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院长访谈实录 | 天津二中院: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B站影视 内地电影 2025-06-05 09:27 7

摘要: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天津海河传媒中心广播新闻部联合推出“2025天津法院院长访谈”,邀请全市22家各级人民法院院长走进直播间,向群众汇报——人民法院紧扣“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天津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司法服

2025天津法院院长访谈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天津海河传媒中心广播新闻部联合推出“2025天津法院院长访谈”,邀请全市22家各级人民法院院长走进直播间,向群众汇报——人民法院紧扣“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天津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积极作为。

5月21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长东做客“2025天津法院院长访谈”,就市二中院工作与广大听众网友交流。

天津高法

2025天津法院院长访谈

访谈实录

主持人

听众朋友,如果您是一位白手起家的创业者,辛苦经营的企业突然被人用不实举报反复刁难,甚至索要巨额款项!您该如何守护自己的心血?2023年,天津就发生了这样一起敲诈民营企业的案件。针对这一严重损害营商环境、威胁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天津二中院果断出手、依法履职,对案件展开审理,最终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七年!陈院长,二中院如何用刑事审判为企业发展撑起“法治保护伞”?

陈长东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审判责任。

这个案件是2024年,我院受理的一起以不实举报敲诈民营企业的案件,该案被告人李某某认为被害单位的产品销售至其所在地区,导致他的经营收益受到“损失”,为迫使被害单位弥补其所谓的“损失”,李某某多次向市、区两级政府部门举报被害单位无证生产、伪造《安全许可证》等问题,在政府部门明确答复其举报不属实之后,李某某仍然重复举报,并以此相要挟,向被害单位索要不低于200万元的钱款。被害单位报案后,被告人李某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

主持人

面对这类破坏营商环境的违法犯罪,还有哪些精准打击的实招?

陈长东

近年来,我院立足审判职能,积极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刑事审判惩戒、震慑、预防功能,以严格公正司法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努力为民营企业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下一步,司法机关将继续依法惩治对企业和企业家进行敲诈勒索、造谣抹黑、恶意诋毁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等行为,着力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以高质量法律服务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主持人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药品安全是关系百姓生命健康的大事,事关每个家庭的幸福生活。去年,二中院还审结了一起本市首例食药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上诉案件,进一步丰富了公益诉讼制度的实践经验,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陈院长,这是一起怎样的案件?二中院在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方面有何动作?

陈长东

近年来,我院高度重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刑事审判工作,严格落实“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推动打击犯罪与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筑牢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坚固防线。我们请黄庭长给具体介绍一下。

黄杨周

好的。这起案件的情况是这样的,2019年以来,被告人张某某在没有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网络上购进“三无”减肥产品,并通过微信对外销售。其中,2021年至2022年,张某某将涉案大量“三无”减肥产品出售给被告人陈某甲,陈某甲与被告人陈某乙明知所购买的减肥产品属于“三无”产品,仍平分后加价销售给他人。案发后,公安机关在被告人住处查扣大量“三无”减肥产品,上述减肥产品均检出西布曲明成分。由于西布曲明为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第一批)》上的物质,属于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因此检察机关对张某某等人以涉嫌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提起公诉,附带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一审法院判决张某某等人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判决依法给付公益损害赔偿金。宣判后,张某某不服,向我院提出上诉。我院依法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庭审中,合议庭从影响食品安全和消费者身体健康的角度对上诉人开展释法说理,促使其自愿认罪认罚,主动缴纳了违法所得及罚金,并自愿赔付了全部公益损害赔偿金,案件审理取得了良好效果,进一步丰富公益诉讼制度实践经验,该场庭审也获评第七届全国法院“百场优秀庭审”。守护“舌尖上”的安全还需要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为此,我们还开展了“诚信尚俭 共享食安”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充分发挥法治在食品生产、销售领域的规范、引导作用,提高社会公众食品安全意识。

主持人

随着网络和科技的发展,网络犯罪案件大量上升,特别是近年来网络电信诈骗案件多发,人民群众对此也是深恶痛绝,陈院长,您能结合具体案例谈谈二中院惩治这方面犯罪的情况吗?

