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社局发布公告,招聘24名汽车产业人才,落实事业单位编制。报名时间为摘要:根据年度工作安排,聚焦服务一汽和汽车产业“大研发、大制造、大营销”等领域,共招聘24人。签约成功后直接落实长春市事业单位编制,根据个人所学专业对口分配到汽车产业相关企业服务3年。服务期满后拥有双向选择权利,可继续留企工作,也可选择在事业单位就职,服务年限计入事
1月6日至1月10日,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具体时间及方式通过汽开区官网另行通知。
吉林市人社局发布公告,吉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开竞争性选拔工作人员20名。1月2日至1月8日到吉林市松江南路385号现场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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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计划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聚焦服务一汽和汽车产业“大研发、大制造、大营销”等领域,共招聘24人。签约成功后直接落实长春市事业单位编制,根据个人所学专业对口分配到汽车产业相关企业服务3年。服务期满后拥有双向选择权利,可继续留企工作,也可选择在事业单位就职,服务年限计入事业单位工龄。
二、招聘范围
(一)国际大学QS排名前列的院校相关专业的2024年、2025年毕业生以及2022年1月至报名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国内“双一流”重点高校相关专业的2024年、2025年毕业生以及2022年、2023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三)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相关专业的2024年、2025年毕业生以及2022年、2023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在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四)长春地区以外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相关急需紧缺汽车产业优秀人才。
三、专业要求
详见《2024年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汽车产业人才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1号)》(附件1)。
四、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2月3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岗位要求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12月31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6.2024年及以前高校毕业生,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和学位证;2025年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相应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二)其他条件
1.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以及考试类别均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设定,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审核、解释;
2.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以及服务期限已满或无服务期限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的,须征得定向、委培所在单位、用人单位或用人权限部门同意,如未提前征得同意导致后续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自负;
3.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其专业技术资格需要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系列。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4年、2025年毕业生(2026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的考生不视为2024年、2025年毕业生;同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4年、2025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2022年和2023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6.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的人员;
提醒考生注意:考生无论省内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的均不得报考,切勿虚假瞒报。此项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公示、聘用、审档调档、工资核定)发现其已签订的服务协议或办理聘(录)用通知书且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均取消聘用资格。
9.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上述不得报考情形时间节点均以报名结束时间为准。
(四)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五、服务企业
1.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含一汽红旗、一汽奔腾、一汽解放、一汽研发总院等全资子公司,不含合资公司);
2.汽开区内汽车产业相关企业(详见附件1)。
六、优惠政策
(一)编制待遇。人员聘用后,正式办理事业编制进编手续,与汽开区就业服务局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享受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待遇。所聘人员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的,纳入全区年轻干部后备库重点培养,工作表现突出且符合相关规定的,可择优调任公务员。
(二)住房保障。可申请租住长春市人才公寓或汽开区人才公寓,按照《长春市人才公寓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和《汽开区人才公寓使用管理办法》,给予20%-30%的租金补贴;享受《〈长春市高校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暂行办法(试行)〉实施细则》政策,按每月博士研究生2500元、硕士研究生1500元、本科生1000元的补贴标准,给予最长24个月的租房和生活补贴。2025年毕业生在长春市汽开区全款或商贷购买首套房,市、区分别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2万元,在长春市内(不含公主岭)、汽开区以外全款或商贷购买首套房,享受长春市一次性购房补贴2万元,采用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可提升至80万元。
(三)出行保障。享受长春市事业单位人员租赁红旗品牌车优惠政策。
(四)岗位待遇。通过专项招聘新进入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本科毕业生试用期满,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一般可以聘任专业技术12级岗位,硕士毕业生入职后一般可以聘任专业技术12级岗位,博士毕业生入职后一般可以聘任专业技术10级岗位。
(五)职称待遇。3年服务期满后,选择回事业单位的,符合条件的博士、硕士可分别申请评定考试系列以外的副高级职称和中级职称,单独核定,单列管理。
(六)其他政策。3年服务期满后,本人自愿选择留在企业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享受人才安居补贴;符合长春市人才政策的,按照从高从优、不重复享受原则,享受子女入园、就学等相关优惠政策。
七、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5年1月6日10时至1月10日10时。
(二)报名入口:http://www.caida.gov.cn/
(三)报名材料:
有应聘意向的毕业生须上传以下材料:
1.《2024年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汽车产业专业人才报名表(1号)》(附件2);
2.本人身份证(临时身份证);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毕业证(2025年毕业生暂不需提供);
6.学位证(2025年毕业生暂不需提供);
7.个人简历(自然情况,个人荣誉和社会实践经验等);
8.2025年毕业生需提供专业课成绩单(加盖院系公章);
9.长春地区以外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相关急需紧缺汽车产业优秀人才需要提交劳动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附件3)。
(四)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岗位报名情况将定期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http://www.caida.gov.cn/)公布。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1月11日10时至1月18日10时。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22年)》以及综合参考“研招网—专业知识库”等相关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
考生须及时登录http://www.caida.gov.cn网址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审查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审查截止前未改报、虽然改报但仍未通过审查,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均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行报名受理。
在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过程中,资格审查员对考生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考生提供学历学位等相关材料,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资格审查。
(六)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八、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
(一)资格复审:考生须在面试考试前接受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时间、地点请考生关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http://www.caida.gov.cn)公告。资格条件复审时,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身份证、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必要时可以调阅考生档案。其中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没有取到毕业证(学位证)之前,须持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进行复审。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2年和2023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未参保证明材料。所有参加资格复审人员现场填写《个人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信息材料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面试时间及方式:面试的具体时间及方式通过汽开区官网另行通知。面试时,应聘人员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等相关材料。
(三)确定面试人选:此次招聘岗位报名人数在1:30(含)比例内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超过1:30比例的,按照招聘程序先行初试筛选,最终按1:30(含)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初试筛选以笔试形式进行,初试筛选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最终面试成绩为准。需要进行初试筛选的岗位和笔试时间、地点通过汽开区官网另行通知。
