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大理石的主席台上红旗招展,背后是一排高大的的黄桷树。黑色的枝干遒劲粗壮,深绿与青翠的树叶交织成碧色的穹顶,遮天蔽日,缝隙中零星地透露出湛蓝的天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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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边心事
今年是我喜欢他的第十年。
我的朋友经常问我,你都喜欢他这么久了,干嘛不去表白呢?
我没有回答她们这个问题,而是问,你知道为什么我喜欢坐在窗边吗?
1
大理石的主席台上红旗招展,背后是一排高大的的黄桷树。黑色的枝干遒劲粗壮,深绿与青翠的树叶交织成碧色的穹顶,遮天蔽日,缝隙中零星地透露出湛蓝的天色。
天气好的时候,阳光灿烂,一束束的光在树间穿梭,可以看见空气中飞舞的尘埃。校园是静谧的,会让我想起"清晨入古寺,初日照高林"。
提起初中,我第一时间脑袋里就会浮现出这幅画面。
有点可惜的是,我入校那天是夏季的尾巴,下了一场滂沱大雨。
地上全是水坑,为了避免打湿我的运动鞋,在妈妈的逼迫之下,我不情不愿地换上了那双羞耻的粉色米奇洞洞拖鞋。
别说初一,六年级的小学生都已经有了强烈的羞耻心,更何况迈入青春期,更加敏感,也知道爱美。于是开学第一天,我穿着粉色短袖粉色洞洞鞋顶着丑陋稀疏的齐刘海做贼一样地溜进了教室,抢占了最后一排,拼命默念“别看我别看我别看我”。
我到得比较早,在教室里看了一圈为数不多到了的同学们。知好色而慕少艾,我一眼就看见了坐在靠窗位置的一个男生。他带着金边细框眼镜,皮肤很白,正低着头整理课桌,眉眼温柔。
小学的男生都是一帮花果山或者峨眉山的猴子,乍一见到这么干净好看的男生,我一下子就挪不开眼了。
刚刚小升初成功考上市里最好的初中的我是一个有点臭屁又喜欢装成熟装深沉的小孩儿,不愿意单纯地用“好帅”“好好看”来形容他,搜肠刮肚地想我背过的古诗词来形容他,什么“如切如磋,如琢如磨”“言念君子,温其如玉”“郎艳独绝,世无其二”,甚至不顾他当天穿的是深蓝色的衬衫,丧心病狂地想到了“除却君身三重雪,天下谁人配白衣”这句歌词。
开学第一天,我就下定决心未来一定要跟他做好朋友。没别的意思,主要是养眼。
雨声噼里啪啦,被雨水冲洗过的黄桷兰叶子更加青翠欲滴,空气里有着草木和泥土的气息,就像是青春序曲。
2
军训的衣服奇丑无比,还很劣质,第一天已经有三个同学的裤裆开线了,班主任舒老师只能带着针线亲手给他们缝上。
开学时大家活力四射青春洋溢,换上了军训迷彩服,目光呆滞表情僵硬气若游丝,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在cos劳改犯或者难民,远看就是一大群游荡的僵尸。
只有他,还是那么好看,深绿色的衣服更衬得他清瘦白净,在一众男生中鹤立鸡群。
作为颜狗协会忠实会员,我的心蠢蠢欲动,暗搓搓地想着跟他搭个话。
日常训练之后就解散,自由活动。我做了很久的心理准备,终于鼓起勇气,摘下手表放在兜里,走向他,小心翼翼地用一个非常蹩脚的理由搭话:“同学,那个......请问现在几点了呀?”他还没来得及回答,他身边的一个同学就很热心地回答说:“十一点半。”
我整个人僵住,差点挂不住笑:“嗯,好的,谢谢。”心里怄得要死,谁让你说话了,我不仅没问到他的名字,还没有听到他的声音。
出师不利,好不容易鼓起的勇气一下子散了,我再也不敢找他说话,只能在训练的间隙偷偷看他。
3
军训结束,几乎所有人都晒黑了一个度。他可能是小神仙吧,没有受到半点影响,还是很白。
我本来也很白,七天下来黑成了一块炭。我妈来接我的时候简直不敢认,她仔仔细细地看我,起码看了一分钟,得出结论:“你们学校是不是把你们拉去非洲挖矿了?”
