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范立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是必须抓实抓好的民生工程,省生态环境厅始终以问题为导向,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稳步推进治理。“十四五”以来,全省累计完成治理2.38万个行政村的生活污水,治理率由“十三五”末的31.7%提高到目前的68.2%,提升了一倍
今天上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同志等发布2024年山东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并回答记者提问。
央广网记者:
山东村庄数量多、区域差异大、治理任务重。请问,山东是如何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这个难题的?有哪些接地气的好做法?
范立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是必须抓实抓好的民生工程,省生态环境厅始终以问题为导向,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稳步推进治理。“十四五”以来,全省累计完成治理2.38万个行政村的生活污水,治理率由“十三五”末的31.7%提高到目前的68.2%,提升了一倍多,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多个百分点,提前完成“十四五”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持续提升,为推进美丽山东、美丽乡村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是因村施策,引导群众共治共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群众家门口的治理工程,省生态环境厅始终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把政府推动的和群众需要的有机融合,在建设任务确定、治理工艺选择、管护制度落地等环节,充分听取农村居民意见,尊重农村居民意愿。按照先急后缓原则,优先治理乡镇政府驻地村庄、中心村等人口集中村庄和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村庄,集中力量完成了黄河干流、大汶河流域、南四湖流域等重点区域治理。目前,全省中心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等5类重点村庄治理比例达78%。
二是因地制宜,不断拓展治理模式。山东水资源缺乏,农民本身就有节水利用的习惯,农村也有消纳能力和空间。2022年在农村生活污水“纳入污水管网、集中建设污水处理站、集中拉运、集中生态处理”等4种集中治理方式基础上,增加了3种“低成本、易管护、可持续、效果好”分散治理方式,大幅降低治理成本。2024年探索了4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源化利用模式,比如,结合村内地形,将废弃坑塘改造成处理生活污水的表流湿地,先物理沉淀、后生物净化,实现循环利用。再比如,污水收集后,经简单处理,用于菜园灌溉等等,推动了生活污水由“治理”向“利用”的转变。2025年4月,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扭转“建设高大上设施”等城市污水治理思维定势,树牢“以用促治”的治理思路,积极实践资源化利用模式。据初步统计,全年可新增灌溉绿化等杂用水8000万吨以上,供给村庄绿化、道路降尘,灌溉附近林地、农田,实现了“污水净化、环境美化、村庄绿化”的良好成效。
三是突出运维,始终强化长效管护。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必须建立长效机制,实现治理成效的持续巩固。2024年省直8部门联合出台了《山东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明确省、市、县、镇、村五级职责以及运行维护、监督管理、资金保障等要求,规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省级连续4年组织开展常态化暗查,及时发现问题、反馈整改,保障治理设施建好的同时,更要用好,切实发挥治污效益。
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学好用好“千万工程”经验,以美丽乡村建设为总牵引,不断深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常态化排查整治群众关心的难点问题,推动村庄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鼓励有条件的县率先重现“河里游泳、溪里捉鱼”的亲水记忆。
中新社记者: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公报》中提到“法治政府和标准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请介绍一下在通过优化法治服务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方面,生态环境部门都开展了哪些工作?
徐本亮:生态环境部门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推动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近年来,累计参与制定、修改省级生态环境地方性法规15部,省政府规章2部;制修订生态环境地方性标准68项。在法治服务方面,主要开展了两方面的工作:
一方面是把好源头关,严格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方面,省生态环境厅不断扩大审查范围,明确了“4+N”的合法性审查范围,其中对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合作协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4类有合法性审查要求的必审;对涉企政策性文件、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政府采购合同等一并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对包含决策内容的签报件做到“应审尽审”。将合法性审查作为公文办理以及签报必经程序,这也体现了依法行政的原则。公平竞争审查方面,制定出台内部的公平竞争审查办法,建立了“起草处室初审+法规处复核”的内部审查机制。严格按照《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审查标准逐项进行审查。审查过程中充分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意见建议。2021年以来,共对225个文件开展了合法性审查,99个文件开展了公平竞争审查,提出修改意见建议500余条,切实从源头防止了违法文件的出台,保障了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另一方面是把好服务关,推行“点单式”精准普法。省生态环境厅和法院系统联合建立了“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品牌,面对面解答企业遇到的法律问题,创新打造了企业“出题”,部门“作答”的生态环境“行政+司法”法律服务新模式。目前,全省已建立省、市、县三级企业环保法律服务网络体系。从2021年10月该制度建立到去年年底,全省已累计举办“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1000余场次,接待企业5000余家,解答环保法律问题4300余个。
各市在深化制度方面也亮点纷呈。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开展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环保合规助企行”活动,通过“一讲二诊三送”服务体系,为企业提供精准指导,编制并分发《工业企业环保合规工作指引》和《企业环保合规指南》,帮助企业提升合规管理水平。潍坊市邀请政协委员参与到活动中来,共同帮助企业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严格开展政策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深化生态环境法治服务,发挥法治护航作用,积极组织省、市、县三级环保法律服务团队联动发力,推出更多更优质的法律服务产品,切实帮助企业解决法律难题,助力企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中国环境报记者:
2025年中高考即将来临,请问,今年山东省在“绿色护考”方面将采取哪些具体措施?
谭庆红:近年来,省生态环境厅持续强化宗旨意识,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切实下大气力解决老百姓“家门口”的噪声问题。2024年,全省声环境功能区昼间达标率为92.8%,城市区域昼间等效声级质量评价达到“较好”水平。一年一度的中、高考即将来临,一年一次的“绿色护考”行动也已随之启动。往年中、高考期间,生态环境部门通过加密噪声监测、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综合整治等措施,实实在在地消除噪声隐患,营造安静备考、应考环境。
今年,山东继续由6部门联合开展“绿色护考”行动,实施省、市、县三级联防联控,上下协同、凝心聚力,为莘莘学子保驾护航。“绿色护考活动月”为5月25日至6月25日,在此期间聚焦重点领域开展以下工作。在工业噪声监管方面,加强对考点周边从事金属切割、石材加工等易产生高噪声的作业监管,依法查处工业企业噪声排放超标行为。在建筑施工噪声管控方面,要求房屋建筑、市区内道路等施工项目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加强渣土车运输、装卸等环节噪声扰民行为监管。考点周边的施工作业,除抢修、抢险外,对易产生高噪声的将严格管控。在交通运输噪声治理方面,对摩托车“飙车炸街”,以及机动车拆除或损坏消声器、轰鸣疾驶、非法鸣笛等情形,坚决依法依规严厉打击。中、高考当天,加强对考点周边交通疏导,减少车辆带来的噪声污染。在社会生活噪声整治方面,禁止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宣传等行为,加强对在公共场所举办户外直播、露天集会、广场舞等娱乐活动的管理,引导市民自觉减少噪声排放。届时,将保持“12345”等投诉渠道24小时畅通,对群众反映的噪声问题,做到“接诉即办”,确保群众诉求及时解决,并加密开展巡查检查,及时处置突发噪声问题。
借此机会,诚恳地向大家发出“按下静音键 护航中高考”倡议,请大家为莘莘学子营造一个安静的学习和考试环境,为他们的梦想助力,为他们的未来护航。
最后,预祝所有考生旗开得胜、金榜题名!
来源:山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