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碧 陈姗:《唐文粹》与《宋文鉴》的文体分类及其影响

B站影视 内地电影 2025-06-08 18:13 2

摘要:《唐文粹》与《宋文鉴》是宋代最具代表性两部文章选本,两者在文体分类上有明显的差异。《唐文粹》以形式是否古雅为标准,在文体分类上突出古体、古风,分类琐细,而《宋文鉴》兼顾义理与词章,诸体皆收,并且在目录中体现文体的古今更替。《宋文鉴》收录了不少《唐文粹》所未收的

摘要:《唐文粹》与《宋文鉴》是宋代最具代表性两部文章选本,两者在文体分类上有明显的差异。《唐文粹》以形式是否古雅为标准,在文体分类上突出古体、古风,分类琐细,而《宋文鉴》兼顾义理与词章,诸体皆收,并且在目录中体现文体的古今更替。《宋文鉴》收录了不少《唐文粹》所未收的文体,反映了宋代文体的分化、增殖过程,透露出传统文学开始由雅到俗转变的讯息。《唐文粹》与《宋文鉴》都忽略了词体与小说,折射出文体观念的更新是一个曲折、长期的过程。《唐文粹》与《宋文鉴》对后世断代文学选本的编撰有示范意义,而两者所确立的古文传统,对宋代诗文革新运动及明清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两宋时期的文章选本,见于书目著录的达300多部,流传至今的有80多部,其中,《唐文粹》与《宋文鉴》的影响最大。前者是第一部断代诗文选本,而后者则开本朝人选本朝诗文之先河。《唐文粹》与《宋文鉴》在文体分类标准、分类目录以及文体的取舍方面互有异同。考察两者的差异,可以窥见唐宋时期文学发展的大致情况,也有助于深入把握古代文体流变的基本脉络。

一、《唐文粹》《宋文鉴》的文体分类标准

编撰文章选本,首先必须了解各种文体的性质、功用及体式,确立分类的标准。但在中国古代文章学的语境里,“文体”的含义是复杂而模糊的,它与建立在语言学之上的西方文体学中所谓“文体”有很大的区别。一般而言,中国古代文章选本在进行文体分类的时候,更多地立足于文体的功能。其文体观念与文章观念一样,实用主义的色彩很浓厚,即使没有明说,也往往蕴含在作品的选择与编纂体例说明之中。《唐文粹》与《宋文鉴》的文体观念与分类标准,在两宋的文章选本中极具代表性。

《唐文粹》为北宋初年姚铉所编,总计100卷,收诗文2078篇。姚氏曾在《唐文粹》序言中交代了编选的缘由:“今世传唐代之类集者,诗则有《唐诗类选》《英灵》《间气》《极玄》《又玄》等集,赋则有《甲赋》《赋选》《桂香》等集,率多声律,鲜及古道,盖资新进后生干名求试者之急用尔。岂唐贤之文,迹两汉,肩三代,而反无类次以嗣于《文选》乎?铉不揆昧懵,遍阅群集,耽玩研究,掇菁撷华,十年于兹,始就厥志。……以类相从,各分首第门目,止以古雅为命,不以雕篆为工,故侈言蔓词,率皆不取。观夫群贤之作也,气包元化,理贯六籍,虽复造物者固亦不能测。……於戏,李唐一代之文,其至乎!”姚铉认为唐文的典范不是那些单纯的声律之作,而应该是“气包元化,理贯六籍”的篇什。所以,是否古雅,成为《唐文粹》收文的首要标准。这一选录标准侧重于语言风格方面,对作品的内容及具体形式并没有做出太多的规定。

从实际的编纂体例来看,《唐文粹》基本上贯彻了上述标准。诗赋只选古体,文以古质简奥为主,骈体入选极少,并单列“古文”一体,总计有7卷189篇,在诸文体之中分量最重。从内容来看, 这些“古文”都与道统、教化、经义、时政有关;从形式来看, 主要涉及原、规、书、议、言、语、对、经旨、读、辩、解、说、评等文体,这些文体绝大多数产生于唐代,体制短小、思辨性强、以议论见长;从选录作品数量来看,韩愈的文章居于首位,《原道》《原性》《原毁》《原人》《讳辩》《进学解》《师说》等名篇悉数在列,这反映出宋初文坛对韩愈古文的极力推崇。

