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网络安全法》第一章第十二条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
互联网时代的到来
已经改变了两代人的童年记忆
电子通讯的普及
更模糊了儿童与成年人之间的信息界限
孩子们通过一部手机就能看遍世界
而屏幕背后的阴影也随之而来
*关于“未成年人上网”的讨论(素材源自网友评论)。
如何让孩子们
在使用科技的同时免受侵害
是未成年人教育面临的新挑战
今天,是属于孩子们的节日
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正式施行八周年的日子
为了加深孩子们对网络安全风险的认识
东哥特策划本期
爸爸妈妈可以带着孩子一起
挑战五大网络安全关卡
帮助孩子识破常见的网络陷阱
(注:每关的“通关提示”
《网络安全法》第一章第十二条规定 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由于网络身份存在隐蔽性、匿名性,部分网民在缺乏社会约束力的心理下,开始肆无忌惮地在网上发表伤害他人的内容,甚至进一步煽动“网络骂战”“造谣传谣”“人肉开盒”等对受害者群起而攻。社会各界对网络暴力治理的呼声甚高,其中涉及未成年人的“刘学州被网暴自杀案”“中学生誓师大会演讲被网暴”等事件更是受到普遍关注,更让人担忧的是,部分案事件中,一些未成年人因经验认知、行为管控能力不足,也成为了网络暴力的实施者、参与者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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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8月1日,国家网信办、公安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正式施行,规定首次明确“网络暴力”定义,并从监管和实施的角度,压实了网络信息提供者的义务和责任,同时对于制造、参与网络暴力组织和个人的行为及其法律责任也进行了规范。今年5月27日,中央网信办专门印发通知,进一步加强“开盒”问题整治工作,并召开专题部署会议,要求微博、腾讯、抖音、快手、百度、小红书、知乎、哔哩哔哩、豆瓣等多家重点网站平台,对照通知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此外,作为网络空间的一份子,我们也需要做好自我网络行为规范:尊重他人、理性发言,不参与网暴狂欢;不过度曝光自己的生活动态、个人信息,防范恶意窥探和评论,必要时以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点此了解最新治理举措▞
由于网络身份存在隐蔽性、匿名性,部分网民在缺乏社会约束力的心理下,开始肆无忌惮地在网上发表伤害他人的内容,甚至进一步煽动“网络骂战”“造谣传谣”“人肉开盒”等对受害者群起而攻。社会各界对网络暴力治理的呼声甚高,其中涉及未成年人的“刘学州被网暴自杀案”“中学生誓师大会演讲被网暴”等事件更是受到普遍关注,更让人担忧的是,部分案事件中,一些未成年人因经验认知、行为管控能力不足,也成为了网络暴力的实施者、参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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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日,国家网信办、公安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正式施行,《规定》首次明确“网络暴力”定义,并从监管和实施的角度,压实了网络信息提供者的义务和责任,同时对于制造、参与网络暴力组织和个人的行为及其法律责任也进行了规范。今年5月,中央网信办专门印发通知,进一步加强“开盒”问题整治工作,并召开专题部署会议,要求微博、腾讯、抖音、快手、百度、小红书、知乎、哔哩哔哩、豆瓣等多家重点网站平台,对照通知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此外,作为网络空间的一份子,我们也需要做好自我网络行为规范:尊重他人、理性发言,不参与网络暴力;不过度曝光自己的生活动态、个人信息,防范恶意窥探和评论,必要时以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网络安全法》第三章第二十二条规定 网络产品、服务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网络产品、服务的提供者不得设置恶意程序;发现其网络产品、服务存在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近期,有网友发现向某品牌儿童手表询问如历史、数学问题时,AI给出了错误且歪曲事实的答案。这一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凸显出AI在面向未成年人服务时存在的严重漏洞。相关品牌虽随后进行整改,称旧版本是抓取互联网公开信息导致错误,但仍给大众敲响了警钟。
