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5年5月底,普陀区法律援助中心在“半马苏河”法治驿站开展了两场“向阳花”未成年人法律咨询活动,为辖区内的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带来丰富且实用的法治大餐。
在成长的道路上
未成年人犹如初升的朝阳
充满希望与活力
他们的成长
也需要法律的有力守护
2025年5月底,普陀区法律援助中心在“半马苏河”法治驿站开展了两场“向阳花”未成年人法律咨询活动,为辖区内的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带来丰富且实用的法治大餐。
活动现场,多名经验丰富的法援律师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温暖的语言,为咨询者详细解答法律问题,并发放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折页。
据统计,此次活动共解答未成年人相关法律咨询36人次,发放宣传折页100份,为众多家庭解决了心中的法律困惑。
本次咨询聚焦热点,涉及的问题广泛而多样,涵盖了未成年人生活的各个方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有没有你关心的问题吧!
学校指定购买
合理与否有定论
有家长提出,学校要求家长到指定店铺购买辅导书和文具,这合理吗?律师明确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学校、幼儿园不得安排未成年人参加商业性活动,不得向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推销或者要求其购买指定的商品和服务。学校、幼儿园不得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为未成年人提供有偿课程辅导。这一规定为家长们吃下了“定心丸”,让他们明白在拒绝此类不合理要求时有法可依。
手机进课堂
管理规定需遵守
“孩子可以带手机进课堂吗?”这是许多家长关心的问题。律师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条规定:学校应该合理使用网络开展教育活动。未经学校允许,未成年学生不得将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应该统一管理。这一解答让家长和学生对学校的手机管理规定有了更清晰的认识,有助于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
烟酒销售
未成年人坚决说“不”
“孩子还没成年,可以购买烟酒吗?”律师给出了否定的答案。法律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烟、酒和彩票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者彩票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这一规定旨在保护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营造健康的成长环境。
网络直播
年龄限制有规定
在互联网时代,网络直播成为热门话题。“未成年人可以开账号直播吗?”律师解释,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不得为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为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时,应当对其身份信息进行认证,并征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这一规定为未成年人在网络世界中的行为划定了清晰的边界,助力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个人信息保护
法律撑起“保护伞”
一位未成年人讲述了自己在初中时登录教育机构APP填写个人信息的经历,并表达了对自己和父母个人信息被泄露和非法利用的担忧。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条第三项规定,详细解释了处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应保护其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还通过典型案例说明,网络平台应建立“未成年人模式”,严格落实“实名+监护人授权”双验证机制,定期开展个人信息安全影响评估,从技术和管理层面构建未成年人信息保护屏障。监管部门亦需强化执法联动,形成良好社会效应。这一解答让未成年人和家长对个人信息保护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增强了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
法援护苗,法润成长。普陀区法律援助中心自2016年6月起依托驻看守所值班律师工作站建立“向阳花”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室,近年来,将服务范围由刑事法律援助拓展至民事法律援助,组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团,为未成年人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法律服务,九年来,共举办“向阳花”法治帮教和宣传活动42场。
下一步,普陀区法律援助中心将继续秉持着关爱未成年人的初心,开展更多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律咨询和宣传活动,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的蓝天,共护未成年人的美好未来!
责 编|袁 琳
来源:上海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