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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站影视 欧美电影 2025-06-09 07:26 7

摘要:6月5日住建部召开《住宅项目规范》实施新闻发布会。根据最新发布的《住宅项目规范》,住建部对新建住宅电梯设置作出明确规定,原标准要求7层起设电梯,这次《规范》提升为4层起设电梯。

住建部‌:4层及以上新建住宅必须设置电梯‌,较原标准7层起设大幅降低门槛

6月5日住建部召开《住宅项目规范》实施新闻发布会。根据最新发布的《住宅项目规范》,住建部对新建住宅电梯设置作出明确规定,原标准要求7层起设电梯,这次《规范》提升为4层起设电梯。

4层及以上新建住宅必须设置电梯‌,较原标准7层起设大幅降低门槛。‌每个住宅单元至少设置1台电梯;十二层及以上或高度超33m的住宅,每单元需至少2台电梯。

我国已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4层设电梯可解决老年人出行难题;‌方便日常搬运重物,减少爬楼梯的关节损伤风险;提升医疗救援效率。

同步调整的还包括:层高不低于3.0米(原标准提高20厘米);提升隔声性能、阳台栏杆高度等安全舒适性指标。该规范已于2025年5月1日正式实施


海南海口某法院创新调解,成功化解一起因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引发的群体性邻里纠纷

海口龙华法院近期通过创新调解方式,成功化解一起因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引发的群体性邻里纠纷,成为基层司法实践典型案例。‌

一楼业主指控15户高层业主在加装电梯时存在程序瑕疵:未提前协商设计方案与补偿方案,导致电梯紧邻其住宅,造成采光不足,阳台间距不足1米、通风受阻、噪音干扰及房屋贬值等问题。‌高层业主以"双三分之二"表决通过为由,认为程序合法,初期未重视低层业主的合理诉求。

法官团队通过分头调解,向原告释明相邻关系法律原则,并参考沿海地区补偿标准降低其预期。指导被告方推选诉讼代表统一意见,避免群体诉讼效率低下。最终促成高层业主集体向一楼业主支付经济补偿,同时通过示范调解避免同单元另一户低层业主后续诉讼。

案件强调加装电梯需履行《民法典》第278条规定的民主决策程序,同时要求对受影响业主进行充分协商与合理补偿。判决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支持民生工程、倡导相邻容忍"的裁判理念,与海南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政策形成协同。


成都天府新区法院判决支持业主诉求:顶楼电梯噪音超标须整改

四川成都天府某小区顶楼业主因电梯运行时产生持续低频噪音,夜间达45分贝以上,导致长期失眠,多次向物业反映未果后提起诉讼,要求整改并赔偿精神损失。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支持业主诉求,责令物业及开发商限期采取降噪措施。

经专业检测,电梯夜间运行噪音超过《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2010)规定的‌夜间卧室30分贝限值‌,违反《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四条。开发商未按标准安装隔音设施,需承担主要责任。

物业接到投诉后未及时联系维保单位排查,如检查导轨润滑、主机减震等,构成管理失职。‌法院认定长期噪音导致业主睡眠障碍,构成对健康权的侵害,判赔精神抚慰金5000元。

‌法院建议采取以下措施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加装电梯导轨减震胶垫、更换低噪音主机、井道隔音棉包裹;‌调整夜间运行模式,如22:00-6:00降低速度或暂停部分功能。


福建泉州出台电梯安全管理新规 将电梯管理纳入物业信用评价体系

福建泉州市近期出台的电梯安全管理新规,将电梯管理纳入物业信用评价体系。

电梯管理纳入物业服务质量五星级评价体系,重点考核共用设施维护模块。购买电梯责任险、加装物联网监测装置等可获评星加分。要求制定应急预案,每年至少1次演练,维保单位需24小时响应困人事件。‌严重故障可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

该政策通过"信用+监管"双驱动,构建了从日常维保到应急处置的全链条管理体系。


住房公积金助力城市更新

住房公积金作为重要的民生保障制度,近年来在支持城市更新方面发挥了显著作用。多地优化政策允许提取公积金支付加装电梯费用,缓解了城市更新中的资金压力,推动了居住环境品质提升和城市高质量发展。

湖南长沙某小区加装电梯逾期一年多仍未完工引发关注

湖南长沙湘涂小区3个单元楼于2023年7月与湖南中装三湘电梯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加装电梯协议,约定审批通过后90个工作日内完工,原定2024年4月交付。截至2025年6月,工程逾期超一年,仅部分完工且长期停工,导致居民老人、儿童爬楼困难。

2025年6月4日记者走访发现:3部电梯中2部停工,1部近期复工。施工方称12栋2部电梯预计1周内完成,2栋1部需半个月,但总负责人庄先生未回应具体延期原因。


广西柳州某小区38层顶楼一孕妇私自加装电梯锁链

6月2日晚,小区物业通过监控发现38层顶楼一名孕妇用锁链将电梯门与楼梯间扶手固定,中间还放置纸盒作为缓冲。锁链导致电梯出现短暂卡顿,但经维保公司检查确认电梯无安全隐患,其他业主通过微信群曝光视频及照片。

物业当晚拆除锁链,并联合派出所、社区尝试联系涉事业主未果(仅老人在家,年轻业主拒接电话)。物业经理多次上门沟通未见到孕妇本人,警方已介入并警告其行为涉嫌损害公物。

疑似因噪音问题采取极端措施,但未提供具体证据。‌该行为违反《民法典》关于公共设施使用的规定,若造成损失需赔偿。‌部分网友认为应体谅孕妇特殊状态,更多人批评其侵害公共利益,建议通过物业协商解决噪音问题。

物业表示将加强巡查,并呼吁业主通过正规渠道反映诉求。截至6月6日,电梯运行正常,涉事业主仍未正面回应。

详细内容,请浏览新电梯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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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电梯身边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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