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可文 | “传播即权力”:曼纽尔·卡斯特的网络社会权力理论与实践

B站影视 港台电影 2025-05-26 00:41 3

摘要:2019年,卡斯特在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的专题演讲“网络社会与传播力”中提出“传播即权力”的观点。在他看来,权力关系的核心在于传播,唯有通过传播,权力方得以行使。这一观点着眼于网络社会的具体语境:网络社会的崛起引起了社会结构的深刻变迁,对国家权力和社会组织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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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卡斯特在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的专题演讲“网络社会与传播力”中提出“传播即权力”的观点。在他看来,权力关系的核心在于传播,唯有通过传播,权力方得以行使。这一观点着眼于网络社会的具体语境:网络社会的崛起引起了社会结构的深刻变迁,对国家权力和社会组织带来冲击,不断瓦解传统社会的权力关系。

刘可文教授在《传媒观察》2024年第1期刊文

,试图对网络社会权力的转变及形式进行深入考察,建构卡斯特网络社会的权力理论与实践范式。卡斯特认为在网络时代形成了新型的权力,即传播权力。在他看来,传播与权力具有同构性,而且传播可以形成社会共识和集体认同,与强制和压迫相比,认同和共识才是当代社会权力的主要来源,建构权力来源必须通过建构传播网络来获取。在这个时代,迅猛的信息流动使各类文化符码处于不停的动荡之中,认同在这个永恒变化的权力框架中就显得十分重要,因为认同是围绕经验来构建利益、价值和规划的,而且认同拒绝借助于在自然、历史、地理和文化之间建立某种特殊的联系来走向分解,它把权力在社会结构的一些环节固定下来,并建构自己的领地,以便在信息大战中赢得主动,去争夺能构建起行为和制度的文化符码。卡斯特对信息时代全球权力关系的深层阐释对我国当前的网络社会治理以及网络舆论工作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 观点精粹

1 按照卡斯特对权力的理解,当前新媒体环境下围绕着文化代码,信息内容的生产和传播具有了更多的主体特征和权力内涵。因此,对通信网络的控制已经成了利益和价值观指导人的行为规范的杠杆。

2 “媒体政治不是所有的政治,但是所有的政治必须通过媒体来影响决策。”

3 技术改变媒体的政治角色,依靠的不仅仅是媒体本身的影响,而且还依靠媒体系统与政治市场的实时联系。

4 对新社会运动来说,网络提供了讨论的必要平台,它也是作用于大众心智的手段,从根本上说是最强有力的政治武器。

# 关键词

曼纽尔·卡斯特;网络社会;媒体权力

# 引用格式

①刘可文.“传播即权力”:曼纽尔·卡斯特的网络社会权力理论与实践[J].传媒观察,2024(01):68-76.

②刘可文. (2024). “传播即权力”:曼纽尔·卡斯特的网络社会权力理论与实践.

传媒观察(01),68-76.

论文正文

曼纽尔·卡斯特在“信息时代三部曲”中,从经济、政治、社会以及文化的多元视角,宏观分析了20世纪中后期信息技术革命给全球权力分配结构带来的深刻变化,以及由此导致的新权力空间的形成。他认为,“由财富、技术和权力的网络所推动的全球化和信息化,正在改变我们的世界。它们正在提升我们的生产力、文化创造力和通讯潜力。同时,它们也削弱了社会组织的权威。由于国家制度和公民社会组织以文化、历史和地理为基础,因此,历史节奏的突然加速,计算机网络中权力的抽象化,正在瓦解现存的社会控制机制和政治表达机制。”随着探索的不断深入,卡斯特发现新的社会形态及其发展,使得从前以国家为中心来理解权力问题的方法越来越缺乏说服力,因为国家不再能够以原有的方式垄断信息,现在,大量的权力实际上已经转向媒介系统。因此,卡斯特将研究的核心锁定在权力上,并将权力研究的视野转向传播结构。

2019年,卡斯特在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的专题演讲“网络社会与传播力”中说道:“我一生从事过很多研究,包括城市研究、规划、建筑、经济学、国际关系和社会传播,看起来是很多不同的主题,但其实我只研究一个东西——权力。”在这次演讲中,他提出“传播即权力”的观点,在他看来,权力关系的核心在于传播,唯有通过传播,权力方得以行使。从历史的角度来看,传播与信息一直都是权力和反权力支配社会变化的本源,这是因为社会斗争从根本上说是一种争取人们心智的斗争。人们的所思所想决定了构建社会的规范和价值观的走向。

传播,特别是存在于公共领域里的社会化传播,支撑了社会中意义的生产,而争取人类心智的斗争在很大程度上是在传播过程中形塑的,这一点在网络社会中表现得逐渐明晰。正在发生的数字化传媒技术转型使传播媒介延伸到了社会生活的所有面向,其网络以不断变化的样式显现出全球与地方、一般与特殊的共时性。那么在网络社会,社会关系构成要素中最基础的权力关系和挑战制度化权力关系的过程,如何在传播过程中被塑造和决定?和以往社会学家的权力观相比,卡斯特在解释网络社会的权力实践时有何特殊价值?

