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路话语】迟到1分钟算教学事故,规则之尺不必卡得那么紧

B站影视 韩国电影 2025-05-30 09:18 2

摘要:一名老师上课迟到1分钟、另一名老师提前下课2分钟,二者均被认定为教学事故。这是近日发生在广州某职业学院的事情。对此,学院相关人士回应称,“要是学校没有教学秩序,每个人都迟到早退,一两分钟,两三分钟,不就乱了嘛。”(5月29日半月谈)

□ 孔德淇

一名老师上课迟到1分钟、另一名老师提前下课2分钟,二者均被认定为教学事故。这是近日发生在广州某职业学院的事情。对此,学院相关人士回应称,“要是学校没有教学秩序,每个人都迟到早退,一两分钟,两三分钟,不就乱了嘛。”(5月29日半月谈)

学校维护教学秩序的出发点无可厚非,教师也应以身作则遵守教学管理规定,但从实际情况来看,迟到1分钟就被定性为教学事故,过于简单粗暴。教师并非机器,他们在生活中面临各种突发状况。或许是家中突发急事,或许是在校园里被临时事务耽搁,又或许是在为学生答疑解惑时忘了时间。这些并非主观故意的迟到,不应与主观懈怠、无视教学纪律的行为一概而论。将迟到1分钟“一竿子打死”,忽视了教师工作的复杂性和偶发性,会让教师时刻处于紧张状态,增加不必要的心理负担,不利于他们全身心投入教学。

教育需要温度,这种温度不仅体现在教师对学生的关怀上,也应体现在学校对教师的理解中。当学校对迟到1分钟都毫不留情地严惩,传递出的是冰冷的规则至上理念,这与教育所倡导的人文关怀背道而驰。长此以往,教师在高压下可能会变得谨小慎微,失去教学创新的热情和动力,教育将沦为机械执行规则的产物,而失去其最本真的活力。

教学事故的认定本应是为了规范教学行为、提升教学质量,但如此严苛的规定未必能达到预期效果。倘若一位教学能力强、深受学生喜爱的教师,因一次偶然的1分钟迟到就被贴上“教学事故”标签,遭受扣除工作量、绩效扣分等处罚,这对教师的积极性是巨大打击,也难以让其他教师心服口服。真正有效的规则,应是在保障教学秩序的同时,兼顾特殊情况,做到刚柔并济,才能让教师自觉遵守,而不是被迫服从。需要明确的是,涉事教师有权就学校的认定和处理提起申诉,学校须畅通相应救济通道,并确保规则执行的一致性。

当然,这并非为迟到行为开脱,准时上课的确是教师的基本职责。学校完全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来解决迟到问题,比如加强师德师风教育,提高教师的责任意识;完善教学管理的预警机制,在教师可能迟到时及时提醒;对于多次迟到的教师再进行严肃处理。这些方式既能够维护教学秩序,又能体现对教师的尊重和信任。

这一事件折射出学校管理的关键要义:制定校内规章制度时,既要统筹兼顾各方权益、审慎评估实施影响,落实民主决策程序,更应明确惩戒仅是手段,构建激励与约束并重的良性机制、实现教学效能优化,才是制度建设的终极导向。唯有在规则与人性化之间找到平衡,才能让教育事业真正蓬勃发展,培育出更多优秀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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