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4年9月30日,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中医医院原院长冯登云涉嫌职务犯罪一案在叙州区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中,冯登云当庭否认起诉书指控的受贿事实,称调查阶段的口供系“编造”,并详细陈述了其在任期间推动医疗改革、降低群众医疗负担的举措,同时,与其共事过的医院职工、村
2024年9月30日,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中医医院原院长冯登云涉嫌职务犯罪一案在叙州区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中,冯登云当庭否认起诉书指控的受贿事实,称调查阶段的口供系“编造”,并详细陈述了其在任期间推动医疗改革、降低群众医疗负担的举措,同时,与其共事过的医院职工、村民代表、受助代表等数百人为其喊冤求情,该案于2025年4月30日在叙州区人民法院宣判,一审判决冯登云有期徒刑“十年”,要求家属上交罚金人民币85万元,引发舆论关注。
庭审焦点:涉案金额性质与证据合法性
冯登云被指控受贿金额300余万元,其中280多万元为爱心企业及爱心人士以单位或个人名义向医院、贫困地区等捐赠的款项,另有50万元系“未遂”。冯登云在法庭上辩称,这些捐赠款项均用于“助学助医、乡村振兴、困难群众就医”等公益用途,且有发票和受赠单位证书为证,自己仅作为“倡导者”,未从中获利。
针对50万元“未遂”指控,冯登云表示该部分“完全虚构”,并称现金受贿指控中的25万元(含桂某20万元、雷某2万元)亦为“强制编造”,其余3万元已于2018年上缴纪委监委。他当庭质疑纪委监委调查程序的合法性,称在161天留置期间遭受“诱供、胁迫”。
医改贡献与争议:群众联名请愿与家属质疑
冯登云在江安县医疗系统工作30年,曾主导当地医改,推动医疗机构整合、降低药品耗材采购成本。冯登云在庭审中表示,其在职期间通过降本增效、免收挂号费及停车费、三级医院推行二级医院收费标准等措施,累计为群众节约医疗资金近2亿元,其中2023年药品耗材在国家挂网价基础上再进行二次议价单采购环节就节省2670万元,使江安县医疗费用全市最低。
他强调,供应商的捐款捐物属自愿公益行为,与个人无关,且从未给予任何特殊关照,所有资金均用于助学、扶贫等公益事业,其倡导的捐赠行为“是爱心慈善而非受贿”,并坚称与供应商“无任何利益约定”。据材料显示,其任职期间200余名职工及上百名村民联名请愿,称其“廉洁自律”,部分受助群众亦请求法院从轻处理。
家属质疑案件背后存在利益冲突,称冯登云因坚持“比服务、比价格、比质量”的采购原则触怒部分供应商,导致“被诬陷”。
此案因涉及医改成效与职务犯罪认定的冲突,引发公众对司法程序与反腐边界的讨论。部分网民呼吁“厘清公益捐赠与职务犯罪的界限”。据了解,目前该案已经上诉到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期待开庭。事态的进展,人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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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奇文大揭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