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城固县一女子深夜噪音扰民,被判赔偿7500元

B站影视 港台电影 2025-06-09 16:41 2

摘要:深夜播放高分贝音乐或者频繁聚会喧闹,影响邻居的休息和生活,可能存在侵权行为。近日,陕西省汉中市城固县一女子因此吃了官司,被判停止在居住场所制造超标噪音,赔偿邻居7500元损失。

民主与法制网讯(通讯员于黎阳)深夜播放高分贝音乐或者频繁聚会喧闹,影响邻居的休息和生活,可能存在侵权行为。近日,陕西省汉中市城固县一女子因此吃了官司,被判停止在居住场所制造超标噪音,赔偿邻居7500元损失。

王先生和徐女士均居住在陕西省汉中市城固县一栋商品楼内,王先生居住在下层,徐女士居住在上层。近年来,王先生经常发现从徐女士家传来高分贝的音乐声和频繁的聚会喧闹声,尤其是在深夜和凌晨时段,严重影响了王先生的休息和生活。尽管王先生多次向物业和徐女士提出抗议和协商,但各方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2024年5月,王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徐女士停止制造噪音,赔偿其因此受到的人身损害赔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1.5万余元。

诉讼中,王先生向法院提交了录音、邻居证言等相关证据,证明在噪音发生期间,其被医院诊断为神经衰弱,并详细陈述了噪音对其生活的影响。徐女士辩称,自己的生活习惯并未违反法律规定,且噪音并非持续不断,不足以构成侵权。

承办法官根据原、被告双方的陈述及证据,认为被告深夜活动产生的噪音经鉴定超过法定标准,且持续时间及频率已超出相邻关系中“必要容忍”范畴,构成对原告生活安宁权的侵害。原告神经衰弱诊断与噪音刺激存在部分关联性,被告虽主张“多因一果”,但未提供反证推翻因果关系链条,原告长期睡眠障碍可认定为精神损害事实。

经过法官释法明理,徐女士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表示愿意赔偿王先生损失,并表达了调解意愿。考虑到双方系邻里关系,法官依法对案件进行了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徐女士停止在居住场所制造超标噪音的行为,一次性赔偿王先生各项损失7500元。

来源: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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