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科学解释的话语语境模型

B站影视 2025-01-25 23:42 3

摘要:围绕社会科学解释是否属于科学解释这一社会科学哲学的基本问题,现有的科学解释模型很难适用于社会科学解释,根本原因在于这些解释模型大多源于自然科学,其背后所体现的“主体—世界”二元关系无法应对变化的社会世界。以话语语境为本体,把主体和世界的二元关系转化为话语、话语

摘要:围绕社会科学解释是否属于科学解释这一社会科学哲学的基本问题,现有的科学解释模型很难适用于社会科学解释,根本原因在于这些解释模型大多源于自然科学,其背后所体现的“主体—世界”二元关系无法应对变化的社会世界。以话语语境为本体,把主体和世界的二元关系转化为话语、话语语境和世界的三元关系,不仅可消解传统语境的主体性依赖,而且展现了话语语境和社会世界之间的规范性关系。此框架下构建的社会科学解释的话语语境模型,无须假定主体认知不变或者外在世界恒定,理论和现象的解释关系转化为话语语境和世界的关系,既适用于社会科学解释,也与自然科学解释兼容。话语语境模型表明,社会科学解释揭示了社会现象背后的规范性,其解释力来源于话语语境向社会世界输出的规范性。

关键词: 社会科学解释 话语语境 规范性 模型

作者殷杰,山西大学科学技术哲学研究中心教授;孟辉,山西大学科学技术哲学研究中心博士生。(太原030006)

社会科学解释(social scientific explanation)是否是真正的科学解释,一直是关乎社会科学合法性的核心问题。支持者认为,社会科学中存在普遍定律,也具有预言性质,因此社会科学解释是一种科学解释。比如,亨普尔(C.G. Hempel)认为只有包含普遍定律的社会科学解释才是真正的科学解释。反对者则认为,社会科学中不存在普遍定律,也缺乏准确的预言,所谓的社会科学解释只是某种解释性分析。这些争论其实是把社会科学是否存在普遍定律和社会科学解释是否是科学解释等同为了一个问题。自然科学解释大多包含了普遍定律,但也存在基于模型或经验的解释。以普遍定律作为判断标准的方法最终只能得到一种二选一的对立结果:一种是“在解释的形式以及获得的成功方面,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只有程度上的不同,社会科学正在成为真正的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可能沦落为自然科学的一个分支;另外一种是社会科学解释不是真正的科学解释,社会科学因无法达到自然科学的标准而失去合法性。或者,不具备自然科学标准的那部分社会科学将不再具有合法性,社会科学将面临分裂的危险。

目前,在社会科学领域应用较广的科学解释模型有功能模型、概率统计模型、介入模型以及机制模型等。功能模型认为,实践和制度是因为其所实现的功能而得以出现并持续存在的,但是如何解释那些有害的行为,如何揭示实践或制度出现的真正机制和原因并区别于因果解释,这些才是功能解释真正需要解决的问题;概率统计模型的创建者认为“概率铁律”并不是自然法则,而是与特定社会—经济结构相联系,这些模型更适合于描述社会现象,而不是解释现象背后与人相关的因果或者规范关系;伍德沃德(J. Woodward)的介入模型给出了一种可操控性的因果理论,但是在我们无法证实社会世界是模块化或者很难区分因果模块的情况下,介入模型应用在社会科学领域还存在很大障碍;萨尔蒙(W. Salmon)的因果机制模型集中于作为过程的因果机制,忽视了过程中的人的因素,难以适用于社会科学。机制模型其实是规避了定律的强约束,将机制看作“通常在未知条件下触发或具有不确定后果的经常发生且易于识别的因果模式”,这样虽然容纳了社会科学知识的地方性,但皮尔森(J. Persson)发现此类机制模型存在概念性问题:随着发现的机制越来越多,机制模型的解释力(explanatory power)反而会变小。再者,机制模型和介入模型一样也包含了模块化的假设,很难适用于非模块化之间的相互作用;其他如刺激—反应—强化的心智模型、输入—处理—输出的计算机模型以及一些物理模型都具有很强烈的自然科学背景,对社会科学解释的覆盖面非常有限。更为重要的是,上述模型大部分都在某种程度上承诺了“世界的不变性”,而没有展现出关于人的行动的意义空间,人的行动意义似乎不再是社会科学解释中的一个必备要素,社会科学的规范性问题也将被排除在社会科学解释之外,这点显然有悖于社会科学的初衷。

从解释结构看,范·弗拉森(Van Fraassen)等人的语义模型(Semantic Model)认为,科学理论的经验的子结构与可观察现象是同构的,但这个同构本身又必须通过验证模型来确证,有循环论证的嫌疑。实际上,语义模型存在一个潜在预设:理论直接与世界相关,可观察现象是世界的一部分,理论直接解释世界中的现象。