回了家,我的精力都放在崩溃自己晒黑了、看漫画里的各种帅哥、偷我爸妈的手机以及如何才能藏好平板里的漫画软件上面,把班上惊鸿好几瞥的帅哥抛之脑后。
学校要求智慧教学,每个学生都要用平板。我精挑细选古风壁纸和要用来玩耍的软件,觉得学校真好,不怕学生上课玩平板吗?把平板带到学校才知道我是多天真,所有人的平板都被安上了教学软件,只能同步课堂PPT、记笔记和照相,跟小废物完全没有区别。
返校的第一个晚上,舒老师让我们依次上台做自我介绍。
我走上讲台,写下“唐心瑜”三个字:“大家好,我叫唐心瑜。很高兴能来到一中和大家成为同学,今后还请大家多多关照。”网上搜索的自我介绍,官方、极简版。
从第一个同学走上讲台我就在等,终于等到了那个男生。苍劲凌厉的笔锋,与他温柔清隽的长相有些反差:“大家好,我叫林临。很高兴能来到一中和大家成为同学,今后还请大家多多关照。”
不是?什么人啊,看你长得浓眉大眼的,怎么还抄别人的自我介绍啊?虽然我也是抄的。好敷衍,枉我盼了那么久。
不过林临的声音很好听,干净、明朗。除了颜狗,我还是声控,更想跟他做朋友了。
4
能在开学第一天记住林临纯属他好看,这避免不了我是脸盲的本质。好不容易磕磕绊绊地记完全班同学,半期考试也来了。
周一周二考完,周三就出成绩和年级排名。
成绩有点出乎我意料,我本来以为一中高手如云,我连前一百都进不去,没想到这次考试我居然在年级前五十!
算是开了一个好头吧。
评讲语文试卷之前,舒老师带着点小兴奋:“同学们,此次考试的两个语文年级第一都在我们班,真是可喜可贺!”
之前碰到舒老师的时候她就已经说了我是语文年级第一,高兴的同时我还在想,另一个谁啊,就不能比我考低一点点吗,这样我就会是唯一的年级第一哈哈哈哈嘿嘿嘿嘿。
就听见舒老师念:“他们是—林临和唐瑜心同学,一百三十分!大家要像他们学习哦!”
我听见同学们倒吸了一口凉气:“嘶,一百三!怎么考出来的!”“哇塞,语文年级第一诶!”“我们班两个语文年级第一!”“好厉害呀!”
这么巧?!我和林临?!
那点不爽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窃喜。不知道我在高兴什么,反正是林临比是其他人好太多。
可能是......发现了林临比我想象得更加优秀,或者又有了跟他搭话的理由。
5
学校的安排挺合理的,考完半期开运动会放松,顺便安抚学生受伤的心灵。
操场的看台不够大,只能给初三的学长学姐们坐,我们初一初二的都要自己从教室搬板凳。
我没什么项目,跑得慢力气小,唯一能参加的就是个跳长绳,跳完了就蹲在椅子前写青春疼痛小说。
小说写烦了我就坐在椅子上发呆,看天空。运动会的时候没有下雨,大晴天,天色瓦蓝瓦蓝,没有一丝云。
其他同学们三三两两的去比赛,围观比赛,散步,不知不觉座位空了一大半。
我们剩下的同学就自发地聚成一小团聊天。
开始是我和余皓月同学在聊天,聊到某个话题前面突然转过来一个满脸惊喜的脑袋:“啊对对对!我也看过这个!”