一、卡斯特对网络社会权力的诊断

卡斯特在传统社会学权力观的影响下,对世纪之交人类各项活动和经验领域浮现的新的社会结构展开深入探察,进而建构了网络社会理论。在此过程中,卡斯特结合世界各地的经验数据分析了网络化逻辑对生产、经验、权力和文化过程产生的实质性改变,并对权力进行了多维阐释。

卡斯特指出,权力是“人类主体之间的关系,它在生产与经验的基础上,通过潜在与实际运用的(实质与象征的)暴力,而将某些主体的意志强加在其他人之上”。卡斯特对“权力”的界定属于传统社会典型的“权力”概念,权力总是和“暴力、控制和影响力”分不开,因为,在他们看来,权力建立在国家及对暴力的制度性垄断之上。福柯认为权力不仅存在于国家,也分布在整个社会,从工厂、学校、监狱到医院,渗透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如果说福柯的“权力”背后是一种微观的权力观,那卡斯特的“权力”背后可以说是一种宏观的权力观。

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卡斯特是将权力置于网络社会的宏观背景下展开分析的。他认为,在网络社会,政治系统中的权力,虽然影响力还在,但实质上已经虚位化了,然而,权力并未消失,权力铭刻在文化符号中,这些文化符码再现了人们与机构/制度的生活与决策,包括政治决定。在他看来,信息时代的权力变得既真实又无迹可寻。说它真实,是因为无论何时何地,权力为个人与组织提供能力来执行其决定,不管他们是否有共识。说它无迹可寻,是因为这样的能力源于架构生活经验的能力,在某种范畴下易于接受某种既定的行为,表现出对某位领导者的拥护。

通过对世纪之交的社会结构的整体性观察,卡斯特发现,“信息时代的权力战斗是文化的战斗。媒体是他们的主要战场和战斗工具,但是媒体本身不是权力的所有者。权力所具有的强制行为能力,存在于信息交换与象征操弄的网络中,经由图像、发言人与知识的扩音器,与社会行动者、机构/制度和文化的运动等发生关系。文化作为权力来源,以及权力作为资本的来源,构成了信息时代新社会层级性的基础。”社会在冲突中变迁,并由政治支配。互联网已经在人们活动的各个领域成为一种基本通讯和组织的工具,很明显,它将在社会运动和政治进程中得到广泛应用。互联网正成为行动、告知、招募、组织、占领和反占领的优势工具,网络空间变成竞争的疆域。

在《网络星河》中,卡斯特延续《信息时代三部曲》的叙述主题,他特别提及,互联网与政治权力之间的互动主要有四个显在领域,即社会运动的新动力、地方社区网络化及公民参与、互联网在信息政治实践中的应用和虚拟政治的出现及地缘政治阶段的网络战。卡斯特明显感受到了权力在全球网络中的延伸,“权力在全球网络中的作用越来越大,大大超过了主权国家间机构的作用”,我们生活中的政治范围在互联网和社会共同的演化过程中已经发生了很大程度的改变。根据卡斯特的观察和分析,他认为信息时代的权力“基本上是围绕着文化代码,信息内容的生产和传播进行的”。按照卡斯特对权力的理解,当前新媒体环境下围绕着文化代码,信息内容的生产和传播具有了更多的主体特征和权力内涵。因此,对通信网络的控制已经成了利益和价值观指导人的行为规范的杠杆。

移动网络技术和移动终端技术在新世纪以来的推广和普及,是技术领域对人类生活方式和体验的冲击,传统的传播理论随之被颠覆,传播模式也随之改变,现有的权力结构和关系受到挑战,全新的变革因子在全球政治和社会文化的发展中酝酿发酵。卡斯特察觉到新的传播技术正在瓦解传统等级结构,并发现新的权力问题在网络社会日益凸显,新的权力关系正在形成,而且权力概念的核心都变得与信息、知识、传播有关。这些观察和发现都集中在他的著作《传播权力》中,在书中,他进一步阐述了先前对权力问题的思考。如信息社会权力是如何形成和表现的?在定义、建构及对其改变的过程中,传播的作用是什么?这些雄心勃勃的问题需要建构一个完整的权力理论。与他前期作品略有不同,《传播权力》的侧重点是结合传播学理论、权力理论以及脑科学理论,对其做出有力回答,强调传播是权力形成和维系的关键所在。