更进一步,这背后存在一个和“同构”问题类似的认识论问题:我们是在假设外在世界是客观的条件下来构建科学理论的,那么在无法保证世界是客观的条件下,认知可能不稳定的主体是如何构造科学的理论来客观地解释和认识世界的?换言之,即便我们承认自然世界是恒定的,但是面对非恒定的社会世界,我们又如何解释社会世界中存在的规范性,如何说明社会科学解释力的来源和合法性?因此,把这些主要源于自然科学的科学解释模型直接拓展到社会科学,只能是方法论层面的延伸而不能作为认识论层面的延伸。

现有的解释模型既无法缓解关于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之间关系的无休止的哲学争论,也无法给出社会科学解释的合法性来源。那么我们希望通过在认识论层面构建一个新的解释模型来论证社会科学解释的合法性。

本文融合了语境主义(contextualism)的语境本体论和范戴克(van Dijk)话语与语境关系理论两种观点,提出了不依赖主体性的话语语境(discourse context)。以此为基础,我们重新审视了理论、现象和外在世界三者之间的关系,把理论和现象都视为可交流的话语,这些话语的集合构成了话语语境,我们面对的不再是主体和世界的二元关系,而是话语、语境和世界的三元关系。此框架下,无须假定主体认知不变或者外在世界恒定,我们就可以构建一个社会科学解释的话语语境模型。在该模型中,社会现象不再是社会世界的一部分,而是和社会科学理论一起构成了社会科学的话语语境;社会科学理论也不再与社会世界直接发生关系,而是社会科学的话语语境与社会世界发生关系;理论和现象的解释关系转化为话语语境和世界的关系。由此,我们可以对社会现象不可重复、主体认知不稳定、社会科学的规范性以及社会科学解释力的来源等问题提供一种合理解释。

话语语境:对“主体—世界”关系的重构

目前为止,虽然现有的语境主义解决方案令人耳目一新,但是其语境敏感性和语境标准等关键主张一直无法摆脱相对主义和主观主义的问题。在笔者看来,这些问题的症结主要还是在对语境概念的界定以及辩护策略方面。现有的语境主义中,“S知道p”或“S不知道p”,包含了两类主体,一个是S,另外一个是言说者,“S知道p”或“S不知道p”的真值,是由该语句的言说者和语句的归因语境共同决定的。

这些语境主义存在两个问题:(1)语境是需要表达的,当我们在语境下分析命题的相关属性时,如何说明语境自身的属性问题?比如,当我们分析命题的真值问题,命题的言说主体又如何确定描述语境的真或者可靠性呢?(2)如何划分或者确定预设的语境和相关命题的边界?

第一个问题涉及命题的真和语境的真。语境实质上成为了附着在命题上没有真假的一种假定,这种假定把命题的真值转化为了语境的保证。这意味着,言说主体可以对包含相同命题的不同语境进行对比,语境敏感性本质上成为了言说主体感知语境的敏感性,语境已经作为影响主体认知的“环境”对象而存在,语境的标准决定了“知道”的真值定义,也就决定了“知道”的意义。这导致语境主义必须假定言说主体的认知是同一的,即言说主体不仅可以区分不同的语境,而且在不同语境当中的言说主体是同一的。问题在于,这种假设在实际中根本没有任何保证,一个科学家“在周末可能是一种信念,而在实验室的一周又是另外一种信念”。第二个问题涉及语境的边界。在实践当中,与命题相关的一些信息很可能会转化为语境的一部分,而预设语境中的一部分陈述或者事实也可能被剔除。在很多情况下,作为命题某种保证的语境,其与命题的边界是动态的和模糊的。

因此,在已有的语境主义中,主观和客观的关系并没有被抹去,而是被颠倒了:传统的认识论中,主体是主观的,认识对象是客观的。在语境主义视角下,客观对象在语境意义下变成了浮动的主观对象,而影响认知主体的语境变成了一种客观。为了不受怀疑论者的攻击,以认知主体同一性为基础的语境主义,把原来客观世界的真,转化为特定语境下主体认知的真,认为这样就能解决怀疑论的诘难。对于主体而言,语境和真成了事实上的对等重复关系,不同的真意味着不同的语境,不同的语境也意味着不同的真。以主体为基础的语境正是一般语境主义诸多问题的症结所在,如果将语境分析的对象从主体言说的命题转向不依赖主体的话语集合,即把特定话语的集合视为一种话语语境,就可能化解语境主义存在的问题。

(一)话语语境对主体性依赖的消解

话语语境的出发点首先是为了摆脱语境对主体的依赖,将其从主体中解脱出来。话语是社会实践的一种形式,其具体形式既可以是口语和文字,也可以是有交流意义的行为动作,还包括说话者的身份等与交流相关的隐含信息等。“所说的社会所固有的事实必须是可以交流的”, 我们对外在世界认识本质上也都是一种交流,这些认识都是用话语的方式展现出来的。