于是林临就这么丝滑地加入了我们的谈话,他没有我想得那么高冷,整个人大方开朗又健谈。
我们什么都聊,讲自己的小学经历,看过的电视剧电影,喜欢的小说漫画,去过的名胜古迹,吃过的美食。我们吐槽一些莫名其妙的小说情节,安利自己喜欢的作者,攻击对方的口味,在插科打诨不着调的总基调中,我暗搓搓地穿插了我看过的正经书,试图向林临展示我并不是一个完全不正经的人,我也是很爱看名著的。
一整个运动会的聊天下来,我和林临的距离拉近了不少。我们聊得很投契,还互相加了QQ好友。
6
舒老师为了增加班级的学习氛围,给全班分成了八个组。每组六人,两组之间互为竞争对手(舒老师分配),每个小组的人也要找对家组的同学组成竞争对手。
小组的名字自取,我们组是“吃枣药丸组”(他们取的,我不是很想承认这个名字),其他的小组分别叫:葬爱家组、小组佩奇、鸡你太美组、唯我独尊组、谁与争锋组、想不出名字组、我爱学习组。
舒老师听见每个组的组长念出本小组的名字的时候,笑得命好苦的样子。她无奈地看着我们:“你们起的什么名字啊?太没水平了,要不我帮你们起吧。”
“您先说说打算给我们起什么名字,我们考虑一下。”有人在台下大胆接话。
舒老师邪魅一笑:“好好组、学习组、天天组、向上组、尊师组、守纪组、爱国组、爱校组。”
全班沉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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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老师虽然很不理解各个小组的名字,但还是接受了。在她的随机匹配下(据她后来坦白,她其实是根据小组名字来分的),我们组和我爱学习组竞争,唯我独尊和谁与争锋竞争竞争,想不出名字和葬爱竞争,佩奇和鸡你太美竞争。
班会的最后一个环节就是每个人选择竞争对手,自由组队。PS:可以下座位。
舒老师话音刚落,我和林临隔着大半个教室不约而同对视了一眼。他走过来,玩笑中带着真诚:“咱们当竞争对手吧。”
我觉得舒老师的这个想法可行性太低,小学的时候实践了不到一个月就被连带班主任在内的所有人遗忘。
但是看着林临的眼睛,我的脑中一片空白,不假思索地答应道:“好啊。”
我们还煞有其事地握了个手:“请多多指教。”
佳宁问我的竞争对手是谁,我说:“林临。”
她点点头:“嗯,你俩当竞争对手真的很合适,都是语文年级第一,年排都在年级前五十。”
我笑笑:“谁管这个啊,一个名头而已,没人当真的。”
大多数时候我都跟林临没什么交集,毕竟我已经跟他成为了朋友,再说我沉迷网络小说无法自拔,世界里就两样东西:小说、学习。
8
没有想到一中在冬天这么好看。
大片银杏树变成了金色,耀眼夺目,阳光照在叶间,光华流转。操场边巨大的银杏树更是直接给操场镶上了金色的边框,落叶的时候,就像一只只翩跹的蝴蝶。
元旦悄无声息地到来了。
一中有学生在元旦互赠礼物的传统,我们班是抽签,抽到谁的学号就获得谁的礼物。
我实在没有什么送礼物的经验,干脆准备了一只大号的小猪佩奇,反正最近文艺复兴,大家都喜欢这个。
到学校看见同学们的礼物千奇百怪。正常的是送书籍、钢笔、笔记本,奇葩的礼物有钟(大新年的“送钟”),还有胖大海。
我的小猪佩奇成功入选“最想抽到的礼物之一”。
抽奖的环节很有意思,有一个寝室的同学相互抽到的,有好朋友相互抽到的,还有同桌互抽的。
李钰抽到了我的礼物,舒老师调侃说:“这个好,沾沾语文年级第一的好运。”
我走上讲台,从箱子里摸出小纸条一边念一遍在台下寻找:“6号?”就看见林临拿着一个盒子走上来。
台下同学们发出感叹:“哇!语文年级第一抽到了语文年级第一!好巧!”
