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6月3日,《乌兰察布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市政府审议通过并印发实施。《办法》是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首部气象领域规范性文件,标志着全市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迈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
6月3日,《乌兰察布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市政府审议通过并印发实施。《办法》是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首部气象领域规范性文件,标志着全市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迈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
《办法》进一步厘清了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及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管理职责,强化了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切实提升重点单位气象灾害风险防范能力。《办法》的实施将推动乌兰察布气象灾害防御体系更加完善,促进提升重点单位的气象灾害应对和应急处置能力。
下一步,市气象局将联合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快推进重点单位名录梳理和公示工作,确保《办法》落地见效,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作者:王泽豪 王晓君 责任编辑:张林)
本文来自【中国气象新闻网】,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ID:jrtt
来源: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