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北京,男子在家准备睡觉,突然又听到楼下一阵轰隆隆的噪音,他不堪其烦,不知道楼下的储物室怎么会有那么大的噪音,他就下楼一看,结果发现邻居家的储物室变成了超大的鱼池,里面养着各种各样的鱼,有增氧泵,有过滤泵,有大功率的排风扇,它们24小时运转着。
北京,男子在家准备睡觉,突然又听到楼下一阵轰隆隆的噪音,他不堪其烦,不知道楼下的储物室怎么会有那么大的噪音,他就下楼一看,结果发现邻居家的储物室变成了超大的鱼池,里面养着各种各样的鱼,有增氧泵,有过滤泵,有大功率的排风扇,它们24小时运转着。
李先生住在1楼,他下班回家,已经身心疲惫了,他就想着好好休息,这段时间,他在休息的时候,总能听到莫名奇怪的噪音,让他休息不好,他整天都昏昏沉沉的,一回来就想睡觉。
可当他正准备入眠时,轰隆隆的噪音又响起,让他心烦意乱,无法入眠。
他抓耳挠腮,烦躁地起床,他就想搞清楚这些噪音,到底是从哪里来的。
这一次他沉下心来,把耳朵贴近墙边,仔细地倾听,终于他听清楚了,噪音就从地下室传来。
于是他就下楼看,结果眼前的一幕让他惊呆了。
原本这只是储物室的地下室,现在竟然变成了超大的鱼池,这个鱼池壮观又漂亮,这个鱼池就是邻居家姜先生的。
李先生住在1楼,他在楼下地下室,原来是姜先生的储物室,现在姜先生已将储物室改为鱼池的。
如果只是单纯的鱼池,和外面的鱼池一样,能够让人欣赏鱼,又没有什么噪音,李先生也不会有什么想法。
可他看到鱼池的增氧泵,过滤泵,超大功率的排气扇,在那里高速地运转着,这难怪会发出轰隆隆的噪音。
看到这个超大的鱼池,李先生想起这段时间,自己一直被噪音打扰得睡不着,他就烦躁起来。
他得找姜先生谈一谈,这个鱼池一天不拆,他的休息时间就一天没有保障,他要让姜先生拆掉鱼池。
可是姜先生哪里会轻易拆掉鱼池,一个超大的鱼池,里面都是养着一些好看又珍贵的鱼,单单修建这个鱼池,他就花了不少钱,加上那些设备,也花了不少钱,而里面养的都是自己非常喜爱的鱼,拆掉鱼池,就是让他放弃自己的心爱之物,他舍不得,他拒绝了李先生。
他跟李先生说,这个储物室是他的,他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看到姜先生不愿拆掉鱼池,李先生想到以后自己不再有安宁之日,他的脾气也上来了,坚决要求姜先生拆掉鱼池。
既然姜先生不愿意自己拆掉鱼池,他只好起诉姜先生。
站在李先生的角度,他的生活因为鱼池的噪音,睡眠质量直线下降,姜先生的建鱼池行为,已经影响到李先生了,李先生提出要姜先生拆除鱼池的诉求,应该得到支持。
作为邻居,姜先生的行为,要有利于邻里之间关系的建设,他的鱼池产生的噪音,已经超出了正常的范围,那么是应该拆除的。
《民法典》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只是姜先生付出那么多的钱,他认为鱼池就是自己的储物室,就是自己的个人合法财产,他想建什么就建什么,让他拆除自己心爱的鱼池,他肯定是不乐意的。
但是不管他乐意还是不乐意,只要他的行为不利于邻里之间关系,不利于邻居的生活,他的鱼池就应该拆除。
经过李先生的努力,江先生的鱼池要在5月30日之前,搬完鱼,在7月30号日之前拆除鱼池,并且恢复原状。
李先生看到这个结果,也终于可以松了一口气,他也可以安然入睡了。
那么对于姜先生建鱼池,影响邻居生活的行为,你有何看法呢?
来源 生活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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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沙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