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这画,几乎天天出现在新闻镜头里,外宾来了要在它前面合影,领导开会时背景里总有它的身影,成了福建厅的标志。
声明:本文内容均引用网络资料结合个人观点进行撰写,请悉知。
这幅画,竟然惹出了这么大风波
在人民大会堂的福建厅,有一幅漆画,叫《武夷之春》。
这画,几乎天天出现在新闻镜头里,外宾来了要在它前面合影,领导开会时背景里总有它的身影,成了福建厅的标志。
可谁能想到,这幅画的署名和归属问题,却成了一场旷日持久的官司,牵扯进了几代人,甚至最后连福州大学都被卷了进来。
2014年,吴景希的母亲一纸诉状,把陈文灿告上了法庭,事情一下子闹大了。
原本只是两位艺术家的署名之争,后来愈演愈烈,不仅涉及个人声誉,还牵连到学校、政府甚至法律对艺术创作权的认定。
这场官司打了三年,最终的结果,出乎很多人的意料。
这幅画,怎么来的
时间回到1980年代,那时候国家搞改革开放,人民大会堂也要与时俱进,把各省厅的布置改得更有地方特色。
福建厅的任务,就是要展现福建的山水人文,最后决定用漆画来表现武夷山的风景。
这个活儿交给了福建工艺美术学校,学校组织了几个骨干教师去武夷山实地考察,回来后开始创作。
吴景希和陈文灿,就是这次创作的核心人物之一。
他们带着团队,从构图到用色,一点点敲定,1987年,第一版《武夷之春》完成,7米见方,气势恢宏,挂在福建厅的主墙上,成了镇厅之宝。
到了1994年,福建厅要翻新,画也得跟着调整。
原来的尺寸不够大,得重新制作一版,吴景希和陈文灿再度联手,把画扩大调整,完成了1994年版的《武夷之春》。
这幅画从此成了福建厅的“门面担当”,每次新闻联播拍到大会堂,福建厅的画就特别显眼,曝光率极高。
只是,当年并肩作战的两位画家,后来却走上了对簿公堂的道路。
名字没了,官司来了
1998年,吴景希去世,事情开始变得微妙起来。
原本这幅画的署名是两个人,可在往后的许多年里,陈文灿在自己的画展、出版物里展示《武夷之春》时,署名只有他自己,吴景希的名字不见了。
2013年,陈文灿更进一步,干脆把这幅画登记在自己名下,作为个人作品。
这就惹怒了吴景希的母亲。2014年,她把陈文灿告上法庭,要求恢复儿子的署名,并且公开道歉。
她的理由很明确:这幅画是两个人共同创作的,署名怎么能少了吴景希?
官司一开,艺术圈炸了锅。
谁的画?个人还是学校的?
陈文灿的回应很干脆,他说这幅画不是个人作品,而是法人作品,归学校所有。
他的理由是:当年是福建工艺美术学校接的任务,画是学校组织创作的,署名归个人只是当时的惯例,但著作权其实是学校的。
更重要的是,创作过程中的经费、场地、资源,都是学校提供的,所以《武夷之春》的著作权应该归学校,而不是个人。
这话听起来也有道理。
可吴景希的母亲不认这个理,她说:“学校提供资源不假,但画是我儿子亲手画的,署名权不能被抹掉。”她还拿出了吴景希生前的创作笔记,里面有大量关于《武夷之春》的构思、草图、色彩搭配方案,说明他在创作中起了关键作用。
这下,事情复杂了。
福州大学也来了,事情更乱了
就在大家以为这是两个人之间的纠纷时,福州大学突然站了出来,说:“这画是我们的。”
原来,福建工艺美术学校后来并入了福州大学,所以按照归属关系,这幅画的著作权应该属于福州大学。
他们的理由是:当年的任务是学校接的,画是学校组织创作的,最终的成果也应该归学校所有。
这下,官司变成了三方博弈。
2017年,陈文灿意识到再争下去也没意义,他主动撤销了自己的著作权登记申请,等于默认了学校的说法。
法院怎么判?
经过一审、二审,法院的判决结果出炉了:
著作权归学校。
法院认为,这幅画是学校组织创作的,任务是学校承接的,资金也是学校出的,所以它属于法人作品,著作权归福州大学。
署名权归个人。
画是吴景希、陈文灿等人共同创作的,他们有署名权,不能被抹去。
陈文灿侵权。
他擅自把画登记为自己的作品,侵犯了吴景希的署名权,需要进行补偿。
判决一出,大家议论纷纷。
这不仅是一个署名纠纷,更是对中国艺术作品归属问题的一次法律确认。
这事,到底说明了啥?
这场官司拉扯了三年,最终的结果算是给了各方一个交代。
吴景希的名字,重新回到了《武夷之春》的署名中,至少在这幅画的历史里,他的贡献不会被抹去。
陈文灿,虽然在这场争议中失去了独占的名义,但他依然是这幅画的重要创作者之一。
福州大学也算是赢了,确认了画的归属,避免了未来可能的产权争议。
这事儿到最后,还是绕不开一个问题:在中国,很多艺术作品的创作模式都是集体完成的,个人贡献和集体归属之间,怎么界定?这场官司,算是给出了一个法律参考。
不过,艺术作品不仅仅是法律上的产权问题,署名权,更多时候是对创作者的一种尊重。
这幅画,还挂在人民大会堂的福建厅里,继续见证着历史。
而围绕它的这场风波,也成为了中国艺术著作权史上一个绕不开的案例。
来源:枫叶笑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