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一名26岁的南韩男偶像遭前女友以性爱影片威胁,欲逼迫其终止演艺活动并「送去服兵役」。首尔东部地方法院日前作出判决,依违反《性暴力犯罪处罚特例法》及财物损坏等罪名,对被告A某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加处40小时性暴力治疗讲座及4年儿童、青少年及残障相关机构
记者刘宜庭/综合报导
一名26岁的南韩男偶像遭前女友以性爱影片威胁,欲逼迫其终止演艺活动并「送去服兵役」。首尔东部地方法院日前作出判决,依违反《性暴力犯罪处罚特例法》及财物损坏等罪名,对被告A某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加处40小时性暴力治疗讲座及4年儿童、青少年及残障相关机构的就业限制。
男偶像遭前女友以性爱片威胁。(图/达志影像/示意图)
据韩媒《lawtalk》报导,男偶像与前女友(以下以「A女」代称)自2020年11月至2022年3月交往约1年4个月。分手后,A女却将交往期间拍摄的私密影片作为报复工具,数度对男偶像发出威胁「用性爱影片让你去当兵」,甚至扬言要将影片上传至社群平台,严重冲击受害者的演艺事业与心理健康。
A女在2021年12月10日首次发动威胁,创建推特帐号并传送性爱影片给男偶像,留言「偶像别做了,当兵是你唯一的路」,意图打击其演艺身分。事隔不到一个月,2022年1月4日再度传讯:「我要把我们的照片全都上传并标签」,并怒骂对方为「婊子」。
此外,2021年12月31日两人在光州一处街头发生口角,A女当场摔坏男偶像手机,也因此遭加控财物损坏罪。法院指出,本案涉及以私密影片威胁受害人,情节重大且不可轻纵,受害者作为偶像,因特殊职业身分,对外形象极度重要,受害程度远高于一般人。审理过程中,受害者也表达出强烈的精神压力与羞辱感。
尽管如此,法院亦考量A女于庭上认罪悔过,双方已和解且受害人撤回告诉,A女亦未散播影片且为初犯,因此给予缓刑处分。同时法院也认为透过讲座与就业限制可达到预防再犯的效果,并未对A某实施个资公开命令。报导虽未揭露男偶像姓名,但仍在韩网掀起热议。
来源:ETtoday星光云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