我倒觉得没什么,不管抽到谁对于双方来说其实都是缘分,只是因为一些特点或者联系,才会被旁观的人认为某些人的匹配是特殊的。
林临的礼物十分精致,正方体的星空礼物盒,上面扎着银色蝴蝶结,一下子就戳中了我的少女心。
合照的时候,为了照顾我的身高,他半蹲下来,比了个耶。
回到座位打开礼物盒,装着一个晶莹剔透的水晶球。把它转来倒去,里面金色的小碎屑纷纷扬扬,就像下雪了一样。
9
没想到,这个冬天竟然真的下雪了。
南方的孩子很少见到雪,一下雪就跟过年了一样。课间时分,初一的直接冲出教室,天井里全是人,初二初三下不来,就密密麻麻地围挤在过道的栏杆上,远看像长了一圈蘑菇。
我们班同学也冲出去撒欢,伸手接雪。
漫天飞雪,林临身处其间,有雪花落在他的头发上。他神色清冷,与周遭相映衬,宛如一幅水墨画。
我朝他挥挥手:“嗨,林临!”
他脸上的清冷冰消雪融,笑起来仿佛给这方小天地都增加了暖意:“嗨,心瑜!”
期末我和林临都考得比半期好,我进了年级前二十,他进了年级前十。
互相道别后我毫不犹豫地奔向了愉快的寒假生活。
春节期间按照惯例,给我几个关系最好的小学同学发了我一个字一个字打出来的祝福,真情实意,无一雷同。
剩下的人,小学初中同学都是群发,包括林临。
我跟大部分初中同学都还不熟,林临虽然长得好看是我朋友,我们关系还没有好到我一个字一个字打祝福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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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玩儿了一个寒假,回到学校发现红梅谢得差不多了,就剩点残瓣儿。
凛冽的冬天将要过去,春天快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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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太妙。
我越来越多地关注林临,不由自主地追逐他的身影,一下课就跑过去找他聊天,体育课自由活动挪过去搭话,中午最后一节课下课放弃冲食堂等他一起......甚至不太高兴看到他和其他女生聊天。
他和老师激情battle被骂了,本人没什么反应,我在那里干心疼。
这种情绪,甜蜜而酸涩,前所未有。
我反复地揣摩自己的情绪,剖开我的内心,毫不留情地盘问我自己:为什么?为什么看见他就会开心?为什么会想去接近他?就因为他长得好看、成绩好、脾气好吗?
如果只是对朋友,那为什么我会不喜欢别的女生跟他说话?为什么......我会心疼他?
最不对劲的一次,是我们正在辩论凉拌黄瓜到底是应该切黄瓜还是拍黄瓜,我突然特别想去牵他的手。
原来我喜欢他。
所有的反应再也无法用喜欢帅哥和对朋友的占有欲来解释。
“喜欢”具有排他性,他眼里只能只有我一个人,希望我是最特殊的那个;希望他好,看不得他受委屈;会被他牵动着情绪,喜怒哀乐都与他有关。
“喜欢”也是一种很美好的感受,总基调是甜蜜的,即使酸涩相伴相生。
很难说我是因为某件事或者在某个时刻喜欢上林临,在开始是很平淡的,无感;在我无知无觉的时候,他一点点地渗透到我的血管,心脏,从种子长成苍天大树,我意识到以后,大树的根须已经遍布全身,稍微试图拔一下就是钻心的疼——不可逆地,林临占据了我的内心。
有人的感情是炽热浓烈的,一发而不可收拾;有人的感情是一点一滴,细水长流,在发现自己的心意之前就已经弥足深陷。
我是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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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的春天春色满园,黄桷树发出嫩黄色的新芽,迎春如瀑的花帘随处可见,小花园里百花齐放。