《唐文粹》对每一类文体下的相关作品的排序也非常讲究,关乎国计民生的作品一般位列前面,而个人创作则靠后。比如“古赋”之下,涉及圣德、失道、京都、受命、誓师等内容的作品在前,描写海潮、名山、花卉草木、鸟兽昆虫之类的居中,而决疑、修身、哀乐愁思则殿后,这显然遵循着“先公后私”的排列原则。

《宋文鉴》原名《皇朝文鉴》,由南宋初期理学家吕祖谦主持编撰,其目的是以文为鉴,以资治道。正如赵彦适《嘉定重修〈皇朝文鉴〉跋》所云:“文以‘鉴’名,非为标题设也。以铜为鉴,则可以别妍丑;以古为鉴,则可以审兴衰;以人为鉴,则可以正得失。至于以文为鉴,则又不可以别妍丑、审兴衰、正得失尽之也。……使学者览表疏而思都俞吁咈之美,观制册而得盘诰誓命之意,阅赋咏而追《国风》《雅》《颂》之音。”

吕祖谦在编《宋文鉴》时,并没有明确交代其文体分类的标准,“其去取之意,世罕知者”。朱熹曾尝试加以总结:“《文鉴》有止于编其文理之佳者;有其文且如此,而众人以为佳者;有其文虽不甚佳,而其人贤名微,恐其泯灭,亦编其一二篇者;有文虽不佳而理可取者,凡五例。”叶适认为是“约一代治体归之于道, 而不以区区虚文为主。”所以,《宋文鉴》对文体的选择其实是开放的,只要有益于世道人心,应收尽收。其“所选之文,取备众体,或疏通、或典重、或宽、或紧、或反复曲折耳”,意在反映北宋文章的整体风貌。

当然,受理学观念的影响,《宋文鉴》的文体选择有偏向实用的一面。从《宋文鉴》的分类上看,它不但大量收录实用性文体,比如诏敕、奏议、铭诔、序跋、策论之类,而且这些文体还占据大多数。特别是奏议,多达22卷。“其所载奏议,皆系一代政治之大节,祖宗二百年规模,与后来中变之意思,尽在其间。读者着眼便见,盖非经济录之比也。”这显然是有意为之。因为奏议是处理日常政务、商议国家大事过程中使用最频繁的一种文体,也是最能展现“以文为鉴”的文体之一。但是有些文辞虽工而不切实用的奏议,《宋文鉴》也摒弃不录。如王安石的《谢宰相表》,其文采被誉为“近世第一”,但吕祖谦认为该文过于自我标榜,考虑到“大言之尤者不可为后世法”,也没有将其选入《宋文鉴》。

二、《唐文粹》《宋文鉴》的文体分类目录

对于文体的分类,刘勰曾提出“因情立体”“随事立体”说,《文心雕龙》自《辨骚》至《书记》全是因体立篇。宋人继承和发展了这种辨体意识。如王安石评文“常先体制而后文之工拙”,倪思明确指出“文章以体制为先,精工次之,失其体制,虽浮声切响,抽黄对白,极其精工,不可谓之文矣”。宋人对文体分类的重视,集中体现在各类文章选本的目录上。

从目录来看,《唐文粹》与《宋文鉴》所收文体大部分相同,但在具体名目及细类的划分方面有很多差异。将相同或相近的进行对照,不同的单列,两者文体分类情况见下表。

由上表可知,《唐文粹》分文体26类,《宋文鉴》分61类。《唐文粹》中大多数文体下都有若干子目,而《宋文鉴》则没有细分小类子目。子目的出现,反映《唐文粹》对文体的划分遵循以类相从的原则,其好处是可以简驭繁,但子目过多,也导致《唐文粹》在分类上出现一些混乱。如诗歌中伤感(卷14)、伤叹(卷16)和慨叹(卷18),怀古(卷14)、怀贤(卷14)和咏史(卷18),愁恨(卷12)和愁苦(卷13),登览(卷15)和胜概(卷16),寺观(卷16)和庙社(卷17),幽居(卷16)和山居(卷16),古器物(卷17)和感物(卷17)等,其实大同小异,完全可以合并。小类名也有重复出现情况,如“侠少”在第13卷和第16卷均有,其依据存疑。另外,《唐文粹》子目分类也不尽合理。如“古今乐章”按时间分为“古乐章”与“今乐章”两类,但乐府辞类下的“楚骚”与“乐府”又是以体裁来分的;“古调歌篇”下的“神仙”“寺观”“乐器”“风雨露雪”“鸟兽花卉”“古城道路”等是按题材划分,而“集会”“饯送”“规诲”“纪赠”等又是按照功能来分类。

