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6月5日“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今天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吕涛发布向社会发布2024年度山东法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状况。
在6月5日“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今天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吕涛发布向社会发布2024年度山东法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状况。
吕涛介绍,2024年,全省法院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努力以高品质环境资源审判服务高质量发展,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做出了积极贡献。
2024年新收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7838件,同比上升2.95%;审结17546件,同比上升3.10%。其中,新收一审案件14041件,同比上升4.95%;二审案件2825件,同比下降2.49%;再审审查案件887件,同比下降6.34%;再审案件85件,同比下降18.27%。2024年,全省法院共受理污染环境犯罪案件209件,审结214件;受理走私废物犯罪案件4件,审结4件。受理非法采矿犯罪案件305件,审结303件;受理盗伐、滥伐林木犯罪案件38件,审结36件。受理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案件104件,审结87件;受理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案件95件,审结87件;受理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犯罪案件10件,审结9件;受理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犯罪案件15件,审结18件。受理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件89件,审结75件。受理涉及通风、采光等方面相邻关系矛盾纠纷类案件1039件,审结960件。受理矿业权纠纷案件26件,审结26件;受理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纠纷案件1099件,审结1041件。受理环境资源行政案件2296件,审结2326件。其中,受理行政处罚案件322件,审结324件;受理行政强制执行案件63件,审结66件。依法审结检察机关、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24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8件,判决或调解确认赔偿生态环境损失及修复费用约1亿余元。
全省法院不断加强黄河司法保护,积极参与全省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行动,助力提升黄河综合治理效能,护佑黄河长久安澜。依托巡回审判机制,选取部分典型案件在泰安、菏泽、济宁、东营等地组织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审判观摩,3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8家省直单位(部门)受邀参加。济南铁路中院还与郑州铁路中院共同召开豫鲁黄河保护司法协作座谈会,签署《环境资源审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从加强生态保护治理、保障黄河长治久安、促进鲁豫毗邻区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入手,积极探索黄河流域省际司法协作新路径。
全省法院积极适用技改抵扣、产能置换、碳汇认购等责任承担方式,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依法妥善审理涉新质生产力、产业和能源结构等类型案件,助力产业结构绿色优化升级。在全国生态日之际,山东省法院同省生态环境厅在青岛联合开展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活动,共同就电气、热电、水务等行业提出的10个法律问题进行解答,为企业绿色发展过程中的堵点难点提供了解决思路。
全省法院锚定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建设农业强国目标,健全司法服务保障举措,坚决守护耕地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对破坏耕地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从严惩处,助力提升乡村发展水平、乡村建设水平、乡村治理水平。妥善化解涉农矛盾纠纷,促进土地规范有序流转,为乡村发展注入新动能。坚持产业兴农、质量兴农、绿色兴农,为乡村文旅深度融合、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提供司法保障。
全省法院坚持系统思维和全局观念,从生态环境整体性和系统性着眼,以加强区域司法协作、执法司法衔接为抓手,以增强环境司法影响力、营造良好环保法治氛围为目标,推动构建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紧扣环渤海生态环境保护,与北京、天津、河北、辽宁等五地十三家法院开展研讨,发布典型案例,发布《环渤海地区生态环境一体化司法保护倡议书》,就开展全方位、多形式、多层次的工作协作达成共识,共同提升环渤海地区生态环境及候鸟栖息地保护水平。围绕泰山、黄山、峨眉山-乐山大佛、武夷山等文化和自然瑰宝保护,泰安泰山法院同安徽、四川、福建等地法院召开线上联席会议,签署《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司法保护跨区域协作协议》,从共商、共解、共研、共治、共护等方面,建立更加紧密高效的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审判工作协调联动机制。青岛中院同潍坊中院签署《关于开展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犯罪源头、链条治理跨区域司法协作的框架协议》,有效斩断青岛、潍坊两地频发的野生植物犯罪链条。山东法院联合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生态环境厅签订《深化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合作框架协议》,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正向、反向衔接。与山东海警局等11家单位(部门)签署《山东海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意见》,推动健全完善海上执法工作机制。围绕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排污单位自行检测、机动车排放检验等重点领域,各级法院与生态环境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市场监管部门联动深入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全省法院还利用6.5环境日、全国生态日、全国水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拓展运用法院开放日、线上直播、宣教基地体验等新方式,将法治宣传与司法公开、以案释法与司法便民相结合,丰富环境司法宣传途径,推动全社会法治意识和环保意识不断提升。
全省法院持续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以建强队伍、健全机制为抓手,不断提升环境资源审判专业能力,助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目前已有10名环境资源审判业务骨干入选全省法院人才库,2个集体被评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成绩突出集体”,4名个人被评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成绩突出个人”。环境资源审判条线2篇文书被评为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青岛、淄博、东营等地法院归口到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审理的案件达到80%以上。威海中院的“共美山海”、菏泽中院的“法徽红 生态绿”、滨州中院的“河海间”等环境资源审判品牌取得较好反响青岛中院“法润青绿”品牌被评选为首届全国机关党建典型品牌。
吕涛介绍,山东全省法院将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聚焦环境资源审判主责主业,健全司法服务保障举措,努力在更高水平、更广领域、更深层次上谋划和推进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以高质量环境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谱写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美丽山东新篇章。(阚金剑)
来源:中国网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