在《网络社会中的传媒、权力与反权力》一文中,卡斯特将权力理解为“一种社会力量将其意愿施加于另一些社会力量的结构能力”。在《传播权力》中,卡斯特又提出,权力是“社会最基本的进程,自从社会围绕价值和制度定义以来,什么是有价值的和制度化的,是通过权力关系来界定”。根据这一认识框架,卡斯特进一步阐释了权力的具体内涵。他认为,“权力是授权给一个社会行动者去影响其他社会行动者做出不对称决定的相关能力,并支持授权者的意志、利益和价值。权力的实施是通过强迫方式,或者是通过社会行动者引导自身行为的话语进行的意义建构。权力关系由统治来架构,这种权力嵌入在社会制度之中。权力的相关能力是有条件的,因为统治的相关能力不是确定的。机构可以依靠统治进入超越他们主体的权力关系。”

在卡斯特看来,“权力”(power)是一种“能力”(capacity),也是一种“关系”(relationships)。他对权力的理解明显受到布尔迪厄场域概念的启发,而且同韦伯的观点不谋而合,虽然韦伯最终关心的是权力的合法性问题,但他对权力的理解也是将其放入社会关系之中的。美国社会学家彼得·布劳(Peter Michael Blau)和丹尼斯·朗(Dennis Hume Wrong)发展了韦伯的观点,布劳从社会交换论的理论视角认为权力是“个人或群体将其意志强加给其他人的能力”。丹尼斯·朗在《权力论》中抛弃了权力必须具有强迫性的普遍论调,拒绝把权力与强制、统治、暴力或武力威胁等同起来,他认为权力是“某些人对他人产生预期效果的能力”。因此,“如果把权力关系看作只有等级和单边关系,就忽略了人们之间或群体之间的全部关系。”卡斯特对权力的理解可以说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他对权力的理解已经从一个固定的、边界的视角转向一个动态的、网络的视角。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权力的产生不仅仅取决于行动者本身的属性,而且是在更大程度上取决于行动者与其他行动者之间的关系,以及在关系网络中所处的位置。在此基础上,卡斯特构建了权力网络理论,用来解释当今社会围绕传播形成的权力关系。

卡斯特对“权力”的定义是广泛的,足以涵盖大多数形式的社会权力,但需要进一步的具体说明。“行动者”的概念是指各种主体的行为:个体行为、集体行为、组织、机构和网络。然而,归根结底,所有的组织、机构和网络都体现人类行动者的行为,即使这些行为已经制度化。“相关能力”是指,权力不是一个属性而是一种关系,它不可能从权力主体之间的具体关系中被分离出来。“谁有权”和“谁承受这种权力”有规定的语境。“不对称”意味着,虽然影响力在关系中始终是相应的,但在权力关系中始终存在一个行动者比其他人地位更高。

然而,从来没有绝对的权力,在权力中不产生影响的位置屈从于当权者的位置,但总是存在可能的反抗来质疑权力关系。此外,在任何权力关系中,通过征服权力,可以实现对一个确定位置的抵抗和拒绝。当抵抗和拒绝比顺从和接受显得更有意义时,权力关系会发生显著转化:关系的变化,强权的失去,有一个制度变迁或结构改变的过程,这取决于权力关系转变的范围。否则,权力关系就会变为非社会关系。这是因为,如果权力关系只能依靠暴力来支持结构的统治,那当权者为了维持自己的统治,必须摧毁抵抗行动者的相关能力,从而消除了关系本身。根据卡斯特提出的观念,“通过暴力的完全强迫接受不是一种社会关系,因为它导致受控的社会行动者的消失,所以作为转化条件之一的关系消失。”此外,只要将权力关系重新建立在其复数成分中,统治的复杂性多层机制就会再次运行,使暴力的一个因素在其他因素中起更广泛的决定作用。在维护权力关系中,代表具体利益和价值所起作用的解释意义越多,诉诸暴力的必要性越小。然而,诉诸暴力的制度化国家及其在统治背景下设立的衍生机构,其文化生产的意义能够展开效力。