陈长东

好的,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电信网络诈骗方式层出不穷,并日趋呈现集团化、专业化,以及跨国境作案等特点,给人民群众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对此类案件,我们也是坚决依法严惩。

2021年,我院审理了一起涉案金额达6800余万元的电信诈骗案件,被告人孙某某以公司形式,组建电诈犯罪集团,指使集团成员使用虚假身份,在互联网上以婚恋、交友等名义结识被害人,并骗取对方信任,还通过开设直播间等方式,谎称能够帮助被害人进行“国际贵金属”、“国际期货”、“国际外汇”等交易获利,诱骗众多被害人到集团控制的互联网平台进行交易,再使用骗取来的被害人平台账号和密码,在系统后台进行人为调控,编造交易数据,制造交易假象,欺骗被害人,非法占有被害人资金。我院依法判处首要分子孙某某无期徒刑。在依法打击的同时,我们也广泛动员干警深入社区、农村、学校等地,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宣传活动,加强市民的防诈反诈意识,提高识骗防骗能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主持人

还有一个多月就到了我们一年一度的6.26国际禁毒日了,二中院在惩治毒品犯罪、提高禁毒综合治理效能方面有哪些特色做法呢?请陈院长给我们介绍一下。

陈长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禁毒工作事关国家安危、民族兴衰、人民福祉,毒品一日不除,禁毒斗争就一日不能松懈。我院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始终从严惩处毒品犯罪,不断提高禁毒综合治理效能。

一方面,我们坚持从严惩处,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惩走私、制造、大宗贩卖毒品等源头性犯罪和职业毒贩、毒品再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犯罪分子,加大对以未成年人为主要危害对象和利用未成年人实施毒品犯罪的惩处力度;另一方面我们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于罪行相对较轻,或者具有从宽处罚情节的被告人,坚持区别对待,严中有宽、宽以济严,依法从宽处罚。

与此同时,我们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加大禁毒综治工作力度,做实“抓前端、治未病”,强化禁毒法治宣传,先后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推进毒品问题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努力将审判效果转化为社会效益。加强与公安、检察等部门沟通交流,建立健全相关协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共同推进禁毒工作实现新的跨越。

主持人

在日常生活中,邻里之间发生矛盾不可避免,但是处理不好或因情绪失控、沟通不当,极有可能构成犯罪,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陈院长,二中院在审理时如何把握法律尺度与情理平衡?怎样通过司法裁判向社会传递法治价值,预防类似悲剧的发生呢?

陈长东

邻居之间产生矛盾非常正常,看似小事,但如果处理不好,容易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我院曾审理一起故意杀人案。被告人与被害人系邻居关系,同住于某小区1号楼。自2018年至2021年四年多时间,因被告人长期在夜晚使用音响,高音播放音乐,严重扰民。2021年10月一天,被告人外出回家,在其居住的小区门口与被害人相遇,被害人便跟随被告人欲就扰民一事进行交涉。后被告人进屋从厨房取出一把单刃尖刀,朝被害人连续捅刺十数刀,致其当场死亡。

社会崇尚睦邻、友好、互助、和谐的邻里关系。然而被告人长期夜晚噪音扰民,对邻里矛盾的产生和激化负有责任,后被告人拒绝与被害人正常交流,而采用极端方式予以回应,最终导致被害人死亡的严重后果。此外,被告人曾因暴力犯罪被刑事处罚,出狱后不知悔改,又实施了更为恶劣的犯罪行为,构成累犯。本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犯罪手段残忍,犯罪后果严重,主观恶性深,社会危害性大,对其依法判处极刑。此案的审理,体现了人民法院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人身安全的犯罪,依法严厉打击的坚强决心,同时也提醒邻里之间产生矛盾要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依法解决,避免矛盾扩大,将原本的民事纠纷转变成刑事案件,造成人身财产的重大损失。

主持人

涉民生案件的审判关系千家万户,直接影响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方面,二中院也做了不少工作,陈院长,请您为我们介绍一下这方面有哪些具体做法?