这些交流话语有的只是一个瞬间,有的则一直在持续。交流话语的可持续性以及不同交流话语的类型,这些并不是由单一主体控制的,而是由话语以及话语之间的关系所控制。因此,在交流的过程中,话语实质上组成了一种特殊的话语集合,这种集合对话语有重大影响,我们把这种话语集合定义为话语语境(Discourse Context,简记为C):话语di的集合,即C={di}。话语di可以是一个命题、语句或者陈述,也可以是一个词项等。

在范戴克的语境理论中,“语境是作为群体或社区成员的参与者在交互过程中设计和更新的主观建构。范戴克的语境定义明确了语境是主体间交互过程中产生的,但是范戴克的语境观仍旧是依赖于主体的。话语语境与其的差别在于,话语语境不再依赖主体,而是把主体交互过程的话语集合直接定义为话语语境。

对于话语和语境的关系,范戴克认识到,因为只有认知现象才能直接影响认知过程,所以社会情境与话语是一种间接而非直接的关系,二者的中介就是语境,这点同样适用于话语语境。在话语语境中,话语本身并不和外在世界直接发生关系,话语本身只能影响话语所在的话语语境,而与外在世界直接发生关系的是话语语境而非话语。

事实上,话语语境真正赋予了语境一种本体论的地位。话语语境不需要直接面对主体,我们并不在意主体的精神状态或者言语目的,话语也不需要直接面对世界,我们不需要分析这些话语所处的社会情境,甚至话语本身的真值性也并不需要先于话语语境存在。无论是话语主体还是世界的相关属性,都需要在话语语境下来分析。话语语境控制了话语与世界的关系,词项的指称意义、知识以及理解都只能在话语语境中获得和存在。话语语境作为一种具有本体论特征的实在,为一切意向、态度和行为的产生发展提供了基本的框架,成为知识结构和理解模式的一个不可还原的基础。话语语境实质上具有一种认识论意义上的本体论地位。

话语语境的本体地位决定了我们不能单纯地去分析命题的语义,因为这样必须外加附属条件才能判断语义的真值;我们也不能单纯地分析命题或者陈述的内容,而必须从触发话语产生的观察事件出发,去研究产生话语的条件。也就是说,不存在孤立的话语,当然更不存在孤立的命题,命题只是在话语语境下的话语而已。

话语语境的重点不在于主体所处的环境,而是话语所形成的话语语境。即便是相同表达的话语,在不同的话语语境中也具有不同的地位和作用。话语语境具有四个基本特征:

第一,话语语境是动态变化的。话语语境是由话语组成,随着话语的不断产生,话语语境会不断地延展变化。我们不能把话语语境简单视为某些话语的固定集合。

第二,话语语境中的话语分为触发话语和应答话语两类。人们交流的话语之间存在触发和应答关系,相应地,话语语境中的话语也可分为触发话语和应答话语。这里需要注意两点:一是话语并不只能是一个句子或者陈述,也可以是一段话或者一个文本;二是单一的话语并不能决定自身在话语语境中是触发话语还是应答话语,也就是说,触发话语和应答话语的位置并不是完全不变的。

第三,话语语境控制(control)话语的产生和理解。此结论是范戴克语境理论在话语语境当中的延伸。话语语境不仅是话语的集合,而且是具有“生命”的集合,“它控制话语产生和理解的过程,从而控制话语结构和话语解释。”话语语境并不决定某条话语的具体内容,但是产生话语的过程以及对话语的理解受话语语境所控制。

第四,解释是话语语境演化和保持稳定的动力。解释本身是话语语境动态变化的一个推动力,话语语境只有在不断的解释过程中才能保持稳定,一旦无法完成这个解释,话语语境就面临瓦解完结的危险。触发话语是话语语境当中需要解释的一类话语,应答话语则是对触发话语的解释。解释并不是一种完全的主体行为,因为解释的对象和解释所需要的理论都是在话语语境当中,所以解释本身只有在一定话语语境下才有意义。一旦话语语境完成了解释,解释活动也就结束了,这样就避免了以主体为中心的解释所带来的“无限回溯”问题。

(二)话语语境的同一性与演化

科学理论对现象的解释类似于话语语境当中触发话语和应答话语的关系,新出现的待解释现象就是需要应答的触发话语,而理论则是能够提供解释的应答话语。因此,科学理论和现象作为一种话语共同构成了科学的话语语境。如果已有的理论无法解释这些新的现象,科学家需要提出新的科学理论来解决这些问题。根据话语语境的特征,这些无法解释的现象对话语语境的稳定和存在构成了威胁,甚至可能导致整个话语语境的崩溃。

假设新的理论话语成功解释了原有话语语境中的现象,那么理论和现象组成的话语集合就和已有话语语境一起形成了新的话语语境。在这个过程中,新的话语语境解释了原有话语语境的现象。这意味着,对于解释前后的两个话语语境而言,必须共享同一种现象,只有这样,这两个话语语境才能被视为是同一话语语境的不同阶段。当变化前后的话语语境都承认同一个现象时,我们就认为是同一话语语境的变化,此即为话语语境的同一性条件。反之,这两种话语语境就是不同的。