体例混乱,对作品的归类也就时有不当。如皮裘美的《九讽》《反招魂》属于楚骚类,《唐文粹》却视为诗。韩愈的《进学解》明显仿东方朔的《答客难》,属于赋体,不应与一般“古文”混为一谈。再如将《明皇纪泰山铭》附于“颂”体,而把柳宗元《涂山铭》与独孤至《仙掌铭》等归为墓志铭,显然很不合理。“夫铭一而已,宜自为一类,墓志铭或又为一类,不当凌杂如此也。”这样的批评是有道理的。

客观地说,文体划分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唐文粹》在文体分类上出现混乱,常将体裁与内容相混淆,一方面是因为它基本上以文章题目作为文体归类的依据,这样很容易张冠李戴;另一方面,虽然各主要文体的特征在唐代已经基本确定,但由于古文运动的影响,文体多发生新变,在创作上各体互相融合、破体为文的情况比比皆是,从而给文体分辨与分类带来一定困难。《唐文粹》的编纂,正好在唐代古文运动之后,所以文体归类难免有划分不当及体类混乱的情况。

在《唐文粹》的各类文体中,有一个显著的现象就是歌功颂德之作特别多。比如赋类中李华的《含元殿赋》、李白《明堂赋》与《大猎赋》、李庾《西都赋》与《东都赋》、杜甫《三大礼赋》、梁肃《受命宝赋》等。古今乐章中,颂类排首位,选录的作品是李华《无疆颂》、张九龄《龙池圣德颂》、元结《大唐中兴颂》等。赞类排首位的是李德裕《唐武宗皇帝真容赞》等。另外,第31卷、32卷大量收入受禅文、封禅文、祝寿文、谢天文、上尊号玉册文、大赦文、德音文等。这种选录的偏好,可能和北宋初期科举考试的命题倾向有关。比如太宗一朝,进士试题就频现“六合之家”之类的题材。士子们为了应试,必然会仔细地揣摩、学习这类文章。《唐文粹》大量选入颂扬之作,显然是为了满足社会的需要。

与《唐文粹》相较,《宋文鉴》的文体分类主要立足于体裁。最显著的例子就是诗与赋的分类。《宋文鉴》将诗分为古诗、律诗、绝句、杂体四大类,又根据字数不同,在古诗中区分出四言古诗、五言古诗、七言古诗,在律诗中区分出五言律诗、七言律诗,在绝句中区分出五言绝句、七言绝句等小类。这样细致的分类,反映出中唐以来人们对诗歌深入认识与各类诗体写作的充分自觉。《唐文粹》选赋以古赋为主,子目达到18种。《宋文鉴》则将赋分为赋和律赋两大类。前者与《唐文粹》体式基本一致,只是没有细分。后者能单独成为一体,原因正如周必大在《宋文鉴》序言中所说,律赋是“国家取士之源,亦加采掇,略存一代之制”。宋代以赋取士,以赋课试,律赋的写作便繁荣起来,不但作者众多,而且佳篇迭出。为了反映赋体发展的这种变化,《宋文鉴》便将律赋单列为一类,从赋类中分出来。这种分类是否合理可以商榷,但我们从中可以看出赋体在唐宋时期演变的大致轨迹。仔细阅读这一类作品,我们可以明显地感觉到其写法与散体大赋的差异,由此可见《文鉴》文体分类时体裁意识之强。

对于一些不好归类的的作品,《宋文鉴》专立“杂著”一体。“杂著”之名源于《文心雕龙·杂文》,主要是指对问体、七体、连珠体等几种文体。《宋文鉴》卷125到卷127收录的31篇杂著都属于随笔性的短篇,与这些文体明显不同。如刘敞的《责和氏璧》一反世人同情卞和的态度,批评卞氏不知进退取舍,认为其“不哀其身而哀其玉”是“忘所重而狥所轻,是竖刁之自宫,易牙之杀其子,世主所以厚疑也”。这带有宋人诗文之议论自出胸臆的特点。再如王回的《告友》《记客言》、王令的《道旁父老言》、刘恕的《自讼》等文,形式不一,议论为主,大抵随感而发,独出己见。从形式上看,这些“杂著”都以散体行文,跟《文心雕龙》所列有韵之“杂文”也大不一样。如苏轼的《酒经》散体行文,连用16个“也”字,铺叙酿酒的过程,“暗寓于赋”。这种用辞赋的精神驾驭实用文字的写法颇为潇洒,在古代很罕见,从文类上也不好划分,归为“杂著”是比较恰当的。

