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寿县人民法院安丰法庭充分发挥司法调解职能,成功化解一起棘手的婚约财产纠纷案件,促使双方当事人放下矛盾,握手言和,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近日,寿县人民法院安丰法庭充分发挥司法调解职能,成功化解一起棘手的婚约财产纠纷案件,促使双方当事人放下矛盾,握手言和,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经人介绍相识,相识不久后便按照当地习俗订婚。订婚期间,张某按照李某及其家人要求,先后给付了大额彩礼、金银首饰以及节日礼金等财物,满心期待着能与李某步入婚姻殿堂。然而,随着相处时间增加,两人在性格、生活习惯等方面的差异逐渐显现,矛盾不断激化,最终双方决定结束这段婚约关系。
婚约解除后,张某要求李某返还此前给付的彩礼及贵重财物,却遭到李某拒绝。李某认为,部分财物是张某自愿赠与,且在恋爱期间自己也有付出,不应全部返还。双方多次协商无果,矛盾日益尖锐,张某无奈之下将李某诉至安丰法庭。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深知此类纠纷不仅涉及当事人的财产权益,还关乎双方家庭情感,处理不当极易引发更大矛盾。为全面了解案情,法官仔细查阅案件卷宗,多次与双方当事人及其家人沟通交流,详细掌握了财物给付情况、双方争议焦点以及背后的情感纠葛。
调解过程中,法官先分别与张某和李某进行“背靠背”沟通,耐心倾听他们的诉求与委屈,缓和双方激动情绪。法官从法律角度出发,向李某详细解释了婚约财产纠纷相关法律规定,明确指出在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彩礼及以结婚为目的给付的贵重财物依法应当予以返还。同时,也站在情理角度,引导张某体谅李某在这段感情中的付出与不易。
在充分了解双方态度后,法官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调解现场,双方各执一词,气氛一度紧张。法官不慌不忙,再次向双方阐明法律规定,结合当地风俗习惯,对财物返还问题提出合理调解方案。经过数小时耐心劝解与协商,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李某同意返还张某大部分彩礼及金银首饰,张某也做出适当让步,放弃部分不合理诉求。
至此,这起婚约财产纠纷在法庭的努力下得到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当庭签订调解协议,一场因爱生恨的纷争最终以和平方式落幕。通过此次调解,不仅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也为辖区内类似纠纷处理提供了有益借鉴,彰显了司法为民、定分止争的责任担当。
▌来源:寿县人民法院
▌编辑:龙震琳
▌审核:小红花
来源:寿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