根据话语语境同一性条件,我们可以发现,不同阶段话语语境所对应的现象是不重叠的,每个现象都是从一个特定阶段的话语语境才开始出现的,并且话语语境同一性条件确保了某个现象在演化中一直都是唯一的。

因此,获得解释的现象集合实际上形成了关于外在世界的一个拼图。随着科学的话语语境与世界的相互作用,现象拼图不断扩大,而我们的知识也以话语的形式“储存”于话语语境当中。话语语境既是产生知识的场域,同时也是呈现知识的主要形态,主体只有在话语语境中才能获得、理解和运用知识。话语语境不断积累更新关于世界的知识,同时也提升了介入社会世界的能力。各学科的知识通过这种方式联系在一起,这也是社会科学知识结构的重要特征。

(三)话语语境与外在世界的规范性关联

虽然话语语境不再依赖主体,但是在话语语境和世界相互作用过程中,主体既是话语的承载者,也是话语语境和世界相互作用的界面(interface)。世界进入话语语境的方式仍然是主体的经验,只不过这种经验不是直接所予的经验,而是话语语境“探照”外在世界的结果。

我们以儿童模仿的例子来说明。模仿是儿童早期习得的主要方式之一,这种模仿包含了分辨行为主体的对象和行为自身。我们把被模仿者的动作视为话语d(即儿童和被模仿者之间的交流),儿童模仿的动作视为话语d’,这两个话语组成了话语语境Cd={d,d’}。由于话语语境没有主体性依赖,所以Cd中的d’实际上就是d,{d,d’}和{d,d}其实是同一个话语语境,两个相同的话语形成了一个最简单的话语语境Cd。由于两个话语是完全相同的,因而这个话语语境是静态的、非演化的。这个话语语境证明了儿童知觉到了动作d,但不能证明d’(即d)就是对d的重复,更不能证明儿童“理解”了动作d。

当儿童把自身的模仿投射回被模仿对象,比如,儿童“要求”被模仿者再做类似的动作时,我们把对d的重复要求视为话语r(d),d和r(d)构成了话语语境Cr(d)={d,r(d)}。与Cd不同,d为话语语境Cr(d)当中的触发话语,r(d)是对d的应答话语,d和r(d)两个话语形成了“实质推理”关系:Cr(d)形成了关于动作d的一种“重复”规范,作为话语d和r(d)之间的关联,d构成了话语语境中的一个概念。话语语境Cr(d)表明,儿童不仅可以知觉到d,而且可以“认知”到重复的d,概念“d”和“重复”规范在话语语境中得以表达。Cd则是一个不包含规范性的话语语境,此时的d处于非概念的状态,也无法以此说明人与动物的区别。

话语语境Cr(d)具备了关联世界的规范性,正是Cr(d)把作为概念的“d”以及“重复”规范通过主体实践注入世界当中,被模仿者和儿童都可以接受“重复”d这个规范性要求。规范性不仅体现在话语之间的特定关系,也体现在Cr(d)向社会世界输出了“重复”d这个规范性要求,诸如“S在重复d”等断言在此话语语境下才获得了意义。换言之,仅仅是概念d无法作用于外在世界,只有通过话语语境所赋予的某种规范性要求,才能被主体所接受并直接作用于外在世界。反过来,主体在Cr(d)下观察世界是否存在重复的d,甚至对于主体能够经验的其他动作,主体也可以观察其是否存在重复的规范。这些观察不仅仅是主体的经验报告,同时也是Cr(d)“探照”世界的过程。

因此,规范性不是对某个对象或者行为的指称,其本身并不具备特定的内容,而是话语语境中的概念作用于外在世界的一种前提和要求,概念需要通过一种规范形式才能影响外在世界,没有规范指引的概念也不具备任何的实践意义。由此,经验既不是主体被动接受的,也不是主体自发性的随意发挥,经验实质上是话语语境对外在世界“探照”的结果,探照的对象正是主体经验的世界。

布兰顿(R. Brandom)认为,一种推理表达,是把还不是概念的隐含的经验,转换为(通过话语推论的形式)明确的概念(具有客观性的概念)。话语语境Cd显现了经验d,话语语境Cr(d)则不仅表达了概念d,而且由d和r(d)之间的触发—应答关系所形成的“重复”规范把概念d作用于世界,这本身就体现了话语语境中话语之间的实质推理和实践关系。不同的地方在于,布兰顿从主体出发,依靠规范性概念“承诺”和“权利”所建构的推理论趋向于一种意义整体论,存在破坏语言交流的可能性。话语语境则直接形成了话语交流和推理的空间,成为意义和推理的一个基本范畴,话语语境的稳定性以及向外在世界输出的规范性即可作为一种关于话语实践的评价标准,一个非合理性的规范会对话语语境产生负面作用,并可能导致话语语境的解体和湮灭。不同的话语语境包含了不同的意义和推理模式,话语语境之间的接口正是共同的观察话语和现象话语,话语语境蕴含了主体认识世界的新范式。