因为力求古雅,《唐文粹》极力排斥骈体文,比如的骈体诏敕就一概不录,这在当时有一定的现实意义,不过作为一个文章选本,这样做就比较偏颇,错失大量优秀骈文之作。《宋文鉴》则将这些公文文体悉数收入,而且明确加以区别,如表、启、奏疏等属于上行文,诏、敕、赦文、御札、批答、制、诰等为下行文,移文、露布属于平行文。将《宋文鉴》与《唐大诏令集》加以对照,可以比较清晰地看出这些文体的演变和增殖,唐宋以来朝廷文书制度与体式的嬗变也有迹可循。

古今文体的发展,总伴随着旧文体的衰亡与新文体的兴盛。《宋文鉴》刻意保存了一些南宋时期已经不流行的文体。以赋体为例,大赋是汉代最为发达的文体,但是到了宋代,既少人做,也鲜有佳篇。而《宋文鉴》仍收录了周邦彦的《汴都赋》,理由是“本朝文士,比之唐人,正少韩退之、杜子美;如柳子厚、李太白,则可与追逐者。如周美成《汴都赋》,亦未能侈国家之盛,止是别无作者,不得已而取之”。这样的做法明显带有保存文体之目的。

总体来看,《唐文粹》的文体分类绝大多数与《宋文鉴》相同或接近,但后者对文体的分类更加细致。这说明由唐入宋后,各类文体进一步发展,人们对文体的认识逐渐深入,分体辨析意识也更加自觉。

三、《唐文粹》未收而《宋文鉴》新收的文体

对比《唐文粹》与《宋文鉴》,我们很容易发现有一些文体是前者所没有(或者忽视)而后者却着意收录的,比如民间应用文体上梁文、乐语。这固然反映出宋代文体的分化、增殖的过程,但也透露出两宋之际俗文学体裁逐渐进入文人的视野,传统文学逐渐开始由雅到俗的转变。

上梁是一种建筑习俗,春秋时期已经存在。上梁文是专为上梁而写,用以祈求房子根基牢固,诵祝房舍平安长久的文字。上梁文起源于南北朝,延及隋唐五代,体制初成,但主要是在民间流行,不为文人所重视。现存的唐人别集中,找不到一篇上梁文。唐代的上梁文只在敦煌文献中有少量记载。比如编号伯2569写卷背面所载的《儿郎伟》驱傩辞,其呼告形式、内容与上梁文之向四方神祗祈福请愿,如出一辙。编号伯3302载录的《宕泉上梁文》则为佛寺建龛所写,也是以“儿郎伟”的唱词领起。

到了宋代,“考室之时, 当有颂祷之语以终之”,上梁文的创作繁荣一时,成为一种重要的礼俗文体。据统计,现存宋人上梁文有近两百篇,按照上梁建筑级别的不同,大致可以分中央型、地方型、私人型为三大类。《宋文鉴》所收上梁文凡三篇,分别是杨亿的《开封府上梁文》、王安石的《英宗殿上梁文》、陈师道的《披云楼上梁文》,都是先述建设之缘由、经过,句式为四六成文,不押韵;接着再数段“儿郎伟”起头的韵文,首句三言,余下三句为七言,逐句押韵,另起时换韵,大意是抛梁(上梁)八方均吉利(东西南北上下左右);最后是上梁完成,进行祈愿求福。三篇上梁文的结构相同,都是“骈-诗-骈”的形制。从叙写方式来看,这三篇上梁文主要是赞颂君主德政,展示地方的地理形胜与功绩,是官方正式的写法。而民间个人化的写法则更多地是展现日常生活细节与个人情趣(如苏轼《白鹤新居上梁文》),以文为戏,属变体。但这类作品在北宋还很罕见(南宋颇多),所以《宋文鉴》收录的上梁文都是公务之作。

