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5月27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传来消息,为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发展活力,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市委、市政府设立西安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突出贡献奖,拟评选表彰突出贡献民营企业50家、突出贡献民营企业家100人。上述奖项申报工作已于近日启动。
5月27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传来消息,为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发展活力,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市委、市政府设立西安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突出贡献奖,拟评选表彰突出贡献民营企业50家、突出贡献民营企业家100人。上述奖项申报工作已于近日启动。
上述奖项类别包括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两类。其中,民营企业应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在西安市(含西咸新区)依法注册登记3年以上且正常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且积极投身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和“六个打造”西安实践,在国内外、本行业有代表性和影响力,有较强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在发展新质生产力、提升核心竞争力、建设产业强市中发挥积极作用,同时,立足国家所需、西安所能,加强基础性、前沿性研究,开发关键核心技术、共性基础技术和前沿交叉技术,在科技创新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等方面成绩突出,坚持守法经营,回馈社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民营企业家应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在西安市(含西咸新区)依法注册登记3年以上且正常经营的民营企业中,连续3年以上担任董事长、董事会(局)主席、首席执行官、总裁、总经理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并且坚守主业、做强实业,加强自主创新,不断提高企业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为推动科技创新、培育新质生产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等作出贡献,在解决长期“卡脖子”、促进“稳增长”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勇于自我革新,促进企业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数字变革、绿色变革,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转变企业发展方式、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业绩显著,同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纳税,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在安置就业,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投身扶贫事业、光彩事业和公益慈善事业等方面成绩突出。
企业如有生产或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发生税收及金融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具有不良信用记录,发生安全生产、环境污染等重大责任事故,拖欠劳动者报酬、侵犯职工合法权益或企业高管(含董事长、总经理、法人等)近3年有严重违法违纪记录等情况不得申报。
表彰名额依据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2024年非公(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市非公(民营)经济增加值比重,按比例进行分配。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根据推荐条件,严格按照推荐程序,征求同级公安、发改、科技、工信、人社、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意见,报请同级党委(党工委)同意后,于6月20日前择优向西安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突出贡献奖工作专班推荐候选对象并报送推荐文件。
联系电话:86788279、86786354,报送地址:西安市人民政府7号楼401-3室,电子邮箱:chanye08@163.com。
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李欣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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