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5月23日,辖区群众王某因同行竞争,心存不满,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举报对方扰民,并以极端言论施压。经民警调查,该承认冒充小区居民虚构事实,以达到个人目的,其行为已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目前,该已被治安处罚。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是群众反映诉求的重要渠道
也是解决群众诉求的平台
但并不意味着可以突破法律底线
恶意拨打
近日
芝罘公安
查处3起恶意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的案件
依法对3名违法人员
作出行政处罚
黄务派出所
5月23日,辖区群众王某因同行竞争,心存不满,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举报对方扰民,并以极端言论施压。经民警调查,该承认冒充小区居民虚构事实,以达到个人目的,其行为已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目前,该已被治安处罚。
毓璜顶派出所
5月21日,辖区群众孙某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称必须解决其要求,否则将实施极端行为。经民警调查,该承认为达到个人目的,恐吓工作人员,虚构极端言行,其行为已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目前,该已被治安处罚。
南大街派出所
5月26日,辖区群众赵某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与某理发店产生纠纷,如不解决将实施极端行为。民警迅速找到当事人,该承认虚构极端言行,以达到索要赔偿的个人目的,其行为已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目前,该已被治安处罚。
普法小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恶意拨打12345热线,不但占用公共资源,扰乱平台的正常工作秩序,也损害了有正当诉求群众的合法权益。公安机关将依法对该类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除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以外,110、119报警电话、120急救电话也是服务和救助群众的“生命热线”,恶意占用公共资源,会造成有效警情和紧急救助的延误处置,导致遇到危难的群众无法第一时间得到帮助。恶意拨打12345、110、119、120等电话,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来源:芝罘湾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