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升群众生态环境保护的法治意识,2025年6月3日上午,在第54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浦北县人民法院围绕“美丽中国我先行”主题,组织青年干警在西滨广场开展六五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推动形成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生态环境治理新格局。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升群众生态环境保护的法治意识,2025年6月3日上午,在第54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浦北县人民法院围绕“美丽中国我先行”主题,组织青年干警在西滨广场开展六五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推动形成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生态环境治理新格局。
环保普法宣传
活动现场,该院干警通过悬挂宣传横幅、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手册和环保主题纪念品、趣味宣讲、法律咨询等形式,向居民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知识,并结合环境污染、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田、非法采矿等破坏资源犯罪行为的典型案例,将法条转化成通俗易懂的“家常话”,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保护生态环境,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真正让环保法律知识入脑入心。
“请问您知道保护环境有哪些吗?”
“大气、水、海洋、土地、森林……”李大爷准确回答后,赢得环保主题奖品,他笑道:“边玩边学,记得更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该条款被称为‘绿色原则’,是对环境保护与生态维护的时代问题回应。其在民法典物权编、合同编、侵权责任编均有详细规定。”法院干警声情并茂地说道。
绿树成荫的西滨广场上人头的攒动,一份份宣传手册和环保纪念品如同流动的法治火种,在居民手中传递,将环保法治意识悄然播种心田。
法治护航
据悉,2023年以来,浦北县法院依法惩处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的犯罪行为,共审结涉生态环境刑事案件27件40人,其中非法采矿罪9件11人,滥伐林木罪12件16人,盗伐林木罪3件3人,非法占用农田罪1件1人,污染环境罪1件4人,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1件1人。
生态文明建设是“国之大者”,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下一步,浦北县法院将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全方位、多举措推进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依托法治力量绘就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生态画卷。
作者 | 杨明新
编辑 | 何梅英
审核 | 宋军
来源:海的那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