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6月1日,江苏镇江的王先生携妻子,女儿到安徽泾县桃花景区旅游。
消息来源,来自头条热榜第49名,红星新闻6月7日报道。
对这一报道简介:
6月1日,江苏镇江的王先生携妻子,女儿到安徽泾县桃花景区旅游。
中午在景区附近公共停车位停车,附近的饭店要求必须到该饭店就餐,否则不能停车。
王先生拒绝后,双方发生口角。饭店老板叫来店内其他人,对王先生围殴,王先生多处受伤。
对此,该县文旅局发布情况通报称,已成立专班调查,严肃处理,向社会公布。
同时承认该县旅游市场管理存在不足,将举一反三,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各类扰乱旅游市场秩序行为。
我是企业退休82岁老头,仅以上述报道为素材予以评论。
我免责声明,不构成侵权和传播不实信息。
1.该饭店“划地为牢”,涉嫌非法侵占公共资源。
王先生把车停在景区附近公共停车区,是自觉遵守公共秩序行为。
饭店称不上他饭店就餐就不准停车,是对公共区域占为己有的侵权行为。
没有法律约定或者约定,这种行为可以称之为“不当得利”。
把公共停车位视为饭店的私有地盘。
并且把停车与上他的饭店就餐挂钩,否则不得停车,其行为太霸道,气焰太嚣张。
2.饭店老板叫来店内几个人,对拒绝就餐的王先生围殴,王先生多处受伤。
已构成故意伤害违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围殴即“结伙殴打他人”,造我王先生轻微伤。
针对这种违法行为,应当对饭店老板等人处10~15日拘留,500~1000元罚款。
打击饭店老板的霸道气焰。
3.该饭店的霸道行径,扰乱了泾县旅游市场秩序,抹黑了泾县正面形象。
不能轻描淡写批评一下拉倒,确实要以此事为契机,整赖规范旅游市场。
对不听整顿,“腥了一锅汤”的臭鱼,“害了一群”的害群之马绝不能有自由市场,让那些败坏泾县文旅秩序的“害群之马”,尽快悬崖勒马。
来源:凡人闲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