在构建传播与权力之间的关系理论时,卡斯特提到了致力于揭示人类大脑和政治行动之间联系的研究方向,甚至涉及到镜像神经元及其在人类行为中作用的研究。基于这些研究,卡斯特把人的大脑描述为神经网络结构,反作用于它可以识别和塑造的政治传播信息。政治传播直接塑造神经网络结构,同时形成社会心理及产生社会认知、权力和组织结构的思维网络。“我们都是连接到网络世界的网络系统”,这是卡斯特具有极大吸引力的断言,形成了他用以观察社会的宏观视角。这里的“网络”仅仅是一个比喻的说法,还是指代我们时代社会、思想、传播组织等的关键组织结构?卡斯特没有提供这个问题的明确答案,但从目前的讨论来看,卡斯特的“网络”似乎可以用来阐释权力与传播之间关系的各个方面,这也是卡斯特的《传播权力》被学者所诟病的地方。

卡斯特认为对传媒与权力转型的理解必须置于相关社会语境之中:第一,在世界范围内,传统意义上的国家权力正受到全球化、市场化和政治合法性的挑战;第二,文化产业和商业媒体同时以商业集中和市场分化为主要特征,导致行业垄断竞争、信息传输和多媒体产业的垂直网络化;第三,全球范围内社群主义和个人主义之间的对立定义了社会文化,因为认同的建构既从历史地理中来,也从人类主体本身汲取养料。尽管社会演进的过程复杂而多维,但塑造社会的决定性过程仍然是权力关系的律动。卡伦认为,“新媒体会导致新的权力中心的出现,从而在现存的主导性的威权结构内部引发日渐激化的紧张状态。”通过对新媒体与权力之间关系的分析,卡斯特认为当前新的传播技术系统打破了传统政治影响中的“单轴心系统”,通过三种途径建立了一种流动的“多轴心系统”权力。一是与政治有关的媒体的扩展以及新闻和娱乐之间界限的模糊,成为媒体内部对丑闻进行把关的竞争核心;二是24小时新闻的循环播放和媒体渠道的增多为非主流政治行为者提供了影响政治议程构型的新机缘;三是新媒体环境为公众既提供了解读政治世界的新机缘,也为他们带来了陷阱。

那么,网络社会中的权力在哪里?处于当前社会和技术环境下,权力又是什么?在卡斯特看来,它“散布在财富、权力信息与图像的全球网络中,在可变的几何学和非物质化的地理学系统中传播和嬗变。但它并未消失。权力仍旧统治着社会,仍旧塑造着支配着我们。”这不仅仅是因为不同种类的统治机器仍然能够控制我们的身体、压制我们的心灵,而且是因为这种权力形式是永恒的,但同时它在流失。说它是永恒的,因为人类现在是、未来仍然是“掠夺者”。但在当前的存在形式下,权力又在流失,因为它在维护自身利益时越来越没效果。在信息时代,我们知道权力是什么,但又抓不住它,因为权力是一种围绕社会的文化符码展开无休止战斗的能力。

文化符码隐含在各类信息之中,形成了网络社会中的一种新权力,即信息权力,通常经过普通民众的社会认同表现出强大力量。卡斯特将其称为精神或心灵的权力,这种权力是通过符码影像直接呈现出来的文化认同的权力。卡斯特强调,“新的权力存在于信息的符码中,存在于再现的影像中;围绕着这种新的权力,社会组织起了它的制度,人们建立了自己的生活,并决定着自己的所作所为。这种权力的部位是人们的心灵。”可以看出,卡斯特所说新权力指的就是信息权力,这种权力通过象征符号来表征,它不存在于那些实体机构中,而存在于人们对某种价值和意义的认同中。

二、卡斯特的权力网络理论构建

在对权力阐释的基础上,卡斯特认为理解网络中的权力,首先要在全球网络社会的环境里,因为多维的权力通过多维的网络执行。他明确区分四种不同形式的权力,即联网的权力(networking power)、网络权力(network power)、网络化的权力(networked power)和网络建构的权力(network-making power)。而且权力形式中都规定了权力的具体操作过程。

联网的权力是指包含在网络中的行动者和组织构成了全球网络社会的核心,超越于不属于全球网络的人类集体和个人之上。这种权力形式由排除或包含的行为所操纵。网络把关理论认为,把关能力的关键作用在于,加强一些网络超越其他网络的集体权力,或者加强一些特定网络超越未连接网络的社会单元的集体权力。社会行动者可能通过建立一个网络,来汇聚有价值的资源,建立他们自己的权力地位,然后通过运用手中的把关权力,阻止接近网络但对网络没有价值的那些人,或者控制危害网络程序利益的人。