社会科学解释的话语语境结构

话语语境并不假定主体认知的稳定性,也没有假定外在世界的不变性,同时话语语境又通过规范性与世界发生关联,这些优势恰好可以作为分析社会科学解释的理想基质。按照话语语境的定义,我们可以把社会科学理论和待解释的社会现象视为社会科学话语,这些话语的集合就构成了社会科学的话语语境。

(一)观察话语和现象话语

按照话语语境的结构,我们把社会科学话语语境中的触发话语称为观察话语,而观察话语并不都具备可进行解释的形式和资质,我们把观察话语中可以进行解释的观察话语称为现象话语,也就是社会现象,而对现象话语进行解释的应答话语称为理论话语,也就是社会科学理论。

需要说明的是,现象话语和理论话语并不是观察词项和理论词项的翻版,现象话语和理论话语都受社会科学的话语语境所控制,二者的地位是相对的。

在社会科学的话语语境当中,当这些观察事件能够触发社会科学话语语境的解释程序,意味着观察事件转化为了社会现象。其中包含了一个基本条件:观察事件能够在话语语境当中得到认同和表征。我们以观察话语“近几年大学生就业率下降快”为例,该话语包含了三个层次:

第一个层次是对社会结构性要素的认同。话语中的“大学生”和“就业”就包含了社会制度中的大学、学历、教育、工作、失业等一些社会性结构要素。作为社会科学话语语境当中的观察话语,必须认同这些社会结构性要素。

第二个层次是对人的同质性要素的认同。话语中的“大学生”构成了一种同质性集合,这个集合中的“大学生”都是一样的,不用进一步按照其他诸如身高、爱好等因素来区别,“大学生”本身就是这种同质性集合的基本要素。

第三个层次是对可计算变量的认同。“就业率下降”包含了大学生的就业数量和未就业数量,这些都作为一种可计算变量纳入到了话语当中。在实践中,观察话语必须包含相应的可计算变量集,才可能获得表征。因此,观察话语和现象话语具有同样的结构性要素,同时现象话语还包含了可计算变量集。下面我们将论证,结构性要素和可计算变量集可以使得社会现象摆脱不可重复性等问题。

其一,关于观察视角的问题。由于观察事件受社会科学的话语语境所控制,其观察事件的可能范围被限制在话语语境当中。无论什么视角,无论是否观察到就业率下降这个变化,观察事件所在的话语语境必须认同社会结构性要素。否则,这个观察事件就不属于社会科学的话语语境。比如,在需要多人协同的体育比赛中,教练或参赛队员都有自己的视角,通过话语语境中形成的词项“战术”,每个参与者都能够照此话语来执行特定战术。关键在于,话语语境本身并不需要假设主体认知的同一性,话语语境关注的重点是主体之间的话语交流。孤立的观察事件会在话语语境的变化中湮灭,保留下的观察事件,其视角本身就体现了话语语境的观察方向。

其二,关于情境无法完整再现的问题。一方面,对社会现象的观察不同于对自然现象的观察。自然科学中的观察既包括对象的位置、形态或者颜色等与人类感知直接相关的要素,还包括一些通过设备仪器所测量的对象相关属性的变化。如果简单地将这种观察等同于社会现象的观察,那么社会现象必然是不可观察的。另一方面,社会现象本身的可重复性是有条件的。社会结构性要素和可计算变量集确保了社会现象在话语语境中的稳定,这种稳定不受个体记忆和人员更迭的影响。因此,社会现象的本质是一种话语,其存在方式是社会科学话语语境下需要解释的现象话语,社会科学的话语语境同样遵循话语语境中理论解释现象的演化方式。

(二)语境化行动与社会科学解释

人们的各种行为造成了社会世界不断变化,并与社会科学话语语境不断发生作用,由此产生了需要解释的社会现象,解释的结果是人们对这些现象获得了某种理解。由于“人类生物不仅仅是行为。他们行动,并且他们的行动会在一个更为广阔的社会语境下,随着对其重要性的理解而出现。人类行动被赋予了意义,并且除非人们能够获得这种意义,否则人们可能无法恰当理解它。”因此,行动以及行动的意义是社会科学解释的关键要素。

人的行为属于外在于话语语境的世界,没有话语语境,人的行为无法形成具有意义的行动。“我们不仅解释自己的行动,而且也解释那些与我们交互的人的行动。”正是话语语境的存在,确保了行动的可理解性。无论行动的具体意义是什么,必须在话语语境中才能得以显现,正是行动引起了话语语境下的观察和现象。因此,在社会科学中,人的行动是依赖于话语语境的,是一种语境化的行动。

