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路话语】酒店“先囤后付”,别只是“看起来很美”

B站影视 2025-01-08 19:24 3

摘要:无需立即付款,不占用现金,过期自动取消,核销后产生账单……最近,一些在线旅游服务平台推出“先囤后付”的酒店预售模式,吸引了不少消费者的眼球。由于无需提前付款即可预订酒店,“0元囤酒店”成为一些年轻人旅游住宿的消费新选择。(1月7日《工人日报》)

□贺成

无需立即付款,不占用现金,过期自动取消,核销后产生账单……最近,一些在线旅游服务平台推出“先囤后付”的酒店预售模式,吸引了不少消费者的眼球。由于无需提前付款即可预订酒店,“0元囤酒店”成为一些年轻人旅游住宿的消费新选择。(1月7日《工人日报》)

不少“先囤后付”类酒店产品的有效期长达数月,消费者预订时能享受到比日常挂牌价更优惠的价格,核销期限内也无需担心酒店涨价,即使行程有变,由于未付款也不用承担损失,这种新模式为消费者降低了决策成本,减少了提前预订的后顾之忧,也难怪年轻人将之当成消费新选择。

不过这样的好事,目前还只是“看起来很美”。由于酒店消费具有很强的时间价值特征,淡旺季、平日假日客流差异明显,价格也会随之变动,以及在实际运营中酒店一般采用收益管理方法,即总房量售卖中优先保证高房价、高价值的预订,以提升客房收益,因此可能产生消费者需求与酒店利益之间的矛盾,进而导致有消费者购买的酒店预售套餐在使用时遇到无法预约、不能升级房间、临时加价等问题。

酒店作为文旅消费的重要一环,关系文旅市场发展大计,酒店以“先囤后付”作为招揽顾客的新“流量密码”,固然无可厚非。但是,前提是要确保兑付,否则非但不能让消费者真正享受到实惠,不能帮助酒店提升营业额、提高市场占有率,相反还影响消费者的体验感,进而影响文旅市场健康发展。

从酒店角度说,应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真实、全面地向消费者公示或告知“囤酒店”产品适用范围、适用时间以及排除适用的情形,一旦销售,就应按照承诺履行与消费者之间的预售合同;从平台经营者角度说,应加大监管力度,充分向参与活动的酒店提示风险,加大对违约酒店的处罚力度,依法建立先行赔付机制,畅通消费者投诉渠道,并给予消费者合理的替代性解决方案;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看,应该选择充分公开适用范围的产品,并在购买前详细阅读产品须知、适用范围以及产品其他条款信息。

此外,相关职能部门更要着眼大局,发挥主导监督作用,加强对酒店和平台“先囤后付”产品的管理,杜绝个别企业为赚取流量而空挂超低价酒店套餐的行为,确保预售房间的供给,满足消费者追求高性价比产品的正常合理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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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日报党媒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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