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确保在高、中考期间荥经县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和休息环境,我县将加强各类环境噪声污染的监督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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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中考期间噪声污染
监督管理的公告
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经营业主:
为确保在高、中考期间荥经县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和休息环境,我县将加强各类环境噪声污染的监督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
高考、中考具体时间为:
高考时间:2025年6月7日—6月9日;
中考时间:2025年6月13日—6月15日。
二、禁噪要求
高考、中考期间(6月1日至6月15日),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对各类环境噪声源进行严格管理外,还将采取以下措施,加强管理:
(一)严格限制居民集中区和学校周边的工、矿企事业单位及建筑施工场地的噪声干扰学生学习和群众生活;禁止夜间建筑施工噪声,因特殊需要必须抢修、抢险的,必须报请县政府批准后方能进行。
(二)禁止边界噪声超过规定标准值的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营业性网吧及餐饮业噪声干扰学生学习和群众生活;在居民较为集中的地带和学校附近,在6月6日-9日、6月12日-15日全天停止营业;防止露天娱乐和集会等活动的噪声干扰学生学习、休息。
(三)禁止在县城城区内使用高音广播或采用其它发出高噪声的方式从事商业经营活动。
(四)严格控制城市区域内机动车喇叭噪声扰民,夜间不得在居民区内进行干扰学生学习及影响学生休息的运输、装卸作业和室内装潢。
(五)在高考、中考考试期间,除紧急抢险和救护等特殊情况外,考点周边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停止可能产生噪声、影响考生考试的活动,停止使用可能产生噪声的装置和设备。违者坚决取缔并依法严处。
三
荥经生态环境局、县公安局、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切实加强环境噪声监督管理工作。
四、欢迎社会各界及公众参与监督
(一)工矿企事业单位产生的生产经营噪声。
责任部门:荥经生态环境局;投诉电话0835-7633700。
(二)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的噪声。
责任部门: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投诉电话0835-7621022。
(三)商业经营活动时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采用其它方式发出高噪声、露天娱乐、集市及室内装修、室内娱乐、城市区域内机动车辆喇叭噪声,以及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责任部门:县公安局;投诉电话110。
(四)建筑施工产生的生产经营噪声。
责任部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电话0835-7623303。
(五)餐饮业、露天烧烤等产生社会生活噪音和油烟的。
责任部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投诉电话0835-7633282。
(六)无照经营。
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电话12315。
特此公告。
雅安市荥经生态环境局
荥经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荥经县教育局
荥经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荥经县公安局
荥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荥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6日
来源:龙行旅游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