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经仔细辨认,此契约为清嘉庆十七年(1812年)所立。契约载明:郭厝人陈商观将一片水田连同灌溉设施(公堀、公井)典当给官浔人黄继观,获得“佛面银”140元,典期五年。该读者主要的辨识难点在于“官浔”的“官”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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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林鸿东
近日,一位来自集美西亭官任的读者联系我,希望帮助辨识一份在老宅中发现的水田典契。
经仔细辨认,此契约为清嘉庆十七年(1812年)所立。契约载明:郭厝人陈商观将一片水田连同灌溉设施(公堀、公井)典当给官浔人黄继观,获得“佛面银”140元,典期五年。该读者主要的辨识难点在于“官浔”的“官”字。
这份现实中的水田典契,其行文格式与我近期研究的谢土砖契极为相似。这表明包括谢土砖契在内的砖契文书,其文案严格遵循了古时实际交易契约的规范。
契约中提及的“佛面银”尤其引起我的兴趣。
“佛面银”是清代华人对西班牙银圆的俗称。自16世纪起,随着西班牙在美洲殖民地大规模开采金银以及国际贸易的兴盛,西班牙银元开始大量流入东亚,包括中国。这种银圆的正面通常铸有西班牙国王佩戴假发的肖像,华人误将其视作梳有发髻的释迦牟尼佛头像,故称之为“佛面银”、“佛头银”或“佛银”。其背面中央为西班牙盾徽,两侧饰有一对海格力斯之柱(Columnas de Hércules),因此也获得“双柱”、“柱洋”等别称。
在福建地区,这种银圆常被音译为“镭”或“镭仔”。在清代统治台湾期间(1683—1895),西班牙银圆是台澎等地广泛流通的外来银币。在闽南地区,这种“佛面银”同样曾广泛流行。
来源:鹭客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