网络权力能从格雷瓦尔(Grewal)基于网络分析视角提出的全球化理论概念中更好地被理解。在这种观点中,全球化包括多种网络行动者之间的社会协作。这种协作需要标准:“这种标准能使全球协作展示什么是我所谓的网络权力。网络权力的概念由两个观点共同组成:第一,当更多的人使用协作标准会更显其价值;第二,这种有活力的——我形容其为权力的一种形式——能导致逐步消除替换选择,共同运用的另外的免费选择……出现全球标准……(提供)解决多样化参与者之间的全球协作问题,但是它通过将一种解决方法提升到其他的解决办法之上,并且威胁排除同一问题的其他可选择的解决方法。”

在卡斯特看来,沟通的标准或协议决定了规则在网络中被接受的方向。在这种情况下,权力的执行并未从网络中被排斥,而是被规则强迫包含其中。当然,这取决于网络的开放性水平,各组成部分之间可以对这些规则进行协商,但一旦规则被确定,网络中的所有节点都必须强制执行。尊重这些规则使网络作为沟通结构的存在成为可能。网络权力是网络对各组成部分施加标准的权力,哪怕这个网络权力最终支持社会行动者在网络构成的来源和标准建立上的具体利益。

网络化的权力如何运行呢?或者说在网络里,谁拥有权力?网络化的权力如何操作?在卡斯特看来,权力是嵌入社会制度之中的,由统治架构的,将一个行动者的意愿强加给另外一个行动者的意愿的相关能力。根据这个定义,在网络社会里,谁是网络中的权力拥有者?这个问题既简单又复杂。说简单,是因为每一个支配性网络都按照自己的规划目标来确定它们的权力关系。但如果将其用来回答一切问题,势必走向死胡同。例如,军事权力就不能阻止灾难性的金融危机,相反,它有可能使情况更糟糕。因此,传统上系统阐述的权力问题在网络社会里行不通。但统治网络里的新形式是塑造他们的意志而不顾其生命。所以,尽管是新的形式和新类型的行动者,在工作中依然有权力关系。权力最关键的形式是遵循网络生成权力的逻辑。在网络的世界里,卡斯特认为行使控制他人的能力取决于两个基本机制:“第一,建立网络的能力,和按照指定网络的目标来编程/重新编程网络;第二,连接并确保合作共享不同网络的共同目标和整合资源,同时,通过建立战略合作来抵御其他网络竞争的能力。”

因此,卡斯特将拥有第一权力的位置称为“编程员”,将拥有第二权力的位置称为“转换器”,重要的是,编程员和转换器都是社会行动者,不过无法识别他们是一个独特的群体还是个人。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权力拥有者是网络本身。”这种网络不是抽象的、无意识的网络,而是自动的网络,它们是人类围绕他们的规划和利益建立的。根据卡斯特的看法,网络生成权力的两个机制就是“编程”和“转换”。其中起决定作用的是“编程”,因为一旦编程完成,网络将会有效执行,并重新改装自己的结构和节点来实现其目标。转换器的持有人控制着不同战略网络之间的连接点,比如政治领导层网络、军事安全网络、媒体网络以及科技网络等网络之间的连接。

当然,卡斯特的想法不是想复活“权力精英”,这只是权力在社会里的简化图像,其分析的价值仅限于一些特殊的情况下,因为权力精英不能始终保持所有重要网络的编程和转换操作被强权控制在隐蔽、复杂和协商的系统里。因此,编程员和转换器是那些作为“人”的行动者和作为“物”的网络行动者,因为他们在社会结构中所处的位置,才具有网络生成的权力,而且是网络社会中至高无上的一种权力。

笔者认为,在网络中编程员与转换器的权力固然很重要,但也不能忽略把握网络权力的最关键的因素:协议。在计算机科学中,协议一套标准,使得计算机能够彼此互动,或者说使彼此在独立的基础上相互依存。网络是由协议连接,互联网是基于被称为TCP/IP(传输控制协议/互联网协议)的技术协议,要想连接互联网,就必须遵守这个协议。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没有共同的协议,就没有网络。因此,谁制定协议?什么样的规则被编进协议中?这些最根本的网络权力问题仍需要深入研究。

