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在新兴业态从业人员工伤认定中的适用

B站影视 电影资讯 2025-05-29 10:37 2

摘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是工伤认定的核心法律依据,但新兴业态(如平台经济中的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网络主播等)从业人员的工作模式、劳动关系与传统职业存在显著差异,导致其在工伤认定中存在诸多法律适用难题。以下结合司法实践与政策趋势,分析该条款在新兴业态中的适用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是工伤认定的核心法律依据,但新兴业态(如平台经济中的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网络主播等)从业人员的工作模式、劳动关系与传统职业存在显著差异,导致其在工伤认定中存在诸多法律适用难题。以下结合司法实践与政策趋势,分析该条款在新兴业态中的适用规则及操作指引:

条款内容新兴业态适用难点第十四条(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工作时间碎片化(如骑手自主接单)、工作场所不固定(如全城配送)导致时空边界模糊。第十四条(二):“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新兴业态的“预备性工作”(如骑手开机登录APP、主播设备调试)是否属于工作范畴存在争议。第十四条(六):“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责的交通事故”无固定上下班时间和路线(如骑手送单结束即“下班”),如何界定“合理时间与路线”。情形裁判规则案例参考

结论:新兴业态从业人员的工伤认定需突破传统劳动关系与时空边界的限制,通过实质审查用工关系、弹性解释“三工”原则(工作时间、场所、原因)实现法律适用公平。劳动者应注重证据保全,平台企业需强化合规管理,行政部门与司法机关则需在保护劳动者权益与促进新经济发展之间寻求平衡。

来源:左文说法一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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