比如,当我们面对街上行走的人时,“正常行走”这种行为本身无法触发我们日常的话语语境,但是如果一个人在人群中突然逆向奔跑,这种行为就会很容易形成触发话语“这个人为什么要逆向奔跑?”此时,相对于日常的话语语境而言,“逆向奔跑”这个行为就变成了话语语境下的行动,进而形成了话语语境下的观察话语。

因此,社会现象必定是包含语境化行动的话语,而不是包含行为的话语。行为的集合只代表了外在世界,并不代表社会世界。行动只有在话语语境下才能获得意义,一定话语语境下的行为才是行动。个体组成社会并不等于个体行为的集合构成了社会,而是个体在一定话语语境下的行动集合构成关于“社会”的相关话语。反之,社会也会影响个体的行动,而不是行为,这种影响也是以话语语境为中介。

实际上,话语语境限定了所有的可能行动。实践中的人以及人的所有行为被拆解并折射为各种话语语境下的行动集,只有在话语语境中,人的行为才能成为行动并获得相应的意义。

社会科学解释不仅要包含人的语境化行动,而且还确定了代表语境化行动的变量集合,我们把这种变量集合称为可计算行动变量集。于是,社会科学的理论话语就包含了结构性要素、可计算变量集和可计算行动变量集。从解释包含的变量属性看,是否包含了可计算行动变量集,可作为社会科学解释和自然科学解释区别的重要标准。至此,我们可以构建一个社会科学解释的话语语境模型,其要点如下:

(1)社会科学理论和社会现象(包含观察话语)构成了社会科学的话语语境,二者都是该话语语境中的话语;(2)同话语语境中应答话语和触发话语关系一样,社会科学解释是理论话语对社会现象的“应答”;(3)表征后的观察话语才能成为具备解释资质的现象话语;(4)社会科学理论包含可计算行动变量集;(5)社会科学解释的过程是,社会科学理论以社会结构性要素、可计算变量集和可计算行动变量集三个变量作为输入,对社会现象进行可计算重构,确立社会结构性要素和可计算行动变量集之间的逻辑关系,同时也论证了可计算行动变量在该话语语境下的合理性;(6)新的理论和社会现象作为话语进入社会科学的话语语境中,社会结构性要素和可计算变量集进行更新,话语语境完成演化。

另外,社会科学解释虽然是从观察话语到现象话语再到理论话语的过程,但也存在从理论到现象的过程,即我们通常所说的预测,这实际上是话语语境自身变化而产生现象话语的过程。预测的现象并不是属于外在世界,其本质还是话语语境中的现象话语,是话语语境变化后由理论所得到一种已经获得解释的现象,只不过这种现象话语不是由观察事件转化而来,而是通过现象话语去寻找符合现象的观察事件。正如布兰顿在谈到“冥王星”的发现时所说,“我们能够以某种方式发现的东西可以变为我们以其他方式发现的东西。”

同时,预测的现象并不是人的行为的结果,而是人的语境化行动的结果。一个社会科学理论定义了人的语境化行动,在此基础上得到的是行动的结果,我们也是在同一话语语境下来观察这些结果。或者说,这些结果本身必须在一定话语语境下才能去检验。一般的语境化行动与行为并不是等同的,如果我们把社会世界中人的行为结果作为对社会科学理论预测的一种检验,其本身就是错误的。

话语语境对社会世界的规范性作用

在话语语境中,主体不再是主导地位,而是话语语境和社会世界的界面和直接作用的物质载体,是“通过规范性而获得自由的行动者”。主体只能在接受具有规范性特征的话语条件下才能形成有效的行动,主体社会实践的规范性来源于话语语境的规范性,话语语境和社会世界以主体具有规范性的行动实现了关联。而社会科学解释把科学规范性与社会规范性相结合,不仅对理论事实进行确证,同时也通过解释将理论概念绑定在“规范性之船”之上,向社会世界输出了规范性,这点正是社会科学解释力的来源所在。

(一)社会科学解释的规范性特征

社会科学解释中的结构性要素并不是社会世界在系统意义上的结构,而是社会科学话语实践中各个概念背后蕴含的结构性要素,是社会科学话语之间关系的基础。如果没有结构性要素或者是不同的结构性要素,“大学生”与“就业”在观察话语中就失去了它们的意义。观察话语必须具备和社会科学话语语境相同的结构性要素,只有满足这种规范性的话语才能进入社会科学的话语语境。

由于观察话语并不全部具备可解释的资质,通过科学表征(scientific representation),观察话语中的一部分才能成为真正的待解释的社会现象。科学表征是科学家进行科学实践活动的一个必备条件,是公共的且与其所嵌入的实践密切相关,公共本质是表征关系的组成部分,博斯奇(B. Boesch)把这种公共本质称为“许可(licensing)”。话语语境构成了科学话语交流的“许可”空间,在话语语境中,科学表征将观察话语转化为符合科学解释规范的现象话语,为理论对现象的解释重构提供了可计算变量,是对观察话语的一种规范化。