窗外银杏青翠欲滴,春风撩人,林临就坐在窗边。
班级座位是轮换的,很巧的是林临总是被安排坐在靠窗的位置。
为了能够多看林临而不被发现,我有意无意地告诉朋友们我喜欢上了看窗边。
上着水课,不由自主地我就用余光看向林临。
最开始喜欢看窗边不过是个谎言,久而久之就成了习惯,成了爱好。不管林临有没有坐在窗边 ,我都会看过去。
升高中,念大学我都会选择靠窗的位子,有事儿没事儿就看向窗外。
于是,总会想起让我养成这个习惯的那个人。
春色、第一次心动、喜欢的人、少女心事带给我无穷的灵感。
我开始疯狂地写情诗、情书。
古诗词、元曲、文言文、现代诗、散文、歌词......各种形式,用我幼稚的笔触,极尽缱绻地写下我的喜欢,记录所有我想对林临说的话。
可惜我写下的是只能给我自己看的文字,林临看不见,他也不会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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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刘老师为了提高班里整体数学水平,进行了一对一帮扶的活动。
小老师数学课上要和被帮扶对象坐在一起。
我和林临当然是小老师,我不能成为他的帮扶对象,只能祈祷分配给他的是男生。
不过呢,人哪能想什么就是什么。
林临负责帮扶赵小雨,她笑起来甜甜的,从进校起就是本年级众多男生的女神。
上数学课之前我戳了戳林临:“我自己数学都是半吊子,赵老师还让我帮别人,碰到不会的题我可是要来问你的哦。”
林临一边写作业一遍好脾气地回应我:“当然。”
我平时和小雨关系不错,却从此疯狂地嫉妒着她,几乎到了仇视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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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期考试我考砸了,跌出了年级前一百。
午休的时候宣布成绩,刹那间,我如坠冰窟。
下午第一节课是体育课,马上就要上课了,教室基本上是空的。
我还坐在座位上哭,不停地拿纸擦着眼泪,突然听见有人叫我名字。
抬头发现是林临,他沐浴在阳光里,冲我招手:“心瑜,快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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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是懂打一个棒子给一个甜枣的,半期考完了就是春游,全年级去游乐园玩。
自由组队,每个小队四到五个人。
我和林临一队,还有解振、闻念、温娅,两男三女。
我自动忽略了其他三个人,满脑子都是要和林临一起出去玩的兴奋,大半夜还没睡着,第二天照旧神采奕奕。
平时早上争分夺秒,我差不多是最快出宿舍的那个。
春游当天我磨磨蹭蹭,挑最好看的发圈,梳头都梳了三分钟(平时不到三十秒),对着镜子仔仔细细地把衣服整理好才出门。
游玩的路上林临起了兴致,给我们讲他从爷爷那里听来的民间故事。
他妙语连珠,逗得大家哈哈大笑。
我贪婪地看着他——这是我为数不多可以正大光明地,久久地看着他的机会。
就好像这段旅途只有我们俩,这些故事也只是讲给我听。
我们路过一条街道,那是四月份,草长莺飞。成排的杨柳摇曳生姿,婀娜动人,空中柳絮飘飞。
有柳絮飘到了林临的头发上,我让他摘下来:“林临,你头发上沾柳絮了,小心在上面长小树苗!”
