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管控的通告

B站影视 港台电影 2025-06-05 20:25 2

摘要:为保障2025年高考(6月7日-9日)、中考(6月15日-18日)期间考生良好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鲁甸县人民政府决定对县城区域内企业、文化娱乐场所、建筑施工场所及个体工商户等加强环境噪声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告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社会组织、团体和个人(业主):

为保障2025年高考(6月7日-9日)、中考(6月15日-18日)期间考生良好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鲁甸县人民政府决定对县城区域内企业、文化娱乐场所、建筑施工场所及个体工商户等加强环境噪声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高考考点:鲁甸县第一中学、鲁甸县崇文中学;中考考点:鲁甸县第一中学、鲁甸县第二中学、鲁甸县崇文中学、鲁甸县文屏镇中学。

二、各KTV、营业性演出酒吧、网吧等文化娱乐场所必须严格控制噪声排放,倡议在中高考期间暂停营业。

三、考点周围一公里范围内所有建筑施工场所在中高考期间停止施工作业,县城区域内其余建筑施工场所在中高考期间下午18:00至早上8:30禁止施工作业。(抢修、抢险除外)

四、县城区域内所有企业在中高考期间必须加强噪声管控,禁止超标排放。

五、中高考期间,城区内各商户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使用高音广播喇叭、音响设备招揽顾客,或采用其他产生高噪声的方式招揽顾客。

六、县城内居民要尽量避免使用高噪声家用电器、乐器或其他娱乐活动产生噪声污染,为考生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考试环境。

七、设置监督举报电话,县公安局:0870-110,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0870-8126136,市生态环境局鲁甸分局:0870-8122905,县文化和旅游局:0870-3195228,县住建局:0870-3013999。

八、其他事项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请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广大市民严格遵守,共同营造宁静和谐的考试环境。

鲁甸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4日

来源丨鲁甸县人民政府

本期编辑丨李东梅

编审丨孔祥曙

投稿邮箱:wldtg01@163.com

来源:鲁甸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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