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工程界的王炸法条终于来了!

B站影视 电影资讯 2025-06-02 16:49 1

摘要:《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 机关、事业单位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应当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

保护工程人的王炸法条终于出现了!

从2025年的6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再拿审计来拖延付款的做法将成为历史!

下面这把你收工程款的“尚方宝剑”,你一定得收好啰: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 机关、事业单位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应当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

这个法条的意思很明确:

机关、事业单位从咱中小企业采购工程货物,原则上交付之日起 30 天内必须打款就算合同里写了 “以审计为结算依据”,最长付款期限也不能超过 60 天。这就相当于给付款期限划了 “硬杠杠”,甭管审计流程多复杂,60 天是红线,谁拿 “正在审计” 当借口拖过 60 天,你就可以直接拿法条 “怼回去”!

不着急,第九条的第二款还有一个王炸:

第九条第二款:大型企业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不得约定以收到第三方付款作为向中小企业支付款项的条件或者按照第三方付款进度比例支付中小企业款项。

这就是我们常说的背靠背付款,从此以后,大型企业跟咱签合同,要是敢写 “收到第三方付款才给你结账” 这种 “背靠背条款”,记住了,这属于典型的 “无效条款”!现在这招不好使了,法律明确规定不能拿第三方付款当条件,这种条款签了也白签,对咱没约束力。

所以啊,工程兄弟们,这法条就像给咱工程款上了 “双保险”:机关事业单位有 60 天付款红线,大企业不能玩 “背靠背付款” 的套路。以后再签合同遇到不合理条款,咱得拍着胸口说:“这可不符合《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第九条啊!” 记住这法条,就是握住了工程款的 “安全锁”,该主张的权利一定得主张,法律给咱撑腰呢!

来源:率真轮船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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