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丁岩林积极参加环境立法工作。参与了《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税法》等十几部国家环境法律的立法论证和征求意见工作,主持起草了《陕西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咸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八部地方性法规;主持修订了《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环境保护条例》等四部地方性法规;
陕西省2024年度“十大法治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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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舒洪水教授、丁岩林教授
入选参评"十大法治人物
生态环境法律实践的先行者
一、主要事迹
丁岩林积极参加环境立法工作。参与了《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税法》等十几部国家环境法律的立法论证和征求意见工作,主持起草了《陕西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咸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八部地方性法规;主持修订了《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环境保护条例》等四部地方性法规;主持起草了全国第一部规范生态环境监测服务的地方性法规《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服务监督管理规定》;作为法规修订专家全程参与了《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修订,实现了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好秦岭生态环境。作为省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保护咨询专家和立法咨询专家,多次列席省人大常委会会议的法规议案的审议、参加执法检查工作。他受省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委托,对《环境保护法》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评估报告中部分观点被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评估报告采纳。作为青海省、西安市、榆林市、咸阳市、汉中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他多次参与立法规划和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和专家论证会,为地方立法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多数意见被采纳。
丁岩林积极参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2016年起担任全国环境执法大练兵评审专家,参与全国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卷的评查和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为全国生态环境执法人员进行执法实务培训,生态环境执法水平和案卷质量明显提升。作为省生态环境厅和部分地市生态环境局的专家顾问,深入参与法治政府的建设工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各种规范性文件进行法制审核,为生态环境行政管理和执法中的法律适用提供专家法律意见,为我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法律保障。在中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汾渭平原专项督察中积极参与案件的分析、处理,协助审查整改方案,对案件移送处理提供咨询意见。作为全国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专家库(国家库)专家、陕西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专家库专家和陕西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专家,参与了我省六家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评审工作、我省第一起跨地市水污染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嘉陵江“1·20”甘陕川交界断面铊浓度异常事件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工作以及生态环境部移交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线索的筛查和评估工作。对《陕西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进行了评估,评估报告报送省委。
丁岩林积极进行环境普法工作。作为陕西省“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陕西省生态文明建设宣讲团成员,2015年起每年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环保志愿者开办环境法律讲座50多次,为陕西省政府常务会、西安市政府常务会、铜川市政府常务会、汉中市政府常务会、安康市政府常委会以及各区县理论中心组、常务会,陕西、甘肃、广西、海南、山东等地的法院、检察院、生态环境部门、陕煤等企事业单位进行环境法律培训。
丁岩林积极参加环境志愿者服务工作。担任多家环保社会组织的法律政策顾问,为志愿者监督环境治理免费提供法律政策咨询和培训,与北京市昌平区多元智能环境研究所合作建立环境公益诉讼行动网络,为网络成员提起公益诉讼提供法律研判和支持。聚焦汾渭平原蓝天保卫战,参与空气侠监督阿拉善工业园区、乌海周边地区、中卫以及韩城市龙门工业园区的环境整治,推动了整个龙门工业园区重新规划。
荣获2020年“美丽三秦 全民行动”最美生态环保志愿者,2023年陕西省首届“三秦最美环保人”,2024年全国“十佳生态环境志愿者”。
二、创新举措
1. 建立环境公益诉讼行动网络
丁岩林与北京市昌平区多元智能环境研究所合作建立环境公益诉讼行动网络,为网络成员提起公益诉讼提供法律研判和支持。这一创新举措提升了环境公益诉讼的专业性和有效性,为环境保护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2. 探索"韩城模式"的多方环境治理机制
丁岩林以韩城市为样本,他探索建立了现代环境治理的全民行动体系,推进政府、企业、公众、专家学者以及第三方环境治理企业的多方环境共治机制。
三、社会成效
1. 促进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
丁岩林参与了几十部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工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制保障,促进了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
2.推动环境问题有效治理
2015-2021年间,丁岩林累计观察了2000余家企业,推动超过300个环境问题的治理,撬动环保投入超过16亿元,助力超过5家工业企业成为行业绿色标杆。这些努力显著改善了当地的环境质量,为其他地区的环境治理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3. 提升公众环境法律意识
