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发布“两行人相撞案”的普法案例,引发争议。舆论发酵几天后,李沧区人民法院在央视《法治在线》中提供了事发现场公共场所视频,并详细介绍案发情节。法院回应,对“突然转身往回走”“安全距离”等表述有使用不恰当的问题,向公众诚恳道歉。
近日,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发布“两行人相撞案”的普法案例,引发争议。舆论发酵几天后,李沧区人民法院在央视《法治在线》中提供了事发现场公共场所视频,并详细介绍案发情节。法院回应,对“突然转身往回走”“安全距离”等表述有使用不恰当的问题,向公众诚恳道歉。
与以往的造谣辟谣的二段反转不同的是,此次反转是与普法案例介绍的案情、网传的案情、真实案情都存在较大出入的三段变化。
在普法案例中,标题是《走路时二人相撞,责任如何承担?》,内容是刘某和王某相向而行,刘某在前边走边接电话,期间突然转身往回走,与迎面而来的王某相撞摔倒致残(十级伤残)。法院认定刘某负主要责任,王某因未保持安全距离负次要责任,经调解赔偿7万元。
普法案例引起争议的有两点:一是刘某突然转身往回走,可以说是刘某撞的王某。王某为什么负次责要赔7万这么多。是不是因为“伤者为大”而不能坚守“过错原则”?二是责任认定未适用任何法条只是牵强地套用机动车规则中的要注意保持安全距离。普法应该是给人解惑的,但更多的人却在困惑:行人安全距离到底是什么?要离多远?没有统一标准?
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是群众对法最朴素的认知。普法过程中讲明白发生什么事、犯了哪条法、为什么这么判才是重要的。并不是法理与社会公众朴素认知相悖才能体现普法的教育性。
当然也能理解普法过程中存在的困境,那就是案例平平淡淡无人问津,略有争议才有关注。但是法院选择流量多的案例,却有太多人比法院更懂流量,在多方转评后,案例中的刘某王某便有了性别,调解也变成了判决。让我们看看网传案例中的一个经典标题:《大妈走路突然转身撞到男子获赔7万 法院:未保持安全距离,案件圆满化解》,知道有争议“圆满化解”是要提炼到标题的;案例中并未说明性别的刘某王某是要表明是大妈与男子的,更有甚者明明配图用的普法节目中的漫画,漫画中是两名男子,标题依旧写的大妈与男子。可以说有些媒体哪怕枉顾事实也要吃性别叙事这一口流量。
网络截图
至此一个有争议的普法案例就变成了一个被精心雕琢的具有多个讨论热点的靶子。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加入讨论,事件也“喜闻乐见”地迎来了反转。
从法院公布监控显示:刘某实为缓慢转身站定接电话,并非“突然逆行”;王某在刘某身后左右张望、快步行走,未观察前方直接撞倒静止的刘某。法院就因法官描述事实不准确、表述不当,给广大网民造成误导的问题,表示诚恳地道歉。(详情:“青岛行人相撞案”现场视频公布 法院:表述不当造成误导)
法院回应并致歉后,很多人都在讨论法院存在的问题。而在事件传播过程中添油加醋的“拱火者们”却美美隐身。都说流量为王、内容为王,但推流很贵,精品难得。笔者隐隐有种情绪为新王的感觉,现在很多媒体和媒体人都是找准自己的目标用户群垂直化、定制化地发布内容,只求勾动用户情绪。至于事实?道理?都不重要,满足用户情绪价值最重要,转赞评最重要。以司法类为例,较轻的有选择性地发内容,比如只发某一性别重判另一性别就轻判的,较重的断章取义的发内容,人为制造奇葩冤假错案,比如经典的某人路上捡了一根草绳被判刑,但不提绳子上还系着一头牛。
纵观整个事件可以看出,无论是普法还是宣传,都要建立在毫厘之差的严谨之上,唯有实事求是、反馈及时,才能避免“以讹传讹”消耗公信力。舆论的翻车不是反转了就能完全弥补的,更不是关评删文就能当作无事发生的,很多时候看似“封评浪静”,却会为以后的舆论场埋下了一个个暗雷。要明白互联网也许没有记忆,但一定存在情绪。宣传中不能自己系统内合理自洽就行了,还需要考虑历史问题和当前社会氛围,对社会公众朴素感情要有感知力,不能完全忽视否认群众的情感诉求。
在光与暗交织的舆论场上,作为信息的发布者,当有转发者已经开始“抛开事实不谈,我懂你”只做情绪按摩时,就不能只做“为你好的大家长”了,不但要讲硬道理,也要注意软情绪。而作为信息的接收者,我们不但要警惕信息茧房的困锁,还要注意情绪茧房的牵绊。
来源:杭州网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