乐语起源很早,本是民间宴集时优伶佐欢之词,至宋代上下通行。“宋制,正旦、春秋、兴龙、坤成诸节,皆设大宴,仍用声伎,于是命词臣撰致语以畀教坊,习而诵之;而吏民宴会,虽无杂戏,亦有首章,皆谓之乐语。”乐语由乐工(“参军色”或“竹竿子”)承担表演诵念任务,类似于今天的舞台主持人之串词。但这些乐工文化程度较低,文字表达能力有限,所以乐语一般由文人代为拟撰,而由乐工诵读并配合一定表演。根据招待对象不同,乐语种类、体制、功能亦有差别,级别最高、体制最严的是宫廷宴飨时的教坊致语。《宋文鉴》收录的“乐语”作品有五篇,分别是宋祁、王珪的《教坊致语》,元绛、苏轼的《集英殿秋宴教坊致语》以及欧阳修《会老堂致语》,无一例外,都是在宫廷宴飨时所作,而且作者都曾任翰林学士。由此可见上层对宫廷乐语的重视程度,即使是佐欢之文,也要大手笔才行。苏轼就曾创作大量乐语,《东坡全集》中还专列“乐语十六章”。

完整的教坊乐语,一般由致语、口号(读平声)及勾队词、问队词、放队词等部分组成,除“口号”为七言律诗外(少数是四言诗),其他部分都是四六文,所以乐语整体上属骈体应用文。如苏轼的《集英殿秋宴教坊词》致语云:“南极呈祥,候秋分而老人见;西夷慕义,涉流沙而天马来。嘉与臣工,肃陈燕俎。礼元侯于三夏,谐庶尹于九成。宣示御觞,耸近臣之荣观;胪传天语,溢两庑之欢声。”文采之飞扬,衬托出普天之太平气象,而且一气呵成,自然酣畅。又“小儿致语”云:“臣闻天行有信,正得秋而万宝成;君德无私,日将旦而群阴伏。清风应律,广乐在庭。占岁事于金禳,望天颜之玉粹。沐浴膏泽,咏歌太平。恭惟皇帝陛下,天纵聪明,日跻圣知。无一物之所失,得万国之欢心。虽击壤之民,固何知于帝力;而后天之祝,亦各抒其下情。”虽然是歌功颂德,但文字典雅,属对精切,用意深刻。当然,《宋文鉴》所录乐语都是文人的案头之作,民间歌坊口头流传的作品,其形式当略有差异,但基本内容应该一致。《东京梦华录》记载:“驾登宝津楼,诸军百戏,呈于楼下。先列鼓子十数辈,一人摇双鼓子,近前进致语,多唱‘青春三月蓦山溪’也。”其中“近前进致语”云云,就是民间乐语。

一种为伶人表演而设的文体,迅速地进入宫廷,并在文章选本中占据一席之地,这从某种角度讲,是俗文学的进步。但是,乐语能够进入宫廷,也有特殊的历史背景。宋代城市经济发达,市民娱乐生活丰富,催生或加速了很多民间文学样式进入上层,如词、话本、乐语之类。而宋代的春秋大宴又是国宴,君臣同乐,邻国使臣也出席,所以朝廷所用乐语“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国家的文化形象”,是一种重要的礼仪活动。慎重起见,这些乐语都是由翰林学士提前一个月撰拟。从体制来看,乐语融骈文、诗歌、戏剧于一体,带有综合性,从趣味性来讲,乐语祝颂得宜,雅俗共赏。因此,乐语能很快收到各阶层的欢迎,自成一体。

即便如此,还是有不少人对《宋文鉴》收录乐语表示不满。如程珌就认为:“文以鉴为言,非苟云尔也。上焉者,取其可以明道;次则取其可以致治;又次则取其可以解经评史;又次则取其辞高义密而可以追占作者,以模楷后学;至若教坊乐语之徘谐,风云露月之绮组,悉当削去,乃成全书。”在程氏看来,乐语既无关乎修齐治平,又传于低贱的伶人之口,难入文苑之列。张邦基亦有“优词乐语,前辈以为文章余事”的评语。

上梁文、乐语原本都文辞粗鄙,难登大雅之堂,但经文人改造以后,体式规范而不失民俗之趣。如上梁文既有口头祈福的表演性质,也有书面骈文的典雅气质。宋人也极力强调这些俗文体的礼乐属性与教化功能,最典型的就是朱熹对乐语的看法:“《南山》《有台》等数篇,是享时常用底,叙宾主相好之意,一似今人致语。”“《小雅》诸篇皆君臣燕饮之诗,道主人之意以誉宾,如今人宴饮有致语之类。”朱熹与吕祖谦在学术理念方面比较接近,在文体观念上也非常契合。前述《宋文鉴》的文体分类标准,就是朱熹代为总结。他对乐语的认识很大程度上也代表着吕祖谦的看法。

