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印发《甘肃省道地中药材认定管理办法》,从申请条件、认定程序、监督管理等方面明确了甘肃省道地中药材认定管理,培育道地中药材名优品牌。
《甘肃省道地中药材认定管理办法》出台
每日甘肃网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王耀)近日,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印发《甘肃省道地中药材认定管理办法》,从申请条件、认定程序、监督管理等方面明确了甘肃省道地中药材认定管理,培育道地中药材名优品牌。
本《办法》所称“道地中药材”是指经过中医临床长期应用优选出来的,产在特定地域,与其他地区所产同种中药材相比,品质和疗效更好,且质量稳定,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中药材。申请道地中药材认定应符合以下条件:申请认定的道地中药材产区为中药材种植(养殖)的传统适宜区,且具有品质形成的生态环境。中药材产业为所在区域扶持的优势或特色产业,有较大影响力和知名度;品种应具有特异典型的种质特征、明确的物种鉴定信息,具有一定的种植(养殖)、加工、炮制、贮藏、流通、药用历史,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甘肃省中药材标准》以及甘肃省道地中药材目录、标准等有关要求;应当有明确的范围,种植(养殖)基地相对集中并具有一定规模,且能有效落实《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应在中药材优良种源筛选繁殖、种植(养殖)技术、病虫害防控、加工技术研究、科技培训、示范推广等方面有较好的基础。道地中药材认定证书、标识、标牌使用有效期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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