陈长东

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方面,我们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妥善审理涉妇女儿童权益案件,并积极延伸司法职能,采取多项举措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彰显司法的力度与温度,为妇女儿童撑起一片法治晴空。

我们一是坚持依法公正审理,发挥司法之“力”。聚焦司法审判主责主业,依法妥善公正审理涉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劳动争议、婚姻继承、人身损害、抚养赡养等案件,织密全方位司法保护网,让法律成为妇女儿童坚实的后盾。延伸审判职能,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及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签发家庭教育指导告知书,有效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2024年,审理涉妇女儿童案件800余件,发出未成年人关爱提示90余份。二是坚持柔性司法,深化有效联动。积极利用家事法庭“非对抗式”的特点,以圆桌会议的方式处理家事纠纷,拉近当事人之间的距离,化解家庭成员间的矛盾冲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拓宽纠纷化解渠道,强化与妇联、民政、司法行政、社区及教育等部门的联系,建立沟通、联动机制,拓展解决家事案件的新途径。在家事案件中,通过引入心理咨询、家庭教育令、强化调解等方式,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的和谐稳定,做实妇女儿童权益的全方位保护。三是广拓宣传维度,深耕保护“责任田”。延伸优质司法服务,精选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举办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为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举办“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专题开放日”活动,邀请妇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来法院参观座谈,共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通过“迎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提升法治宣传效果。

主持人

每一起职务犯罪案件的审理,都牵动着社会大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近年来,国家持续深化反腐败斗争,职务犯罪案件的审理成为社会关注焦点,陈院长,和我们分享一下在这场反腐攻坚战中的工作举措与实效?

陈长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腐败是危害党的生命力和战斗力的最大毒瘤,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只要存在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反腐败斗争就一刻不能停。我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依法高效有序地开展职务犯罪案件审判工作,一大批腐败分子受到法律惩处,有力推动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近年来,我院始终坚持以零容忍的警醒、零容忍的力度严惩腐败,依法审结贵州省委原书记孙志刚受贿案,北京市政协原副主席李伟受贿案,青海省委原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副主任李杰祥受贿案,以及一批原厅局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有力震慑腐败分子。

与此同时,我们积极参与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不断织密反腐败天网。国际追逃追赃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管腐败分子逃到哪里,都要缉拿归案、绳之以法。”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的坚定决心。我院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从维护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的高度,深入推进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我院公开宣判的李宏林贪污违法所得没收一案,是我市首例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审理的案件,裁定没收了高度可能属于李宏林贪污违法所得的财产及收益,既对至今仍在外逃的腐败分子形成震慑,也最大限度挽回了国家损失,该起案件也入选天津推进法治进程十大案例。

另外,我们牢固树立“抓前端、治未病”理念,深度融入社会治理实践,将庭审现场作为“廉政教育课堂”,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共计三千余名公职人员,先后到我院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取得了良好的宣传、警示效果。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注重发现相关单位管理上存在的问题,通过走访座谈、数据调研、定点监测、案例检索等多种方式分析研判,制发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并收到回函,起到了堵住制度漏洞、补齐社会治理短板的实际效果。

主持人

说到二中院,不能不提到二中院刑一庭党支部被授予“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陈院长,我们刑事审判庭这支队伍又取得了怎样的成绩呢?

陈长东

2021年7月1日,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中共中央发布表彰全国“两优一先”的决定,全国法院系统4个基层党组织被授予“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这其中就有我院的刑一庭。

刑一庭党支部始终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紧紧扭住“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强化政治担当,严厉打击煽动分裂、宗教极端等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坚决捍卫国家政权安全;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持久战,依法严惩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助推“平安天津”建设;创建“司法利剑”党建品牌,打牢思想根基,锻造刑事审判“铁军”。

近三年来,累计审理故意杀人、强奸、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195件,破坏法律实施犯罪案件83件,交通肇事和危险驾驶犯罪案件134件、贩卖、运输毒品犯罪案件41件,通过公开开庭、舆论宣传等形式形成强大震慑。刑一庭先后荣获“‘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被市委市级机关工委评为“四强党支部”,天津市法院系统集体一等功一次、集体二等功两次、集体三等功一次,8人先后立功受奖,多人次分别获得天津市“三八红旗手”“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优秀法官”等荣誉称号。

主持人

法院作为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每一份荣誉背后都凝结着司法为民的初心。您刚才介绍的时候,提到的扫黑除恶工作。据我了解,扫黑除恶工作被老百姓誉为最得人心的大事之一,李冰庭长,您能给我们介绍一下这方面工作吗?