这种规范并不是简单的形式化表达,很多时候需要复杂的模型来实现。特别是在社会科学中,表征的同时也可能获得一种解释性,这得益于“模型表现出某种结构依赖性。模型向我们展示了如何将系统的各个部分集成在一起,并以一种可以解释系统行为的方式将它们组合在一起。”因此,社会结构性要素代表了社会科学解释的社会规范因素,可计算变量集则代表了社会科学解释的科学规范因素,两类因素确保了观察话语、现象话语到理论话语始终处于同一规范性的话语语境空间中,社会现象由此获得了社会科学解释的“资格”。可计算行动变量集则体现了特定话语语境下行动的规范性,社会科学解释重建了主体可计算行动变量集与可计算变量之间的关系,同时也就建立了规范性和描述性之间的关系。我们无法脱离规范性来描述社会现象,社会现象是社会科学话语语境规范性的条件反射,包含了一种潜在的规范性。社会科学解释揭示了社会现象规范性的来源,社会科学理论对社会现象的解释,或者说社会现象对社会科学理论的确证实质上是一种包含规范性特征的确证。

(二)话语语境的规范性输出与社会科学解释力

如果我们仅仅以规律的适用性为标准,不仅会降低社会科学解释的范围以及合理性,而且会把主体行动的意义排除在了解释空间之外。实际上,自然科学的标准只能体现理论和现象之间的一种科学规范,没有体现二者之间所蕴含的社会规范。物理学定律描述了自然世界的运行规则,这些规则是主体行动的一种因果证据,而不是主体行动的规范,“真正迫使我们去做某事的并不是法则,而是我们对法则的承认。”社会科学解释建立的是概念到行动规范的联系。

社会世界的组成是人,社会世界的运行是基于人的具有规范性的行动的总体。指导主体行动的不是规律,而是话语语境所形成的规范性,只有通过规范性,主体才能获得行动所需要的概念并将其转化为社会实践。社会科学解释形成的是具有合理性的行动规范,这种规范性不是一种强制性的规则,而是一种获得理解的规范。

解释是对导致现象的根本因素(underlying factors)的充分描述,社会现象背后的根本因素是人的规范性,理论解释现象的结果是在话语语境中获得主体对社会现象背后规范性的理解,同时也是对理论所包含的行动规范性的认同,使得话语语境对社会世界的规范性输出成为可能。这种规范性是人的行动指导,也是话语语境对社会世界的直接作用。社会科学解释会生成新的概念,这些概念不仅能够表达新的规范,也是不同话语之间可能推理的桥梁,从而增加了话语语境的解释空间。

一个具有好的解释力的社会科学解释不仅要满足科学规范,更重要的是向社会世界输出有效的规范,为人的行动提供一种可理解性。社会科学解释的地方性特征并不能作为否定其科学解释地位的问题,关键是看这些地方性的解释是否蕴含了一般意义上的规范。即便一些社会科学解释只适用于部分特定时空的社会,但是这些解释恰恰证明了其中所蕴含规范的合理性。换言之,规范的普遍性不能证明规范的合理性,否则规范的普遍性要求会导致规范意义的无限扩大和规范类型的减少,社会科学将像物理学一样追求一种单一的终极理论并由此面临终结的危险。社会科学解释并不只是像对自然现象的确证一样寻找关于规范性的一种最大范围的普遍性,而是确证这种规范性的存在性和合理性。

比如,市场是一种规范,这种规范在经济学诞生之前就已经存在。经济学不仅解释了市场具备资源配置效率,而且向社会世界输出了诸如交易成本和制度效率等新的概念和市场规范,成本概念从生产环节扩张到交易环节,人们不仅理解了市场规范,也获得了新的关于市场行动的规范,这些概念和规范也可应用于其他时空和领域。单纯的规律只能向社会世界输出自然科学的规范,即描述自然世界的规则,从这些规则无法导出关于人的规范性。我们不应该只纠结于社会科学解释是否提供了一般意义上的规律或者机制,而应该考察规律或者机制背后规范性的合理性。

因此,社会科学解释涉及的是社会科学话语语境和社会世界的双向联系,理论对社会现象的解释确证了现象背后规范性的合理性,体现了社会世界对话语语境的规范性作用,完成解释的话语语境则将新的行动规范输出到社会世界,体现了话语语境对社会世界的规范性作用。社会科学的解释力本质体现在解释社会现象的同时向社会世界输出了合理的规范性。

话语语境模型的意义

在以主体为核心线索的哲学中,塞拉斯(W. Sellars)批判了“所予神话”,否定了基础主义知识论中声称的经验基础;对于主体间性问题,如果观察是主体所受到的刺激,会导致翻译不确定性的问题:奎因(W.V. Quine)的“Gavagai”例子中,相同的视觉光线“根本无法确保土著和语言学家具有相同的理论”。相同的刺激并不等同于相同的观察,同样的物理刺激可能会导致不同的观察事件,这条认识论进路不仅难以弥合主体与世界的裂痕,似乎也使得主体间性问题走进了死胡同。