学界一般认为,以宋代为界,之前以雅文学为主,其后是俗文学流行,两宋则是雅俗融合过渡时期。《宋文鉴》收录的这些实用类新文体,亦雅亦俗、亦尊亦卑,正透露出雅俗文体过渡、转换的讯息。只是,这种转换还要带上雅文学的面具才更容易让人接受。

四、《唐文粹》《宋文鉴》缺收的文体

值得注意的是,《唐文粹》与《宋文鉴》都没有收录词体。

词从孕育萌生到体制初步确立,跨越了隋唐,经历时间虽长,但一直都是由社会下层教坊歌妓传唱,存世的作品极其有限。直到中唐张志和、韦应物、白居易、刘禹锡等人才开始自觉、主动填词,但仅使用《渔夫》《调笑令》《忆江南》等有限的几个词牌。五代时,词在局部地区(如西蜀跟南唐)繁荣,但类似《花间集》那种极声色、遣艳词的“靡靡之音”,却是宋初文坛所排斥的。而且,《唐文粹》编纂时间在北宋初期,此时词刚从民间转到文人手里不久,还不成熟。综合这些因素,姚铉没有将词收录在《唐文粹》中也可以理解。毕竟,宋初编撰另一部的大型文学总集《文苑英华》也没有收入词作。

但是,词在北宋已经成熟,名家众多,佳作纷呈,《宋文鉴》连上梁文、乐语都收录了,却仍将词体排除。我们不能据此简单地认定词体在宋代无足轻重,实际情况是,宋人单独编订的词类别集与总集数量相当多。这种现象跟宋代目录学发展有密切关系。

南宋中期的陈振孙的《直斋书录解题》将集部分为楚辞类、总集类、别集类、诗集类、歌词类、章奏类、文史类,明确把“歌词”独立于总集、别集之外,这说明“词曲”在南宋人眼里是自成一类的,《宋文鉴》不收词体也是依据当时的惯例。

从文体的功能来讲,诗文主要用来述志,词则用来娱情,“诗庄词媚”在宋初是普遍看法。诗文表现社会与人生重大主题,而词只是娱乐和抒发宣泄个人情感的“末技”,其文体价值还有待提升。这么来看,词是不符合《唐文粹》的选文主张的,在文体上自然没有一席之地。而在吕祖谦的时代,词已经成熟,无论是题材内容还是风格,都可以说是异彩纷呈。此外,从前面的分析我们已经看到,吕氏比较注重文体发展的完整脉络,归纳词的演变发展应该是《宋文鉴》应有之义。对此,合理的解释恐怕与吕祖谦对“文”的认识有关。吕氏是理学家,极为重视唐宋的古文,而诗赋又是文学经典,这些吕氏自然要不遗余力加以整理。但是词在吕祖谦看来,恐怕还不能算是“文”的范畴,或者说“别是一体”。吕氏诗文创作数量也不算少,然而在《东莱集》中,我们见不到一首词作,这很能说明问题。吕氏应该也有词作,但可能觉得这些只是“雕虫末技”,于是自行删除了。这一点在当时可以说是文人的常态。胡寅《酒边词序》云:“词曲者,古乐府之末造也。古乐府者,诗之傍行也。……然文章豪放之士,鲜不寄意于此者。随亦自扫其迹,曰谑浪游戏而已也。”乐府已是诗的“傍行”,而词又是乐府之“末造”,在中国古代文体谱系中的地位,可以说是边缘之边缘了。虽然文人经常“寄意于此”,但对词的创作并不重视。陆游就是典型,其《长短句序》曰:“予少时汩于世俗,颇有所为,晚而悔之。然渔歌菱唱,犹不能止。今绝笔已数年,念旧作终不能掩。因书其首,以识吾过。”从正统的文学观念看,词多花间樽前的绮语,风格婉媚,故与载道之文、言志之诗相比,格调不高,那么在“以文为鉴”的编纂指导原则之下,《宋文鉴》不录词作也就是一件很自然的事情。

