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强化经营者资质审核,切实履行平台审查核验义务,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营业执照、相关许可证件等主体信息进行全面、细致审核,确保信息真实有效,并督促其在店铺显著位置亮照、亮证、亮标经营,提升线上经营透明度,方便消费者查询和监督;
“6·18”大促活动已开启,为维护网络交易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向全市网络交易平台及经营者提出九大方面行政指导意见。其中包括:
严格落实平台主体责任。具体为:
强化经营者资质审核,切实履行平台审查核验义务,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营业执照、相关许可证件等主体信息进行全面、细致审核,确保信息真实有效,并督促其在店铺显著位置亮照、亮证、亮标经营,提升线上经营透明度,方便消费者查询和监督;
完善平台规则制度,建立健全涵盖商品质量管控、知识产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障、促销活动管理等全方位的平台规则体系,明确平台内经营者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规行为的认定标准和处理措施,并及时向平台内经营者和消费者公示。
严格规范促销行为。具体为:
优化促销规则展示,围绕促销工具使用、折扣计算方式、优惠发放条件、结算支付流程等关键环节,设计简洁明了、易于消费者理解的促销规则。在活动页面显著位置提前公示促销活动的起止时间、参与范围、优惠内容、限制条件等信息,确保消费者能够充分知晓并自主选择参与;
规范价格促销行为,严格遵守明码标价规定,在商品或服务展示页面清晰标注原价、促销价、折扣幅度等价格信息,不得使用模糊、易引起误解的语言或计量单位。严禁通过虚构原价、虚假降价、先提价后打折等价格欺诈手段诱导消费者交易,切实履行价格承诺;
明确跨境商品属性,对于涉及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的平台及经营者,要严格区分跨境商品和非跨境商品,在商品详情页面显著位置明确标注商品的来源地、进口渠道、税费承担方式等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避免消费者因信息不明而产生误解或纠纷。
规范广告宣传行为。具体为:
健全广告审核机制,平台应建立完善的广告业务审核制度,配备专业的广告审核人员,对平台内发布的各类广告内容进行全面审核。
杜绝虚假宣传和低俗广告,及时删除整改含有色情、软色情、暴力、不良诱导内容以及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挑战公序良俗和社会道德底线的营销信息。
严格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具体来看:
杜绝“二选一”等垄断行为,平台及经营者不得通过协议、通知、口头要求等任何方式,限制平台内经营者在其他平台开展经营活动,或强迫平台内经营者只能与自身进行交易,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应鼓励平台内经营者自主选择多平台经营,促进市场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充分竞争;
防范虚假交易等违法行为,采取有效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防止平台内出现虚假交易、刷单炒信、虚假评价、好评返现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通过虚构交易数据、制造虚假销量和好评等方式,误导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服务,扰乱市场正常秩序。同时,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商业诋毁、仿冒混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测和查处,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严格规范直播营销行为。具体为:
完善直播管理规则,建立健全直播营销行为管理规则,明确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的资质条件、行为准则和责任义务。对主播入驻平台进行严格审核,要求主播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相关资质证明等材料,并对其进行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培训,提升主播的合规意识和职业素养;
加强直播过程监测,强化对平台内主播及其经营活动的审核监测,实时关注直播内容、商品展示、互动环节等,确保直播活动合法合规。重点把控直播商品的质量,建立直播选品审核制度,对拟上架销售的商品进行严格筛选,查验商品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进货凭证、授权证明等文件,防止假冒伪劣商品进入直播间销售。加强对直播卖点、宣传用语等环节的审核把关,严禁主播在直播过程中进行虚假宣传、夸大产品功效、使用绝对化用语等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严格防范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具体为: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平台及经营者应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投诉处理机制,积极配合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维权行动。对于平台内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商品或服务,要及时采取下架、屏蔽等措施,并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同时,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的知识产权培训,引导其尊重他人知识产权,合法合规经营;
完善商品质量管理,建立完善的商品质量管控制度和措施,对平台内销售的商品进行定期抽检和不定期巡查,确保商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对于发现的问题商品,要严格按照问题商品处置规则进行处理,及时通知经营者停止销售、召回问题商品,并对问题商品的来源、流向进行追溯调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问题商品再次流入市场。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经营者,要及时采取禁限措施,包括限制其在平台内的经营活动、降低信用评级、列入黑名单等,并依法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严格禁止销售违法违禁商品。具体为:
开展商品信息审核,加强对平台内商品信息发布的审核,重点审查商品的名称、描述、图片、视频等内容,确保商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含有违法违禁信息。严禁销售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商品,如含有暴力、色情、恐怖等不良内容的玩具、文具、出版物等;严禁销售 “专供”“特供”“内供” 商品以及利用这些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的商品;
严禁销售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家用燃气灶具等涉及人身安全的商品;严禁销售过度包装的茶叶、粽子等商品,倡导绿色消费理念,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建立完善检查监控制度,运用技术手段对平台内商品销售情况进行检查监控,及时发现违法违禁商品的销售线索。一旦发现违法违规产品链接,要立即采取下架、删除等措施,并依法追究相关经营者的法律责任。鼓励消费者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打击违法违禁商品销售的良好氛围。
妥善化解网络消费纠纷。具体为: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平台要在显著位置公布消费者投诉举报的方式、流程和处理时限,确保消费者能够方便快捷地进行投诉举报。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举报处理机制,配备足够的客服人员,及时受理、高效处理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强化政企沟通协作。具体为:
及时报告违法违规问题,平台在日常运营中发现平台内经营者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工作。同时,按照市场监管部门的要求,提供相关数据、信息和技术支持,协助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网络交易活动的监管。
广州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各网络交易平台及经营者应充分认识到 “6·18” 网络集中促销活动对经济发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意义,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指导意见的要求,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对 “6·18” 网络集中促销活动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来源 | 广州日报新花城
来源:上海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