丁岩林通过广泛的培训和宣讲活动,他普及了环境法律知识,增强了社会各方主体的环境法律意识,促进了相关主体不规范行为的整改,为构建全民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奠定了基础。
四、推荐理由
丁岩林紧密围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通过参与环境立法、推动环境问题治理、开展环境法律培训等工作,推动建立环境公益诉讼行动网络、探索"韩城模式"等创新举措,为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推动法治陕西建设、特别是环境法治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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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于所爱 无问西东
舒洪水,男,汉族,1972年4月生,中共党员,法学博士,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西北政法大学国家安全学院(反恐怖主义法学院)院长。从教20年来,始终牢记一名共产党员的初心使命,坚持不懈推动刑法学、反恐法治、国家安全法治建设,在反恐制度健全、国家安全事务建言献策等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数十篇要报成果得到中央主要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先后获得国家社科规划项目优秀证书、中国法学会优秀科研成果奖、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优秀成果二等奖、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等多个奖项。
一、对党忠诚,永葆初心使命。舒洪水同志始终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教学科研工作中,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将对党的信仰融入治院教学之中,将三尺讲台作为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重要平台,守正笃行,传道授业,坚持革命传统治院、红色教育育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教学科研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开展。受到师生、学校和陕西省委教育工委的一致好评,多次被学校评为年度优秀、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等,2021年被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评为“陕西高校优秀共产党员”。
二、聚焦科研,治学严谨精臻。舒洪水长期从事中国刑法学、国际刑法学、犯罪学、反恐法学、国家安全等方面研究,科研成果突出。先后主持国家社科规划课题《刑事法与反恐法视域下的社会危险性研究》《风险社会下刑法介入早期化研究》,司法部课题《中国暴恐犯罪对策研究》,中国法学会重点委托与一般课题《反恐斗争中我国安置教育的体系构建研究》《全力防范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活动》以及陕西省社科规划课题等国家级、省部级课题近20项,10项研究成果分别获国家社科规划项目优秀证书、中国法学会优秀科研成果奖、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陕西省教育厅优秀学术成果奖等奖项。参加教育部马工程教材《刑法学》课题组并承担教材编写,共同主编《中国国家安全法教程》、副主编《中国反恐怖主义法教程》等教材5部;先后出版《危险犯研究》《死刑适用的原理与实务》《食品安全犯罪的罪与罚》等著作20余部;在《中国法学》《政法论坛》《法学家》《法律科学》等刊物发表专业论文百余篇,学术影响力大。2011年4月当选为第3届陕西省优秀中青年法学家。2022年3月被遴选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领军人才。先后担任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基地反恐研究中心主任、西北地区社会稳定与国家安全法治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犯罪学学会副会长、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陕西省法学会反恐法学研究会会长等;被聘为中央政法委特约咨询员、公安部咨询专家、中宣部智库专家、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法治战略研究部研究员,新疆政法委咨询专家、新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智库领衔专家,新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咨询专家,陕西省委政法委咨询专家、青海省公安厅高级教官。
三、心系边疆,积极投身主战场。舒洪水长期关注西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特殊需求,在国安、反恐领域研究成果突出,是全国知名的反恐问题专家、西北政法大学反恐维安智库核心专家。时刻心系国家反恐维稳主战场和最前沿,足迹遍布新疆各地,采访过监狱里的暴恐案犯,参观过新疆多地教培中心,挂职新疆政法委研究室;积极为新疆反恐治理发挥自身积极作用,先后在全国各地作宣讲共计一百余场。2018年6月,随中国人权研究会代表团参加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并作介绍中国反恐立法与人权保障的主题发言,从学者角度向世界展示真实新疆面貌。2019年以来,两次就新疆反恐问题接受央视新闻联播栏目采访,2021年4月,接受《人民日报-环球人物》采访,为新疆问题发声,驳谣言,正视听,在国际国内产生较大反响。
四、充分发挥以文辅政、以智资政作用。2016年任《西北政法大学反恐维安研究要报》副主编以来,具体负责编辑报送《反恐维安研究要报》42期,280余篇文章;2020年1月担任主编以来,单篇报送对策性文章、调研报告1500余篇,撰写和主要参与的智库类文章有数十篇得到主要中央领导批示,中办调研局、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政法委、公安部、国安部、中国法学会等采用数百篇,产生了较大影响力。舒洪水因在智库建言、舆情信息工作等方面成绩突出,其所在单位被中宣部舆情局遴选为舆情信息直报点,2020年被中共中央宣传部予以表扬,2021年、2022年被中共中央宣传部授予“优秀单位”称号;2020年、2021年、2022连续三年被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作为“优秀单位”予以表扬。舒洪水2020年被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评为“先进个人”;2022年被中共中央宣传部评为“先进个人”;2020、2021、2022年连续三年被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评为“优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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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票 规 则
投票时间于2024年12月30日00:00开始,至2025年1月4日24:00结束,为期5天。每个微信号每天可投票1次,每次最多可选择10个候选人物。网络投票结果将作为评委会的评定参考之一。严禁各类刷票行为,刷票行为一经核实,将取消参评资格。
来源:西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