三、卡斯特权力理论的媒体实践

在当今社会,媒体是人们获得外界信息的主要渠道,我们生活在由媒体为我们塑造的“拟态环境”里。人的认知和行为直接受拟态环境的影响,并对客观现实环境作出反应。因此,卡斯特强调,媒体成为西方社会各党派和候选人政治沟通、造势和说服的基本工具。其网络社会权力观在媒体实践中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媒体塑造政治。在信息化时代,卡斯特依然认为是“媒体塑造着政治”。当然,这并不是代表权力掌握在媒体手中。政治力量仍然对媒体具有相当的影响力。但从传播学角度来讲,“积极受众”的概念早已被接受,因为受众对媒体信息的接受呈现不断分化的趋势。不过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媒体中的有形信息塑造了受众的心智,而在于媒体中某一给定内容的缺席。另外,根据霍尔的“编码/解码”理论,任何信息都需要被格式化成与媒体形式相配的内容。尽管从经验层面而言,“媒介即信息”的说法并不完全正确,但媒介本身确实对信息的形式和作用有着重要影响。从这种意义上来讲,虽然媒体不是权力的执掌者,但它们基本上构成了权力得以运行的空间。

问题在于:谁是媒体?它们的政治自主性来源于何处?它们是怎么塑造政治的?在西方社会,主流媒体实质上指的是各大媒体企业,它们越来越集中,在全球范围紧密联系同时又高度分化,共同的目标还是市场。近20多年来,电视台为了在全球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以收视率为轴心,它们业务的主要收入来源是广告。为了提高收视率,就要想尽一切能吸引人的办法。就新闻节目而言,可信度是最有效的手法,而可信度需要与特定的政治主张保持一定的距离,同时还要不偏离主流政治价值和道德价值的范围。因此,立足于商业利益的媒体自主性是一个重要议题。一方面,媒体必须靠近政治和政府,才有利于获得信息、从管制中获利;另一方面,媒体又必须足够中立、独立以保持信息的可信度,以便引导公共舆论、投票结果和政治决策,成为政党与公民之间生产和消费信息图像的中介。

当政治被媒体空间所捕获,政治行动者就必须围绕媒体来展开政治行动,这样一来,他们本身就离媒体政治不远了。换句话说,媒体政治并不排除其他形式的政治活动,传统的基层选战依然焕发生机。当然,说媒体是政治空间并不是代表电视对人们的决定发号施令,也不代表花钱买电视广告或打造形象的能力本身就是一个压倒性的因素。在欧美国家(特别是美国),有许多例子说明电视广告的“疲劳轰炸”并不足以使候选人当选,而且差强人意的媒体效果也没法阻止其他候选人赢得选举。也就是说,不论是电视还是其他媒体,都不可能自行决定政治的结果,这也说明媒体政治是一个矛盾的舞台,台上演绎着不同的角色和策略,演技也各不相同,效果当然也不一样。

因此,问题的关键在于,媒体上的积极表现,几乎是政治参与者获得民众广泛支持的唯一机会。就像卡斯特所说:“媒体政治不是所有的政治,但是所有的政治必须通过媒体来影响决策。”这样看来,媒体系统,尤其是新的电子媒体的内在逻辑塑造了政治的内涵、组织和过程,甚至决定领导权。

媒体塑造政治到底如何发生,需要通过观察美国所经历的媒体政治的真实演变过程来获得答案。先进信息技术的应用越来越决定了政治势力之间斗争的方式及结果。20世纪30年代,罗斯福的“炉边谈话”家喻户晓,他很好地利用了收音机与人们生活的密切相关性,使其成为影响人们思想观念的新工具,从而拉近与人民之间的距离,增加总统和政府对人们的影响力。20世纪60年代,约翰·肯尼迪的选战是媒体、民意调查与政治之间关系的转折点。肯尼迪的胜利归功于他与尼克松之间的那场电视辩论。在电视时代,电视为政治服务的原则在于:视觉胜于语言,眼睛统治耳朵,目击击败声音。从此,在网络社会崛起之前,电视媒体在政治角色中的地位越来越中心化,这使得投入电视节目上的政治支出急剧升高,政治顾问对政治候选人所提出的“政治炒作”也成为选战政治的基本因素。

技术改变媒体的政治角色,依靠的不仅仅是媒体本身的影响,而且还依靠媒体系统与政治市场的实时联系。民调专家、候选人、选民和媒体绑在一起,他们与形象设计人、政治广告商共同通过在舆论走势和媒体报道之间来回反馈,打造选战内容、选战平台、参选议题和人物形象。由于技术加快了媒体报道的速度,提高了信息系统的速度和弹性,因此效果反馈和来回炒作就成为司空见惯的活动。进入网络时代后,美国总统选举受到极其深刻的影响。

