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不满1个月就闪离!广西男子要求女方退还13万余元彩礼,法院判了

B站影视 港台电影 2025-05-29 20:58 7

摘要:男子交了2万多元介绍费给婚介,与一名女子闪婚,付了10万元彩礼。婚后不满一个月,女子回了娘家,男子诉至桂林市象山区法院,要求女方返还10万元的彩礼、首饰、婚介服务费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其花费的钱款。近日,象山区法院成功调解了这起闪婚闪离引发的婚财纠纷案件。

男子交了2万多元介绍费给婚介,与一名女子闪婚,付了10万元彩礼。婚后不满一个月,女子回了娘家,男子诉至桂林市象山区法院,要求女方返还10万元的彩礼、首饰、婚介服务费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其花费的钱款。近日,象山区法院成功调解了这起闪婚闪离引发的婚财纠纷案件。

去年,内蒙古的王女士(化姓)通过婚介公司,想为30多岁的单身儿子小帅(化名)介绍结婚对象。她通过短视频看到一家婚介公司提供“包结婚”的服务信息,便与其签订了婚姻介绍服务协议,并支付了 2.18万元介绍费。

经该婚介公司介绍,去年6月14日,小帅认识了桂林的小美(化名),认识当天双方就签订了婚前协议书,并互相出具了承诺书。两天后,两人登记结婚,小帅向小美支付了彩礼10万元,外加一个金手镯和一枚钻戒。

两人共同生活不足一个月,小美便回了娘家。小帅多次劝说,小美仍不愿再回去一起生活。今年3月,小帅向象山区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小美返还10万元彩礼以及首饰、婚介服务费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小帅为小美花费的钱款。

法官在调解过程中了解到,小美不愿继续回去生活,是因为小帅在婚前刻意隐瞒真实收入和家庭情况。

今年5月中旬, 经过法官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共识,小美返还小帅彩礼10万元、首饰等共计13万余元,婚介服务费和部分婚姻内开销则由小帅承担,双方自愿签署了离婚协议书。

据法官介绍,本案中,双方婚后只有短暂的生活,并未相互扶持,未共同履行夫妻义务和家庭义务,双方之间没有达到持续、稳定的夫妻共同生活的状态,且未生育子女,小帅在此期间也无明显错误,小美同意离婚,自愿返还彩礼、首饰及部分开销。

法官提醒:高价彩礼等现象在闪婚中更为常见,过分重视彩礼金额、忽略感情基础并不能保障婚姻的稳定和幸福,反而会给婚姻家庭的和谐稳定埋下隐患,导致婚后矛盾频发。

一些婚介公司、职业媒婆以“一对一VIP服务”“包结婚”等噱头收取高额介绍费,在收取相关钱财后,却不会出具对应收据,导致发生纠纷后,难以查清案件事实。法官呼吁大家要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倡导形成文明节俭的婚礼习俗,让婚姻始于爱,让彩礼归于“礼”。

来源:南国今报一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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