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提高广大农民实施保护性耕作的积极性,高质量实施2025年全县保护性耕作作业,现将前茬是玉米、大豆、杂粮、杂豆的秸秆覆盖、还田、免(少)耕播种作业补助政策向全县广大农户予以告知。
为提高广大农民实施保护性耕作的积极性,高质量实施2025年全县保护性耕作作业,现将前茬是玉米、大豆、杂粮、杂豆的秸秆覆盖、还田、免(少)耕播种作业补助政策向全县广大农户予以告知。
一、玉米茬保护性耕作补助政策。坚持“高质多补”工作导向,实施差异化分档补助政策。玉米茬第一档为秸秆少量覆盖还田,地表播种前秸秆覆盖率在30%以内,春季免(少)耕播种,给予20元/亩作业补助;第二档为秸秆部分覆盖还田,地表播种前秸秆覆盖率在30%~60%之间,春季免(少)耕播种,给予35元/亩作业补助;第三档为秸秆大量覆盖还田,地表播种前秸秆覆盖率在60%及以上,春季免(少)耕播种,给予60元/亩作业补助。
二、大豆茬保护性耕作补助政策。大豆茬(杂粮、杂豆茬参照此补助标准执行)保护性耕作要按照技术模式实施,播种时可以监测到地表有大豆秸秆,对作业合格地块给予30元/亩作业补助。
三、高标准应用平台补助政策。按照省、市方案要求,为鼓励高标准应用平台增强示范带动作用,对高质量作业实施差异化补贴政策。县级高标准应用平台实施玉米茬第三档作业面积达到2500亩以上的,乡级高标准应用平台实施玉米茬第三档作业面积达到500亩以上的,将作业补助提高到80元/亩,县级平台当年作业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20万元,乡级平台当年作业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4万元。补助对象为承担平台任务的保护性耕作实施主体。
四、补助对象及条件。补助对象为实施秸秆覆盖还田免(少)耕播种作业的农机户、农机合作社等作业主体。进行秸秆覆盖还田免(少)耕播种作业的机车,必须全部安装免(少)耕播种监测仪,进行作业数量和质量监测。免(少)耕播种作业经省农机调度指挥平台判定合格后,方可以享受免(少)耕播种作业补助。需要说明的是秸秆焚烧的地块,不享受保护性耕作作业补助政策。
按照省保护性耕作补助资金实行总额控制的原则,鼓励各乡镇扩大实施面积,实施面积达到计划面积的乡镇应及时向县农机总站报告,如有增加作业面积需求,需请示后方可实施。补助资金按照监测合格的补助面积据实结算。
巴彦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总站
2025年6月4日
来源:大东北生活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