《唐文粹》与《宋文鉴》不收词体的做法,后世文章总集基本沿用。因为直到清代,文人对词的认识都没有根本性转变。

另外,《唐文粹》与《宋文鉴》也没有收录小说文体。在唐代,传奇小说文体实际已经成熟并取得独立地位,宋代笔记小说蔚为大观。但唐宋时期“小说”的观念与前代相比并没有太多变化,传奇小说通常被视为“传记”或“杂传记”,或归于史部,或归于子部,与集部无涉。宋初李昉等人编撰的大型类书《太平广记》收录了很多传奇、志怪小说,并按照题材内容进行了分类,如龙类收《柳毅传》,狐类收《任氏传》,昆虫类收《南柯太守传》等等,但在“杂传记”又收录《李娃传》《东城父老转》,可见《太平广记》并没有明确的小说文体意识。欧阳修等人编订的《崇文总目》则在子部类收录唐代及宋初小说集如《酉阳杂俎》《玄怪录》《异闻集》《集异记》《传奇》《稽神录》等。同时,欧阳修也在《新唐书•艺文志》中首次将《搜神记》之类志怪作品由史部杂传移录子部小说类,并“将大批唐传奇作品著录于正史艺文志小说家类”。这种分类办法,为《郡斋读书志》《遂初堂书目》《直斋书目解录》等沿袭,成为宋人的通识。换言之,在宋文眼中,小说在文章谱系中没有独立的地位。因此,在《唐文粹》《宋文鉴》这样的文章总集中,也就看不到小说的影子。至于以口头“说话”形式传播的变文及话本,主要是流行于下层的说唱表演伎艺,在宋代尚未进入正统文学创作的殿堂,自然也就不可能进入文章选本了。

小说不入文集,这是六朝时就已经确立的文集编纂传统,《唐文粹》《宋文鉴》不过是沿袭成法而已。即便到了明代,小说依旧难登大雅之堂,“若经翼史裁,子书稗说,听其别为单行,不敢混收。盖四部元自分途,不宜以经、史、子而入集也。” 可见,文集不收经、史、子著作,小说不入文集,不在文章之列,是一种根深蒂固的编纂传统和文体观念。所以,明清时期的各类型目录,不管是正史艺文志,还是官修的《四库全书总目》,抑或私家编纂《千顷堂书目》,均未见有小说录入集部的特例。

五、《唐文粹》《宋文鉴》的文体分类的影响

《唐文粹》与《宋文鉴》的文体分类思想及具体分类操作对于宋代及以后的断代文章选本的编纂具有深远的影响。《唐文粹》刊行之后,曾经风行一时,时人评其“鉴裁精当,去取精严,抗文苑之精华,备艺林之拾摅,求六朝之沿壁,足继风骚;补一代之成书,自成月旦”。《宋文鉴》面世之后虽有些批评意见,但也颇得赞誉。朱熹就称“此书编次,篇篇有意”,叶适云其“去取最为有意,止百五十卷,得繁简之中,鲜遗落之憾”。

《唐文粹》《宋文鉴》开断代文学选本编撰的先河,之后,类似总集层出不穷,如元苏天爵《元文类》70卷、明程敏政《明文衡》98卷、清薛熙《明文在》100卷,清姚椿《国朝文录》82卷,等等。章学诚说:“姚氏之《唐文粹》、吕氏之《宋文鉴》、苏氏之《元文类》,并欲包括全代,与史相辅,此则转有似乎言事分书,其实诸选乃是春华,正史其秋实耳。”而《元文类》能与《唐文粹》《宋文鉴》鼎足而三,正得益于其承袭《唐文粹》《宋文鉴》之例。《元文类》的文体划分很多方面沿用《唐文粹》,如乐章、四言诗、乐府歌行的单独立类,赋、骚、诗的排列顺序等。与《宋文鉴》相比,《元文类》的划分更加简单清楚,但在主要文类的划分上,基本还是依照《宋文鉴》,严格按照体裁来划分,如将诗划分为律诗、绝句、杂言诗,将墓碑文划分为墓志、墓志铭、神道碑等。