2008年,奥巴马在选举过程中除了展示其口才优势外,互联网也是他成功的重要武器。奥巴马选战团队通过与某些网站的合作一方面宣传自己、筹集竞选资金;另一方面还要求搜索引擎网站屏蔽自己的负面消息。然而他的对手希拉里和麦凯恩都没有这样做,最终,他当选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黑人总统。对这一结果,《纽约时报》认为,网络媒体对2008年的美国大选产生了重大影响,有人将奥巴马称为“网络总统”。可见,互联网如今已成为选战造势的工具,拥有有节制的辩论场所以及联络支持者的手段,网络媒体已然成为重要的政治舞台。在卡斯特看来,媒体通过电子空间,决定性地塑造了政治的过程、资讯和结果,但这并不意味着媒体就是政治,毕竟,政治选项之间的差异性也是至关重要的。

(二)大众自传播与反制的兴起。要完整分析网络社会媒体权力实践的变化,就必须考察新的通信系统对反权力作用的过程。网络、移动通信、数字媒体以及各种社交软件的普及,促进了即时连接本地和全球的交互式传播网的发展,人们正采用短消息、博客、播客、微博、微信等新的通信形式建立他们自己的大众传播系统,即大众自传播。它之所以被称为大众自传播,是“由于它能够通过P2P网络以及网络连接实现传播给全球受众的潜在能力。它是多形态的,因为数字化内容和先进社交软件几乎使任何内容都可以用任何形式加以重新处理,并且日益频繁地通过无线网络传输。它的内容是自发的,传播是自我导向的,接收是自我选择的,而且是多对多的传播”。

大众自传播具有灵活、即时和不受束缚的能力,它在真实的时间里播撒任何一种信息的能力尤其与媒体政治相关。因此,对新型传播空间里权力关系转型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卡斯特的观察,大众自传播的出现为社会运动和反叛个体提供了一个绝佳的媒体来构建其自主性,以自己的方式来对抗各种社会机构。但社会运动并不是由技术引发的,而只是将技术作为一种工具。媒介作为一种技术,和其他的技术不同,它带着强烈的自身特质来进行社会建构。另外,自我传播技术事实上也是以我们自身的文化为基础的,具有个体自主性,强调社会行动者的自我建构。

在卡斯特看来,反权力是指“社会力量挑战以及最终改变社会已然体制化权力关系的能力”。在人类历史进程中的各种社会形态里,都存在着不同形式和激烈程度的反权力。反权力所要证明的是,哪里有支配,哪里就有反制,它表现在政治、文化、经济、心理抑或其他层面。近年来,伴随着政治合法性危机的增长,全世界范围的社会运动日益增多,它们形式各异,而且体现截然不同的价值和信仰体系。它们中的很多运动打着捍卫妇女、儿童和同性恋等少数派人群权利的旗号挑战父权主义,或以人与自然环境之间关系的改变反对生产主义。当然,还有许多地方爆发了以宗教、种族、地域和民族等身份为导火索的冲突,这些身份认同都已经成为当前某些社会组织和机构建构的意义来源。无论性质如何,它们的目的都在于改变社会中体制化的价值和利益的蓄意集体行为,都试图去修正现有的权力关系。

在著作《希望与愤怒之网》中,卡斯特对2009―2015年间发生的真实的社会运动进行了探索,描绘了互联网时代社会运动的新形式。这些社会运动在很多重要方面存在着不同,却有一个明显的共同点,都与互联网和无线通讯技术为基础的自发性网络传播密切相关。互联网时代社会运动的政治以及文化根源,在于信息科技对社会运动的作用进行了估量。社会运动是社会的一种永恒特质,但它们所遵循的价值和采用的组织形式都在于产生特定运动的特定社会。因此,在世界范围内存在众多文化和政治多元性。

同时,因为当下的权力关系都是架构在全球网络上的,所以社会运动一旦发生就会对全球网络结构产生影响,并在进入全球传播过程之中,进行争取支持和心智的斗争。它们根植于本土社会,立足本土,面向全球,在全球权力网和传播领域挑战所有权力执掌者。因此,信息时代的社会运动以及新形式的政治动员广泛使用大众自传播,尽管它们也仍然介入主流媒体,以求对公众观点产生更大影响。对新社会运动来说,网络提供了讨论的必要平台,它也是作用于大众心智的手段,从根本上说是最强有力的政治武器。从某种程度上说,如果没有大众自传播的方法和途径,新的运动和新形式的异见政治几乎无法达成。