李冰

黑恶势力是侵蚀党的执政基础、损害人民利益、破坏社会治安、危害基层政权的“毒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二中院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高标准、严要求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紧紧围绕创建“无黑”城市目标,按照“铁案”标准,严格依法审判,共审结涉黑涉恶案件14件227人,出色完成颜某等34人涉黑案,等多起大要案审判任务,一审案件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9人,罚金刑合计1797万余元,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经济基础。

比如颜某等34名被告人涉黑案,该案涉案人数众多,时间跨度较长,涉案金额数亿元,社会关注度高。我们组建经验丰富的审判团队,对该案进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我们坚持铁案标准,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严格依照罪刑法定和证据裁判原则,准确区分黑社会性质组织积极参加者,和一般参加者,准确定罪量刑。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黑恶势力的首要分子、骨干成员、积极参加者依法严厉打击,同时对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一般参加者,依法予以从宽处罚。聚焦打财断血,防止死灰复燃,对涉案查扣的房产、汽车、股权、账户资金、象牙、手表等财产,对权属、来源、性质逐一进行核实,并充分运用追缴、责令退赔等手段追赃挽损,加大没收财产、罚金刑适用力度,做到应判尽判,精准处置。最终被告人颜某作为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被数罪并罚,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33名被告人也被分别判处刑罚。该案的依法审理,有效提升了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体成效,维护了良好的营商环境,切实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基于刑一庭对扫黑除恶斗争的突出表现,2021年被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评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主持人

二中院除了刑事审判工作之外,还有不少亮点,比如我们的执行事务中心和立案窗口均获评“市级机关党员服务示范窗口”,那么,陈院长,请您介绍一下二中院如何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和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陈长东

二中院始终树牢“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聚焦“日常干的是什么,党建就要围绕什么”这一根本,把政治要求、党性自觉、法的精神融入司法审判工作,扎实开展“四强”党支部创建和党建联建工作,持续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例如,我院执行局党支部强化党员一站式接访,设立党员先锋岗,开设执行服务热线,张贴执行案件办理流程、信访办理流程、申请恢复执行必备材料、执行风险告知、法官联系方式等挂图,将执行接待、咨询等事务性工作前置到服务群众一线,力争群众来访登记只跑一次。强化党员团队规范化运行,实现案件精细化管理。以执行事务中心为依托,成立以党员为主体的终本团队,实行“分类甄别+团队办案”模式,对终本案件单独动态管理。立案庭党支部,坚持党建工作与诉讼服务相结合,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由党员值守绿色窗口,为老弱病残等弱势人群提供全方位一站式诉讼服务;设置共产党员服务岗,负责办理行政诉讼、跨域立案、涉外保全等复杂业务;

扎实做好线上立案工作,提供网上立案服务,便捷群众诉讼,让群众少跑路,用效率跑出立案加速度,2024年网上立案超2000件、增幅高达245%,工作人员利用现场接待的间隙加大网上审查力度,当天审、马上立,实现了立案的质、量双升。执行事务中心和立案窗口也分别获评“市级机关党员服务示范窗口”。

主持人

司法救助作为改善民生、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的民生工程。请问李冰庭长,二中院有没有司法救助方面的案件?

李冰

有的。我们始终坚持将司法救助工作作为为民、利民的重要工作常抓不懈。近三年,我院刑事司法救助案件共9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救助人予以司法救助,彰显了国家司法救助的人文关怀,解决了申请人生活困难的燃眉之急,修补了因犯罪产生的社会关系裂痕,缓和了社会矛盾。比如在我院审理的一起故意杀人案中,我们对被害人未成年的女儿进行了进行了司法救助。

这起案件中,我们发现自被害人遇害后,其女儿黄某某的生活状况可能存在困难,于是对黄某某的家庭情况进行了深入的了解,得知黄某某的祖父去世,祖母精神失常,外祖父去世,外祖母亦无法对其监护,现由其祖父的弟弟监护,而监护人又是“五保户”,生活也很困难,其所在的村委会亦对此情况出具了相关证明材料。

针对此情况,我们经讨论研判,认为黄某某目前的生活确实存在困难,其监护人年事已高且收入微薄,黄某某符合司法救助的相关条件。于是向黄某某及其监护人释明了法律政策并协助其向我院提交了司法救助申请书、身份证明、司法救助登记表、困难证明、监护人证明等材料。