(四)初筛成绩:初筛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计算成绩时,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初筛加分政策:根据《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经审核通过后,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初筛笔试实行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加分后笔试成绩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算。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须现场进行审核。由委托代理人代为审核的,须当场与考生本人进行核实。
①审核时间:2025年1月13日9:30至15:30,逾期未参加现场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政策加分。
②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822室),联系电话:0431-81501600。
(六)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人员,不得作为拟聘人选。计算成绩时,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在成绩相同情况下,对符合国家、省和我市有关优先聘用条件的要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服役期满并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按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如分数仍然相同的情况下,进行下一轮面试加试。
(七)拟聘(签约)人选的确定:拟聘(签约)人选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同一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2025年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拟签约人选,应与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就业协议,未按照规定时限签约的,视为自动放弃签约资格。
九、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由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对拟聘用人员遵纪守法、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
体检、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在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1.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由汽开区分配至服务企业进行锻炼。
2.2025年毕业生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不能获得毕业证、学位证、因违纪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确定为拟聘人选的,按照拟聘人员专业特点,结合企业岗位需求,合理分配到相应企业服务,在聘用合同中约定服务企业以及服务期限3年。
4.被聘用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十二、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ccrs.changchun.gov.cn/)、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http://www.caida.gov.cn)为本次公告(含补充公告)的发布网站。同时,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http://www.caida.gov.cn)为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工作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招聘公告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政策咨询电话:0431-81501600
附件1:2024年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汽车产业人才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1号)
附件2:2024年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汽车产业专业人才报名表(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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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开竞争性选拔计划及岗位条件
吉林市交通运输局所属吉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开竞争性选拔工作人员20名。具体岗位人数及岗位条件详见《吉林市交通运输局公开竞争性选拔工作人员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吉林市各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且已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30日至2006年12月30日期间出生)
2.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执(职)业等相关条件,详见附件1。
3.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服务期限已满或无服务期限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2)2021-2023年年度考核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的人员。
(3)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回避情形
公开竞争性选拔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选拔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25年1月2日—1月8日8:30—16:30(1月4日、5日正常报名)
(二)报名地点
吉林市松江南路385号吉林市交通运输局一楼信访大厅
(三)报名材料
1.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2.《吉林市运输局公开竞争性选拔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3.毕业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考生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自行打印)原件及复印件。
4.执(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在编在岗人员报考意见表》(附件3)。
6.个人最后一次工资核定表、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2021-2023年年度考核表、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
(四)资格审查方式
报名人员须携带上述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由吉林市交通运输局依据公开竞争性选拔范围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五)有关要求
1.每名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2.未经现场报名,以及现场报名逾期的人员,均为未取得公开竞争性选拔资格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报名人员需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本次公开竞争性选拔资格审查贯穿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拔资格条件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选拔资格的,均取消选拔资格。现场报名属诚信报名,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经查实后,取消考试或选拔资格。
四、公开竞争性选拔考试
本次选拔不设开考比例,根据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确定考试方式,具体考试方式另行通知。
(一)如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较少,则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未达到及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计算面试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如面试成绩相同的,需进行第二轮面试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如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较多,则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科目及要求详见《准考证》。《准考证》由吉林市交通运输局发放,考生参加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缺一不能参加考试。
(2)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不设及格分数线,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拔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实际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在1:3比例范围内,有多人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未达到及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计算面试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核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未达到及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亦相同,需进行第二轮面试确定。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或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须)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面试成绩(或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结合招聘岗位实际要求情况确定。对首次体检异常人员根据体检项目的特点,只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均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自行体检的结果不作为招聘体检结论依据。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或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须)达到及格线以上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www.jlcity.gov.cn/bmwz/jtj/)、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lcity.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或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须)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聘用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或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须)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信息发布及咨询服务
(一)信息发布网站
吉林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www.jlcity.gov.cn/bmwz/jtj/)、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lcity.gov.cn/)。
(二)咨询服务
报名和政策咨询电话:吉林市交通运输局人事处0432—62042163。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附件:
1.《吉林市交通运输局公开竞争性选拔工作人员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
2.《吉林市交通运输局公开竞争性选拔工作人员报名表》
3.《在编在岗人员报考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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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吉林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