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5年5月29日,一场横跨24年、牵涉人命旧案的土地纠纷,在宿州市埇桥区褚兰镇多部门持续十日攻坚调解下终告化解。张某宇与王某达成关键共识:王某收割当季小麦后归还土地,赔偿争议交由法律途径解决,不仅成功避免了一起“民转刑”案件的发生,更让当事人感受到“社会没
2025年5月29日,一场横跨24年、牵涉人命旧案的土地纠纷,在宿州市埇桥区褚兰镇多部门持续十日攻坚调解下终告化解。张某宇与王某达成关键共识:王某收割当季小麦后归还土地,赔偿争议交由法律途径解决,不仅成功避免了一起“民转刑”案件的发生,更让当事人感受到“社会没有抛弃我”的温暖。
2001年,张某宇、张某敢兄弟因电费纠纷持械打伤同村张某刚,因未及时抢救致其死亡后潜逃,2012年归案后被判赔偿遗孀王某一家16万元。案发后,王某一直耕种张氏兄弟名下十余亩土地。
2024年1月,张某宇刑满释放返乡到褚兰司法所报到,面临妻离子散、房屋破败、无生活来源困境。司法所紧急协调救济,助其渡过难关。今年5月麦收时节,矛盾爆发——张某宇要求收割王某所种小麦“抵偿”当年损失,王某则以“16万赔偿分文未付”为由坚决拒绝。
5月19日起,褚兰司法所联合派出所启动多轮调解。27日双方首次当面调解失败,张某宇情绪濒临失控,存在“民转刑”风险和不稳定因素。为防止并遏制土地纠纷引发的社会矛盾风险,司法所依据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紧急上报镇党委、政府。
镇党委立即组建两个攻坚组,由副镇长牵头,司法所长、派出所长、村书记全员下沉,28至29日连续两天在田间地头、当事人家中展开“背靠背”调解。工作人员以法为纲、以情为线,既剖析强收小麦的法律风险,也体恤王某多年未获赔偿的愤懑,更指明诉讼维权的合法途径。
最终,双方签署书面协议:王某收割小麦后立即归还土地;16万元赔偿金及其利息、王某24年耕种收益等争议,均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这场调解攻坚,不仅守住了法律底线,解开了当事人心里的死结,更以“不抛弃”的司法温情,为一个迷途者的新生之路点亮了明灯。
一直以来,埇桥区褚兰镇坚持“抓早抓小”“和为贵、与邻为善”“调解就是服务”的调解理念,坚决杜绝因民事纠纷导致的“民转刑”案件发生,着力解决好农村突出问题,“实质性化解”群众合理合法诉求,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了“民转刑”案件的发生。(郭良银)
来源:金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