司法救助合议庭及时对黄某某的申请进行了审查评议,提出同意进行司法救助的意见,并报司法救助委员会讨论通过,及时发放了国家司法救助金,帮助其缓解生活困难,助力其健康成长。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司法救助救济解困、修复社会关系、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让司法温暖直抵民心。

主持人

对于老百姓而言,还有一个词是特别受到关注的,就是执行。日常生活中大家也会有这样的一些印象,轻易可别打官司,就是赢了,也执行不了。如何让人民群众把纸面权利转化为切切实实的利益,让人民群众成为案件胜诉的真正受益人,二中院有哪些做法呢?请陈院长给我们介绍一下。

陈长东

为了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把人民群众打赢官司的纸面权利变为看得见的真金白银。我们抽调骨干力量组建终本团队,专门负责远年执行案件。成立执行事务中心,通过执行信访与终本团队无缝对接,畅通全流程信访化解机制,进一步提高涉诉信访执行化解率。同时,我们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积极创新执行方式,对穷尽执行手段后仍无财产可执行的案件,探索导入破产程序,通过“引来活水”盘活资产、解开死结,最大化维护各方权益。我们还进一步深化执源治理,加大财产保全适用力度,探索开展执行建议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多措并举推进执源治理。

主持人

据了解,针对执行难问题,二中院还在加大执行力度保证胜诉人权益的同时,在办案中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最大限度地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准确把握司法需求,提升司法服务保障精准度。这方面有没有具体案例呢?

陈长东

在办理一起执行案件中,我们创新运用“债转股”方式,让申请执行人成为被执行企业的股东,通过把债权转化为股权的形式,成功盘活了不良资产,既维护了申请人合法权益,又使被执行企业摆脱了债务包袱,专注于提升自己的竞争水平和盈利能力,取得更多、更持续的收益,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良好效果。

还有一起案件,在某银行与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执行案中,我院作出民事判决,公司未履行判决,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银行将本案债权转让给某资产管理公司。案涉抵押物包括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市场价值1亿6千余万元。案件执行过程中,我院一方面在依法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基础上,实地勘探现场,多次沟通协调,稳定职工情绪,保证被执行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另一方面,多次与申请执行人释明法理,陈述利害,说服其利用自身优势,积极推介在建工程项目,寻找优质意向买家,最终促成了交易,停建工程得以复工,闲置不动产资源的潜在商业价值得到有效的释放。

主持人

工作上还有哪些新的安排?

陈长东

二中院将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落实司法体制改革相关要求,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院,以公正司法、定分止争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高质量完成我市“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支撑和保障。

一是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审理与治理并重,全力以赴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依法严惩暴力恐怖、民族分裂、邪教破坏、网络政治谣言等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犯罪。落实“行贿受贿一起查”要求,依法做好职务犯罪案件审理工作。扎实落实扫黑除恶常态化要求,持续深入推进“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对滥杀无辜、报复社会等重大恶性犯罪,坚决从重从严从快惩处。坚持依法审判和追赃挽损并重,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全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是全力推动城市治理现代化,深入践行“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大格局,立足法院“最后一道防线”定位,选派审判诉服团队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做好指导调解、释明引导、先行调解、一审立案等工作,全力支持综治中心发挥好矛盾预防化解功能。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要求,加强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支持和监督,继续通过向辖区政府推送败诉案件分析报告、发送实质化解建议函等方式,助力行政机关提升执法效能。持续探索行政审判与行政复议、多元调解等工作的衔接,推动行政争议源头实质化解。持续加大综治类司法建议制发力度,不断提升司法建议质效。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以全面普法40周年、八五普法收官之年为契机,持续深化“法律七进”,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三是全力提升司法服务保障效能。积极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实施,聚焦京津冀作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先行区、示范区的使命任务,妥善审理涉京津冀重点项目落地等案件,深化与京冀法院常态化合作交流。积极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持续深化知产“三合一”审判,加大对科技创新的司法保护力度。围绕服务保障天开高教科创园“一核、两翼、多点”建设,深入开展调研,了解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司法需求,提供精准法律服务。深刻领会“新质生产力本身就是绿色生产力”的要求,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加强恢复性司法措施的适用,积极服务绿色低碳发展。

来源: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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