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5月31日,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乌鲁克垦区公安局的全力侦办和供电部门的紧密合作下,一起涉“三电”(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的治安案件正式告破。目前,违法行为人李某已被依法执行行政拘留十日处罚。5月19日下午,新疆若羌县依吞布拉克镇供电所工作人员向第二师乌
#老电工竟是窃电者行拘十日##窃取国家电力涉案金950元罚款4114元##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5月31日,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乌鲁克垦区公安局的全力侦办和供电部门的紧密合作下,一起涉“三电”(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的治安案件正式告破。目前,违法行为人李某已被依法执行行政拘留十日处罚。5月19日下午,新疆若羌县依吞布拉克镇供电所工作人员向第二师乌鲁克垦区公安局石棉矿派出所报警,反映辖区阿尔金中路以东居民区出现用电量异常波动,疑似存在窃电行为。
接到报警后,派出所迅速行动,立即联合供电所工作人员赶到现场查看具体情况,同时第一时间将情况上报乌鲁克垦区公安局党委。经过分析,这是一起典型的盗窃国家电力能源案件,乌鲁克垦区公安局迅速组织相关警种部门及时与供电所技术骨干深入对接,并组成联合调查组,采取用电数据动态分析与现场刑事技术勘查双线推进的“警企协作”模式,力争及时挽回国家损失,快速破案抓获违法行为人。
调查人员在运用智能用电监测系统比对历史数据后发现,该所聘用的流动电焊工李某(男,汉族,某安装有限公司职工),其作业区域存在持续电量异常的情况。获取这一线索后,办案民警迅速行动,围绕李某工作、生活规律特征开展侦查,确认李某自5月1日起,在未获单位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对非所属电能表箱实施违规操作 ,绕开计量装置直接连接火线接口,以隐蔽方式窃取国家电力长达19日,涉案金额达95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吞布拉克镇供电所对李某处以4114元行政罚款,乌鲁克垦区公安局同步立案调查。经核实,李某作为持证电焊工,从业5年却知法犯法。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乌鲁克垦区公安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决定。
目前,李某已被送至第二师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全媒体记者 潘从武 通讯员 王德斌 丁海珍)
来源:阎良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