话语语境模型首先解决的是话语语境和外在世界的关系问题,而后解决作为界面的主体是如何完成话语语境和世界之间关联的问题。观察并不等同于对个体的简单刺激,而是话语语境和外在世界相互作用的结果,话语语境本身就包含了观察一致性。对观察话语的解释产生了新的话语并引起了话语语境的延展变化,此后话语语境又会产生新的待解释现象。因此,认识的过程即是话语语境下的观察和解释过程,主体的认识必定是依赖于话语语境的。话语语境表明了理解的主体间性和与世界关联所需的规范性,不用再纠结于语言学家和土著看到的“Gavagai”是否是一致的问题。通过话语语境模型,我们能够重新审视社会科学哲学的一些重要问题。

1.关于社会实在论和反实在论之争。实在论主张知识是外部世界的映像,但是一种社会科学理论可能既不是某个世界的映像,也不是对已存世界的表征。反实在论则认为,不可观察的物体不能认为是实在的。塞拉斯指出,反实在论者所犯的错误是“可观察的事物和理论上假设的实体之间存在本体论上的差异”,二者实际上只是方法论或认识论上的差异,“理论实体只是以某种特定方式被认知的事物”,这种特定方式即是特定的话语语境。话语语境模型表明,社会科学理论中的词项离开话语语境就不再有任何指称意义,真正不变的是随话语语境演化不断产生的各种社会现象,这些获得解释的现象集合构成了关于社会世界的拼图。

2.关于真理符合论和真理融贯论之争。对于真理符合论而言,我们不能简单地用符合论来界定社会科学理论的对错,毕竟很多社会科学理论只是在特定时空下才成立。而对于真理融贯论而言,之所以理论之间的矛盾对类似物理学这样的自然科学而言是一个根本问题,原因在于所有的物理现象都是在同一个恒定的物理世界之中。但真理融贯论本身只是体现了自然科学的一种要求,并不能涵盖社会科学。话语语境模型中,理论的融贯性并不是社会科学的根本问题,各类理论所提供的规范性在社会科学的话语语境中是可以共存的。这些理论促进了社会科学话语语境的演化和稳定,也向社会世界输出了规范,这本身即体现了社会科学理论的真理性。

3.关于个体与社会的关系问题。对于个体来说,并不存在纯粹的私有意义和私有话语,个体所指向的意义必须在话语语境中才可能表达,而话语语境本身是话语的集合,并不需要假定公共属性,这样就可能为解释意义是私有的还是共有的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同时,社会世界能否还原为个体这个问题本质上是一个伪问题,因为与社会世界直接发生关系的是话语语境而不是个体,社会世界只有通过话语语境才能影响个体的行动,这即是话语语境对社会塑造个体还是个体形成社会这个社会科学核心争论的回答。

4.关于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关系问题。面对外在世界,不同的话语语境会折射出不同的话语体系,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一样都是一种话语语境。不同的是,自然科学话语语境变化所产生的新现象不会和原有现象产生冲突,自然现象保持了恒定和统一,现象的统一性要求自然科学理论也应具有统一性。对于社会科学而言,社会现象是人的行动的结果,理论解释现象的同时也会引起社会世界的变化,这种结果并不要求社会科学理论具有统一性。虽然二者存在差异,但是社会科学话语语境的结构以及演化过程和自然科学是相似的,二者都具有“理论—现象”解释结构。不仅如此,从介入的科学实践是形成有效知识前提的观点看,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一样都是通过话语语境来实现对外在世界的介入,虽然二者在介入世界的方式上存在差异,但社会科学同样是我们科学认识社会世界的方式和结果。

5.关于科学预测与社会科学理论地位的问题。精确预测的前提是外在世界的恒定性,如果自然科学理论预测成功,那么这个理论就具有了解释现象的优先地位。如果原有理论和已然预测成功的新理论不相容,就会形成新的问题和现象。社会科学与此不同,已有关于社会世界的知识不会完全决定未来的世界,社会科学理论成功解释过去并不代表也能成功预测未来,这种解释背后体现了存在的规范性。社会科学也并不是处于任意发展的状态,虽然理论可以出现冲突,但是同一个话语语境下的理论之间仍然会表现出连续性和对偶性。

6.关于社会科学解释和阐释的关系问题。阐释“是人类相互理解与交流的需要”,阐释的话语同样构成了一种话语语境,体现了阐释的公共属性。主体在阐释中可以发现新的意义,也能在阐释的话语语境中获得新的理解。如果没有阐释,理性计算就可能成为指导和评价人类行动的唯一标准。行动的意义不仅是效率或者效用的函数,也包含了主体的自我理解。因此,阐释不仅体现了作为话语语境和世界关联主体的能动性,给社会科学解释提供了更多合理性选项,而且也促进了社会科学以及社会世界不断发展进步。

来源:思想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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