针对上述问题,今年4月,中央网信办印发通知,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3个月的“清朗·整治AI技术滥用”专项行动。其中明确指出,已备案AI产品提供未成年人等重点领域问答服务的,未针对性设置行业领域安全审核和控制措施,出现“AI幻觉”等误导学生的问题,是重点整治问题之一。另外,针对未成年人自身而言,教育部近期发布的《中小学人工智能通识教育指南(2025年版)》《中小学生成式人工智能使用指南(2025年版)》提到,要“政-校-企-家-社”多方协同,防止学生滥用AI,培养学生对技术输出内容的质疑精神和鉴别能力,切实提升信息处理的自主性。
《网络安全法》第四章第四十四条规定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
前段时间,#未成年拍举牌视频最便宜3元一条##未成年人发自拍遭隔空猥亵#登上话题热搜。不法分子用非法手段四处“猎取”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有的未成年人受利益诱惑,容易落入网络软色情“围猎”陷阱,这之后,还可能因遭受胁迫而越陷越深;还有的未成年人认为,只要“不露脸”或“不裸露身体”就能相安无事,殊不知,不法分子凭借数字技术就能对照片“一键换脸”“一键脱衣”,甚至将这些带有个人特征的拼接图像和视频,发布在网络上非法牟利。
网信部门曾通报“清朗·2024年暑期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典型处置案例,集中力量对“隔空猥亵”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治。据通报,一些不法分子在短视频平台借“举牌”拍摄、贩卖淫秽色情制品;通过“一对一”私聊方式,假借“同龄人”身份与未成年人用户频繁互动,诱骗拍摄私密照片,实施隔空猥亵。广东等地网信部门及时核查网民举报线索,督促平台加大评论区引流信息管理力度,链条式打击隔空猥亵、性引诱等问题,累计关闭相关违规群组1000余个,配合公安机关查办案件70余起。
《网络安全法》第四章第四十六条规定 任何个人和组织应当对其使用网络的行为负责,不得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不得利用网络发布涉及实施诈骗,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以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信息。
电信网络诈骗套路花样百出、防不胜防,近年来,不法分子盯上了未成年群体,先是谎称“赠送游戏皮肤”“进入明星粉丝群”吸引未成年人添加好友,再以“违反游戏防沉迷规定”“追究监护人‘刑事责任’”等多种借口,威胁未成年人设法拿到家长的手机进行转账操作。许多孩子并不理解“诈骗”的概念,出于害怕、担心等情绪,容易被不法分子欺骗并操纵,从而导致家庭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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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电信网络诈骗问题,网信、公安等有关部门持续发力,深入清理网上涉诈有害信息,及时公布网络诈骗典型案例。广东多个地市网信部门加大对社交类、短视频平台的监管力度,督促平台落实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联合学校、社区积极开展网络安全知识线下科普活动;通过网络渠道持续开展线上辟谣反诈宣传,如东哥专题打造的“辟谣‘传真机’”栏目,以每月一期的发布频次,帮助大家厘清网络谣言、揭示诈骗套路。
《网络安全法》第四章第四十九条规定 网络运营者应当建立网络信息安全投诉、举报制度,公布投诉、举报方式等信息,及时受理并处理有关网络信息安全的投诉和举报。网络运营者对网信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应当予以配合。
互联网信息鱼龙混杂,近年来,“儿童邪典”“低俗短视频”“黑话烂梗”“暴力游戏”等内容对未成年人造成了恶劣影响,据媒体报道,这些不良网络内容极易引发未成年人模仿,阻碍其正确价值观的形成,进而导致孩子们在日常生活中出现满口脏话、暴躁叛逆等种种问题行为。在这一成长时期,家庭和学校的教育引导起着关键作用,但一些孩子并不会主动与家长或老师分享其在网络上浏览的内容,因此,如何避免让孩子们过早接触这些不良信息,也成为了令人头疼的问题之一。
网信部门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依托“清朗”系列专项行动,从严整治各类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不良网络信息,持续净化未成年人上网环境。如家长孩子发现不良网络信息,可及时向网络平台投诉,还可拨打12377(中央网信办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电话或通过网站、公众号进行举报。此外,为健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体系,国家网信办持续指导国内软硬件企业共同推进移动互联网未成年人模式(以下简称“未成年人模式”)建设工作,并于今年4月正式发布,家长可“一键启动”未成年人模式,为孩子提供一个相对独立、安全可控的上网环境。
未成年人网络安全保护
家庭教育是关键
网络平台也要守土尽责
和东哥一起
共同呵护孩子们的“清朗童年”
让现代科技之光
为下一代的童年记忆增添新色彩
*因篇幅限制,部分法律条文及案例细节有删减;部分图片由AI辅助生成。
来源:网信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