当然,社会运动不仅仅存在于网络中。本地各类广播和各级电视台、自发的视频制作与传送群体、P2P网络、博客、微博和微信等组成了一个与运动自身相连的斑驳陆离的互动网络。它将从事运动的社会力量和全社会最大程度地连接起来,在整个文化表达领域发挥作用。更进一步说,形式繁多的社会运动同样根植于本土生活和面对面的相互交流中。因此,信息时代,新的社会运动空间并非一个虚拟空间,而是信息流动空间和具体地方空间的复合体。因此,社会运动从其散碎化的具体地方空间的束缚中挣脱,转战到全球信息流空间中,但与此同时,它们又没有窒息于虚拟空间,而是保留了本土经验以及斗争的落脚点,作为它们达到终极目标的物质基础,这个终极目标就是在人类存在的新的时间/空间中重建意义,构建与工具理性网相对立的意义网。

四、结语

卡斯特从社会学的视角构建他的权力理论,汲取了众多社会学家的理论资源。他借用了吉登斯的社会结构理论和全球化背景下关于民族国家的相关分析,对权力的理解也受到韦伯的直接启发,但卡斯特一直试图回避韦伯的权力概念。卡斯特并不宣称提出了网络社会最全面的权力理论,而只是集中讲政治权力,卡斯特几乎没有花时间来分析不同类型权力的标准区分。相反,卡斯特试图从外部“确认权力(地方的、国家的、全球的权力)的社会空间网络……以描绘社会的面貌”。

卡斯特提出的“网络社会”概念,是跨越国家边界的“围绕数字传播网络建构的社会结构”,他认为,“全球网络”“建构一切社会”,“权力关系”建基于“胁迫能力和传播资源”,进而给社会结构引进一个文化成分。因此,理解卡斯特的传播权力必须将网络社会崛起作为重要的语境。他认为,“网络权力削弱了国家权力,使控制主要网络节点的人拥有重大的影响力,手握从一个节点到另一个节点的语境转换和资源转换的人比如鲁伯特·默多克,尤其拥有重大的影响力。”卡斯特对网络社会权力的分析是非常有价值的。按照他的描绘,流动空间(媒介网络的意义流动,金融等网络中的资源流动)扰乱了国家政治,使传播的权力和传统的权力出现系统的脱节。卡斯特对媒体政治带来的政治信息化的分析尤其给人启示。

这种描绘展现了令人称奇的平衡,同时也产生了众多的不确定性。第一个不确定性是,驾驭网络的权力和网络之内的权力究竟如何转换为超乎网络流的其他形式的权力呢?反过来,逆向的转换又如何实现呢?卡斯特坚称,“掌握权力的人决定什么有价值”,价值是在网络中生成的;同时,个人有能力对网络中流通的意义进行解读、使用和“重新编程”。对新闻如何影响人的记述,他关注到了日常语境的作用,并证明了人们只注意“明显与自己的生活和经验相关的课题的新闻”;但有一个问题却没有解决,在解释社会化政治进程时,语境与网络相比,分量较轻;显然,日常行为的语境不可能简约为网络的运行,也不能简约为人们在网络里的定位。第二个不确定性是,全球传播网络传播国家政治进程里不能传递的价值。第三个不确定性是,社会究竟是如何靠传播网络“构形”的呢?即使需要网络作为运行的手段,经济权力、军事权力和司法权力都是不能简约为网络运行的。如果像卡斯特所言,国家的暴力垄断维持其“决定性”,国家就必然是超乎“维持其他一切非传播权力网络正常运行的默认的网络”。

综上所述,卡斯特认为在网络时代形成了新型的权力,即传播权力。在他看来,传播与权力具有同构性,而且传播可以形成社会共识和集体认同,与强制和压迫相比,认同和共识才是当代社会权力的主要来源,建构权力来源必须通过建构传播网络来获取。在这个时代,迅猛的信息流动使各类文化符码处于不停的动荡之中,认同在这个永恒变化的权力框架中就显得十分重要,因为认同是围绕经验来构建利益、价值和规划的,而且认同拒绝借助于在自然、历史、地理和文化之间建立某种特殊的联系来走向分解,它把权力在社会结构的一些环节固定下来,并建构自己的领地,以便在信息大战中赢得主动,去争夺能构建起行为和制度的文化符码。卡斯特对信息时代全球权力关系的深层阐释对我国当前的网络社会治理以及网络舆论工作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来源:再建巴别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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