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警方的接报回执显示,刘某与王某于2月24日22时45分左右在融汇小区内因遛狗发生纠纷,后双方都有肢体接触,刘先生鼻部受伤,拟立治安案件。3月21日的回执又显示,刘某鼻子受伤,经过法医判断,伤情已达到轻伤二级程度,“由于涉及治安和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已于2月25日
重庆的刘先生表示
之前他在小区质问两名女子遛狗为何不牵绳
却被其中一名女子打成轻伤二级
刘先生报警后
警方拟刑事立案
但后来女子取保候审
这让刘先生难以接受
视频截图(受访人提供)
警方的接报回执显示,刘某与王某于2月24日22时45分左右在融汇小区内因遛狗发生纠纷,后双方都有肢体接触,刘先生鼻部受伤,拟立治安案件。3月21日的回执又显示,刘某鼻子受伤,经过法医判断,伤情已达到轻伤二级程度,“由于涉及治安和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已于2月25日受案,现拟立为刑事案件。”
刘先生提供的3月25日案件办理情况告知书显示,王某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现已取保候审。刘先生表示,“对王某取保候审有异议,另外对方没有主动提出赔偿医药费和相关费用,全部都是我自己出的。在打人当晚,对方在调解室态度也很不好。”
出门遛狗不牵绳?违法!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21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近年来,因遛狗不牵绳引发的案件时有发生。2024年5月,河南南阳一名3岁男童被狗咬伤,18天后不幸离世;同年9月,贵州黔东南凯里市一名幼童在超市门口被突然冲出的大狗撕咬拖拽;同年11月,陕西西安一女子在凌晨遭两只大型犬撕咬,众路人合力驱车鸣笛才将恶狗赶走……
杜绝不文明行为
是我们每个公民的义务
养狗让友爱具象化
不遗弃、不流浪
按照规范文明养狗
让我们一起向不文明行为说不
来源:江南水乡生活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