他抹了一把,没抓下来。
我假装大大咧咧:“哎呀,我帮你。”
林临微微低下头,我屏住呼吸,摘下了柳絮。一吹,柳絮飘飘悠悠地向前飞去。
他的头发是蓬松而柔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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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林临的喜欢是很美好的情感。
仅仅是提起他的名字,我都会感到无比的雀跃——他是我私藏于心的珍宝。
因为喜欢他而喜欢上上学,每次进教室前,我的嘴角是上扬的。走进教室,就能看见林临了。
我会在每一张班级照片或者同学聚会的合照里寻找他的身影,寻找我们的同框,把图片保存下来。
我经常跟他说一些似是而非的话,给他念诗,美其名曰“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有博尔赫斯的《深沉的玫瑰》,有霍根施拉格为莱斯特小姐写的信,有沈从文为妻子写下的情书。
他静静地听着,我说完就和我一起讨论。从作品本身到作者,再延伸到古今中外的人物故事,最后变成我们互怼互喷。
“竞争对手”这玩意儿最开始谁都没有当回事,我却较了真。
林临成绩比我好,我学习倦怠的时候就告诉自己,再努力一点吧,再优秀一点吧,要和他比肩,成为真正和他不相上下的竞争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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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林临去了南京,我去了西藏。
他给我看鸡鸣寺里鼎盛的香火,拥挤的人群;我给他看大草原的广袤自由,散在草丛里星星点点的野花。
我问他有没有最喜欢的照片,他发来一张秦淮河的夜景,说他想到了《桃花扇》、《红楼梦》、《金陵十三钗》。
林临说,你呢?
我拍了一张烤全羊的照片发给他。
他回了一串省略号,我盯着那六个点捂着嘴笑了五分钟。
坐车的时候我就故意给他发正在看的小说里那些含情脉脉的句子,他连发了三次感叹号,每次三个。我一边大笑一边告诉他那是主人公的台词。
不聊天不逛景点的话,我一遍遍地翻看我们的聊天记录。
到了当地有名的寺庙,我给林临求了个平安福。
手机提示音响起,林临发来消息:给你带了南京特产梅花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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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二上舒老师为了奖励我们乖巧听话难得整整一个月班里学习氛围浓厚没有作妖,同意拿出两节自习课给我们看电影。
刚好那天谢恬过生日,班里一致同意她选择电影。
她征集了大部分同学的建议,最后选择《傲慢与偏见》。
觥筹交错辉煌华丽的宴会大厅里,伊丽莎白与达西初见了。那样盛大而具有宿命感的相遇,让人不禁感叹命运的神奇与浪漫。
和喜欢的人身处同一间教室看电影真是奇妙的经历。
看着电影,看看林临,我心里涌起巨大的满足感。
多希望我也能和他有一个圆满的结局,过程再崎岖坎坷我也不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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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运动会我直接一来就把板凳搬到了林临旁边。
家委会给所有人都买了奶茶,每个小组一个肯德基全家桶。
我们喝着奶茶,啃着炸鸡,讲故事,拌嘴,分享学习方法。