在文体观念与辨体意识方面,《唐文粹》《宋文鉴》都非常明确,辨古今,分雅俗,明议论,有补治道,这些标准的确定,为后世文章选本提供了示范。陈旅之序称《元文类》的编选标准亦是“有系于政治,有补于世教,或取其雅制之足以范俗,或取其论述之足以辅翼史氏,凡非此者,虽好弗取也”。《唐文粹》与《宋文鉴》中选录了很多日常应用文体,如《唐文粹》“古文”类下的原、规、书、读、辩、解、说等。《宋文鉴》又加上题跋、杂著两类,并收杂体诗。其后,《元文类》《明文衡》亦取法之。《宋文鉴》始收上梁文、乐语,而《元文类》亦收上梁文、祝文。凡此种种,都说明《唐文粹》《宋文鉴》对后世诗文总集编纂的影响巨大。

当然,《唐文粹》《宋文鉴》也对宋代文学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唐文粹》的面世,恰逢北宋的诗文革新运动兴起之时,有识之士纷纷反对五代以来的骈俪习气以及西昆体的浮艳之风,这不是巧合。《唐文粹》以“古体”去选文,其目的十分明确,即为宋代文学创作寻找一种古典规范,以其作为取法对象和创作源泉,这也是宋代文学自身发展的要求。这一点,清人看得很透彻:“(姚)铉非不究心于声律者,盖诗文俪偶皆莫盛于唐,盛极而衰,流为俗体,亦莫杂于唐。铉欲力挽其末流,故其体例如是。于欧、梅未出以前,毅然矫五代之弊,与穆修、柳开相应者,实自铉始。”所以,《唐文粹》对古文青睐有加,继承了韩柳“文以明道”的理论,重视文章的现实功用,这些与宋初的柳开、穆修、石介等人整理韩柳文集、以古文进行写作之用意可谓遥相呼应,也是其后欧阳修、苏轼等人诗文创作理论的先声。而《宋文鉴》在强调“以文为鉴”的宗旨同时,“以古为鉴”的意识也很强,对古体、古风青睐有加,大篇幅选入古文名家之作。两宋文坛风气多次转变,但始终贯穿着一种学古的自觉,《唐文粹》开创在前,而《宋文鉴》继承于后,“体现了宋代古文运动的实绩”。

北宋的诗文革新运动早期,文章与道学是一致的。但是到了北宋中期以后,两者出现裂痕,“自元祐后, 谈理者祖程, 论文者宗苏, 而理与文分为二”。欧阳修、苏轼等人通过自身非凡的创作,实践了“文以贯道”的宗旨。与此同时,以二程为代表的道学家讲究“性理之学”,鄙薄文艺创作,认为“作文害道”,“凡为文, 不专意则不工, 若专意则志局于此, 又安能与天地同其大也”。道学家们甚至对文人都很轻蔑:“古之学者一,今之学者三,异端不与焉。一曰文章之学,二曰训诂之学,三曰儒者之学。欲趋道,舍儒者之学不可。”这种情况到南宋愈演愈烈,“尚其文者不能畅于理,据于理者不能推之文”。面对这种局面,吕祖谦有意通过编撰《宋文鉴》来消弭文、道之裂,将道统与文统和谐地统一起来。但是吕祖谦的这种努力刚开始并不为人所理解,无论是尚文辞的古文家还是重义理的道学家都表示不太满意,以至于《宋文鉴》编成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里官方并未能刊行。但是,随着时间推移,《宋文鉴》在书坊流行开来,也逐渐得到很多学者的认可。比如叶适在《习学记言序目》最后四卷专论《宋文鉴》,并继承吕氏会合文章与道学之志,“根柢六经,折衷诸子,凡所论述,无一合于吕氏”。而叶氏之所以能够“集本朝文之大成者”,也得益于其“欲合周程欧苏之裂”的文道观及创作实践。

另外,吕祖谦对欧阳修、三苏、曾巩、王安石之文特别重视,《宋文鉴》中,六家之文入选最多。吕祖谦还在其编撰的另一部文章选本《古文关键》里对唐代的韩柳及上述宋六家的作品进行评点,标示命意布局以展示作文途径。他虽然没有明确提出八大家的概念,但实际已经开启明代唐顺之、茅坤、归有光等人标榜唐宋八大家之先声。所以,从某种程度上讲,《宋文鉴》既是北宋诗文革新运动的一次总结,也对明代唐宋派及清代桐城派古文的创作与评点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原文发表于《斯文》第11辑,引用请以原刊为准。

作者简介

熊碧,湖北民族大学文学与传媒学院讲师。

陈姗,湖北民族大学文学与传媒学院助教。

来源: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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