“地毯式”摸排。2024年全年,寻甸法院执行干警开展现场调查超800件次,足迹遍布全县16个乡镇街道。

同时,寻甸法院做实24小时执行线索举报热线,干警随时待命响应,仅2024 年就通过该渠道获取有效线索200余条,执结案件80余件。

➤刚性执行,形成强大司法威慑力

寻甸法院作为典型的农村地区法院,面临着诸多客观条件叠生的执行难题,如近五年来,5万元以下小标的案件占每年受理执行案件数的比例均超60%,有财产可供处置案件占比平均为15.68%,其余案件经查询被执行人名下均无可处置的动产、不动产等财产,且当事人配合法院执行的意识较低、传票传唤和电话传唤被执行人到庭履行效果较差等。

故在传唤、拘传时,寻甸法院执行局一直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当场表示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的人身及住所依法进行搜查,依法查找可供执行的财产;对于拒不申报财产、转移隐匿财产、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2019年以来,累计罚款149人,司法拘留523人,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者形成强大的司法威慑力。

➤精准惩戒,激活诚信建设内驱力

寻甸县外出务工人员和外来务工、经商人员较多,社会人员流动大,被执行人为外地人及在外地务工人员超过40%,寻甸法院严格落实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等信用惩戒措施。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依法发出限制消费令;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违反限制消费令等行为的被执行人,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通过信用惩戒的刚性约束有效倒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2024年,发布到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883人,限制高消费2007人,促使1133人主动履行义务后完成信用修复。

➤专业处置,提升胜诉权益兑现力

财产查询后,有财产案件分流至“财产处置团队”。该团队配备专业工作人员,引入第三方辅助机构驻院办公,对财产处置的各项工作进行精细化、准确化和合法化的研磨探讨,实现执行财产统一管理、依法操作、集中处置。同时依托信息化手段精准查控、严格程序、合法拍卖,提高财产处置的及时性、专业性和规范性。

2019年以来,通过不断加大财产处置力度,平均每年处置财产266件,年均网拍480次,合计成交金额达47871.51万元,有效提升了执行财产的变现效率,有力缩短了胜诉权益的兑现时限。

彰显执行温度

传递司法为民人文关怀

在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的同时,考虑到整体社会经济发展的时代背景,特别是部分被执行人主观上并无逃避执行的恶意,寻甸法院在保障申请执行人权益的同时,充分考量被执行人的实际困难,努力寻找双方利益的平衡点,提升执行的温度。

➤灵活查封,分类施策保障发展

执行过程中,严禁超标的查封,精准把握限额冻结,灵活采取执行措施。对于农产品等财产,采取“活查封”措施,允许被执行人继续种植或养殖,并因地制宜采用“隐形竞价”等灵活变卖方式,既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权益,又避免了农产品的浪费。

对暂时经营困难但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优先采取“活封活扣”措施,如允许企业继续使用被查封设备进行生产,避免因执行导致企业停产倒闭。既保护胜诉债权人合法权益,又维持被执行人履行能力,充分发挥被查封财产经济效用,全力护航营商环境。对确无一次性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引导双方达成“分期履行协议”,给予合理宽限期限。

➤刚柔并济,化解家事纠纷矛盾

作为基层法院,寻甸法院近六年来受理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数量占总受理案件数的平均占比达到26.87%,案件涉及人身关系、情感因素、伦理道德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多重因素,执行过程中存在对抗情绪强烈、行为义务履行难度大及强制执行可能加剧矛盾等问题。寻甸法院坚持情感修复导向,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及柔性执行等原则,采用调解前置和多元协作的方式,坚持以中华传统优秀家庭文化为指引,全面考虑双方诉求和关切,必要时联合妇联、居委会进行心理干预,兼顾法律效力与家庭关系修复,竭力化解家事纠纷矛盾。

2024年,执结婚姻家庭纠纷案件177件,其中执行完毕129件,达成和解终结执行20件。

➤分级惩戒,创新守信激励机制

在执行过程中,精准采取惩戒措施是平衡司法权威与当事人权益保护的关键,寻甸法院在依法谨慎适用的同时,坚持必要性原则、比例原则及教育与强制结合原则,根据个案特殊情形,建立分级机制,使惩罚与情形相适应,通过惩戒传递司法权威,同时注重释法说理,促使当事人主动履行。

对于主动纠正行为的被执行人,可缩短失信公示期或提前解除惩戒;对于拘留期间家属代其履行义务且认识到自身过错的当事人,提前解除拘留措施;若强制执行可能影响子女上学、就医的,可暂缓措施并设置履行缓冲期;对于及时履行完毕的当事人,立即解除查封、冻结、扣押措施,并屏蔽被执行人信息。

➤为民司法,全力守护民生福祉

寻甸法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聚焦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纠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等涉民生案件,加大执行力度,定期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2024年,执结涉民生案件共计303件,实际执行到位并完成发放691.21万元,其中,发放农民工工资共计238.11万元。

对于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申请人因案件陷入经济困难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案件,寻甸法院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协调民政部门积极开展社会救助,切实保障生活困难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司法温度。

近六年来,寻甸法院共计受理司法救助案件38件,救助金额合计142.42万元,其中救助儿童1人,救助妇女20人,协调民政部门救济3件。

执行有力度,严厉打击规避、逃避执行行为,及时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是执行工作的重心和主线。

执行有温度,秉持善意文明理念,在法律框架内与当事人共同解决问题,妥善化解纠纷,传播司法善意。

寻甸法院将持续深化“力度”与“温度”兼具的执行模式建设,以执行机制改革纵深推进为动力引擎,进一步优化执行生态,更好保障执行申请人胜诉权利,依法保护被执行人合法权益,切实将司法裁判效力转化为群众“可感知、可触及”的公平正义,为辖区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平安昆明发布

责任编辑:吴沅锦

来源:云南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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