两天的时光快得让人抓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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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回到老家,我照样漫山遍野疯跑疯玩儿。
我的故乡有一种花叫婆婆纳,那是一种蓝色的小花。
干净澄澈的深蓝色,中间是白色,边缘微微泛着紫,花瓣有四瓣。当一大片的婆婆纳开在地上,就像是种了一片璀璨的星空。
我想把这片花拍给他看,又怕打扰到他。
喜欢上一个人,就是对他充满了分享欲,什么有趣的都想跟他分享。
春节时,老家到处都会放烟花。五彩斑斓,火树银花。
电光小烟花,可以拿在手里,就像是童话里公主衣裙上的小星星。
我最喜欢一种金色的烟花。第1次会炸开几朵比较大的烟花,那些烟花再各自炸成很多很多的小烟花。噼里啪啦,满天都是璀璨的亮金色。
除夕当晚,老家到处都会放烟花,五彩斑斓,火树银花。我想他在城市里看不了这么漂亮的烟火,于是给他录视频。
例行的发祝福环节,其他人我都是群发,只有他,同样的新春快乐,却是我一个字一个字打出来的。
他在我这里是特殊的,我却不敢让他知道这份特殊。
21
初二下我的成绩稳定在年级前十,和林临轮流争抢班级第一的宝座。
学校宿舍装修,我和杨伊苇、马若一起在校外合租。
每次放学我和林临聊着聊着就聊嗨了,一苇就负责来把我拎走。
走读的优点就是不会的题目可以带回去慢慢思考,不用在教室极限水完第二天被打一把大叉。
我真的不会物理压轴题的最后一个小问。
那天下着小雨,我和林临走在黑漆漆的校园小道,两旁白色的路灯照亮了试卷上的字和图案。我们挤在一把伞下,一边走他一边给我讲那道题。
回去我稍微整理了一下思路,三下五除二就解出来了。
22
七月初他生日,我在网上挑了好久的信纸,专门拿来给他写信。(这倒是不怕,身边的朋友无论男女过生日我都会写生日贺信)
本来以为我会写得满满当当,真正落笔的时候却犹豫不决,字斟句酌,居然写得比以往任何一封生日贺信都要短。
我是我明白了什么叫:我曾经倚马万言,可给你写信,却笔有千斤。
23
三年的运动会里我最不喜欢初三的运动会。
我们坐上了看台,还是按照小组坐。
气温已经下降了,天阴沉沉的。
我什么项目都没报,更没空和林临说话,一个人缩在座位上狂赶补习班作业。
24
初一时老师让选竞争对手,他玩笑一般的选了我;初三时老师再让选竞争对手,我故作随意地对他说,那还是咱俩呗。
元旦随机抽礼物的环节被舒老师改成了竞争对手互赠礼物。
我精挑细选了一枚书签,以烧蓝工艺做主体,鎏金镶边,背后刻着“唐心瑜赠”几个字。带到学校来,所有人都为之惊叹。
他送了我最喜欢的作家的书,还在扉页祝我喜乐安康,万事顺意。
真是一个完美的元旦。
25
除夕当晚我看见林临居然在班级群里发了红包,可是我网不好,怎么抢都抢不到。红包本身不重要,重要的是这是他发的,我怎么能抢不到呢?
我发誓一定要得到他的红包,于是去私聊他,他给我发了一个最大的。
我犹豫了很久,还是想在新春听见他的声音。
当时针指向24点,我给他发了语音祝福。理所当然地,他也会回我语音。
外面鞭炮噼里啪啦,他对我说新春快乐,我的心跳声震耳欲聋。
在那一刻,我觉得我过去乃至未来会经历的一切苦难都不算什么,我仿佛看到这一声新春快乐带来的未来一年的好景致。
26
中考前我和林临边插科打诨,边路过碧波翻涌的银杏树。
那时我就想,再也不会有这样的日子了。
27
中考我和林临正常发挥,考进了全市最好的高中。
初中圆满落幕。
那时我志得意满,以为自己是主角,以为不怕前方的一切困苦坎坷,热爱能抵万难,努力一定有回报。
28
我跟林临都进了六中最好的班,只是我们不在同一个班,甚至不在同一层楼,偶尔会在食堂碰到。
进了六中我才知道什么叫人外有人。
优秀的人太多了,“努力”“认真”是最不值一提的品质。
人们都知道爱迪生说过的那句话:天才就是1%的灵感加上99%的汗水,可大家往往忘记了还有后半句话:但那1%的灵感是最重要的,甚至比那99%的汗水都要重要。
所有我引以为傲的东西被悉数碾碎,那么地不起眼,微不足道。
课堂上老师语速飞快,题目的步骤永远是略讲,二手结论用到飞起,刚把题目放出来,就有同学念出正确答案。老师问有没有哪里不懂得,除我还在读题闷不吭声之外,是整齐划一的“懂了!”“下一题下一题!”
我每天学习到深夜,咬着牙,疲惫不堪,鲜血淋漓,成绩在班级里依然垫底。
于是不得不承认,我是靠努力和死读书考上的六中,我毫无天赋。
而林临是天赋型选手,还努力。他在高手如云的实验班依旧名列前茅,风生水起,老师喜欢他,同学欣赏他,人缘好到令我羡慕不已。
最难受的时候,我一遍遍地在日记本写下:唯他皎皎如明月。
林临太好了,太耀眼了。
初中时我意气风发,他的光芒会照耀我;后来我自卑敏感,他的光芒会灼伤我。
可能人有一些好了伤疤就忘了痛的劣根性吧,我会一次又一次的去触碰那个光芒,哪怕遍体鳞伤也不在乎。
29
每一次和初中朋友们的聚会我都会买一条新裙子,把自己捯饬好半天再出门,至少要让他看到我最好看的样子。
在英语老师的推荐下我读了《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这本书被宣传为暗恋天花板,极致的:我爱你,与你无关。
封面那句话让我想到了我和林临:“Now I have only you left in the world, only you ,who do not know me.”
茨威格有句话说得很对:除了强烈的感情之外,什么都与不朽无缘。
对于林临的感情已经深入骨髓,难以割舍。
怎么能放下呢,我从十二岁就开始喜欢他。
他是那么好的一个人。
30
后来我进入文科,林临留在理科班。
文科我学得没有那么痛苦,但压力反而比在理科班还大。
实在撑不下去了,我就哭着给林临打电话。
他一遍又一遍地告诉我,心瑜,你真的很优秀。
电话的最后,他对我说:I believe in you.
I believe in you和I believe you之间有着巨大差别。
后者只是单纯的就这件事而言,我相信你;前者却是,我全心全意地信任你的一切。
31
经常看小说里说:“经历了高三一整年惨无人道的折磨后”。
我不屑地对林临说,这些人就是因为平时过得太舒服了,所以才觉得高三惨无人道,高三那些高压,繁重的考试,爆多的作业不是我们高一高二的日常吗?
高三我的成绩像坐火箭一样地冲了上来,稳定在年级前三,林临稳定在年级前十。
高考我们都考出了自己满意的成绩。
我们一起去寺庙还愿,百年古树高大葱茏,枝繁叶茂,生机勃勃。
天色湛蓝,有很多白色的鸽子在盘旋,我求佛祖保佑他平安喜乐。
32
毕业之后漫长的暑假,我嘴馋,经常坐一个小时公交去买学校外面的小吃。
路过校门,我一阵恍惚,觉得高中生涯久远得好像上辈子的事。
我想起初中高中在走廊上狂奔,生怕错过上课。好像现在还能和那时的自己心跳同频。
33
我和林临一起北上,在同一座城市,大学不同。
每个月我们都会小聚一下。
大学我开始学着打扮,化妆,梳好看的发型,穿漂亮的衣服。也有了一些男孩追我,但是都被我婉拒了。
他们对我表白忐忑的说出我喜欢你的时候,我脑子里却想的是初一的时候我考砸了,林临逆光站在班级门口冲我招招手说,心瑜,快来。
林临是无人可以超越的。
他本人站在那里,就凝聚了我少年时代一切的欢笑与泪水,代表着我最纯粹最天真无邪的时光。
翻开我的日记本,从初中到大学,里面满满当当都是他。初中讲我们的日常,讲我那些酸涩的心事。高中与大学,每一笔都是我的思念。
人会被年少而不可得之物困住一生。
到现在我已经很难分得清对他到底是喜欢还是年少的执念在作祟,我只是已经习惯了追逐他的身影。
我的朋友们经常问我,你都喜欢他这么久了,干嘛不去表白呢?
我不会向他表白,朋友能够陪伴他很长时间,但是恋人可能不会。我会做他最合拍的好友,而不是短暂的恋人。
更何况,拥有是失去的开始。如果拥有他的前提是失去,那我不会接受。
如果开了表白这个口不但好朋友做不成,恋人更做不成。
我不能承受哪怕半点失去他的风险,所以保持现状就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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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们大学毕业,我们还会继续一起深造读研。
从熟人到朋友到好朋友,再到挚友,我花了整整十年。我的一腔孤勇,我的青春岁月都在林临身上。
今年是我喜欢他的第十年,我的暗恋未完待续。
来源:橘子看故事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