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宗教中国化是我国宗教发展的重要战略方向。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宗教工作,明确提出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强调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这是基于我国国情和宗教发展规律作出的重要决策,对于维护国家统一、
宗教中国化是我国宗教发展的重要战略方向。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宗教工作,明确提出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强调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这是基于我国国情和宗教发展规律作出的重要决策,对于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雷锋精神诞生于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与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相结合的产物,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体现。毛泽东同志“向雷锋同志学习”的题词,使雷锋精神成为全国人民共同学习的道德标杆。半个多世纪以来,雷锋精神激励着一代又一代中国人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各个领域无私奉献、锐意进取。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雷锋精神是永恒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体现,要从娃娃抓起,让雷锋精神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世世代代弘扬下去。
近期看到一篇网文,提出“用雷锋精神系统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的命题,这一命题将两个在本质、内涵和作用领域存在显著差异的概念强行关联,觉得实在有必要展开深入讨论。
深入剖析这一命题是否具有科学性,有助于我们正确把握宗教中国化的理论基础和实践路径,避免理论误区和实践偏差;同时,也能够进一步深化对雷锋精神本质和价值的认识,更好地弘扬和传承雷锋精神,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核心概念界定
(一)宗教中国化的内涵与要求
宗教中国化,是指宗教与中国的历史、文化、社会发展相融合,在政治上自觉认同、在文化上自觉融合、在社会上自觉适应,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过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支持我国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坚持中国化方向,就是要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用中华文化浸润我国宗教,支持各宗教对教义教规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 。
从政治层面看,宗教中国化要求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文化层面,鼓励宗教文化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互借鉴、相互融合,使宗教教义、教规和礼仪等体现中华文化精神;在社会层面,推动宗教在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文化繁荣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目标相契合。
(二)雷锋精神的本质与核心价值
雷锋精神形成于20世纪60年代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火热实践中。雷锋同志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他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崇高理想和坚定信念,服务人民、助人为乐的奉献精神,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的敬业精神,锐意进取、自强不息的创新精神,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创业精神,构成了雷锋精神的核心内涵。
从理论根源上看,雷锋精神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理论和集体主义价值观在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的生动体现。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 。雷锋精神正是这种集体主义价值追求的具体展现,强调个人价值的实现与集体利益、社会发展紧密相连。
从实践层面看,雷锋精神通过雷锋本人的日常行为和事迹得以彰显,并在全社会的宣传和学习中不断丰富和发展,成为激励中国人民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不懈奋斗的强大精神动力。
(三)命题中“系统推进”的概念解析
在“用雷锋精神系统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命题中,“系统推进”应是指通过一系列有组织、有计划、相互关联的措施和行动,将雷锋精神的理念、内涵和实践方式全面融入宗教中国化的进程中,期望实现宗教中国化目标。这意味着不仅要在思想观念上使宗教界接受雷锋精神,还要在宗教教义阐释、宗教活动开展、宗教团体建设等具体实践中体现雷锋精神,形成一个完整的、有机的推进体系。但这种设想忽视了两者本质上的差异,为后续理论和实践层面的矛盾埋下伏笔。
二、“用雷锋精神系统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命题的理论冲突分析
(一)思想基础的差异
1. 雷锋精神基于马克思主义:雷锋精神的思想基础是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其核心观点之一是无神论。马克思指出,“宗教是人民的鸦片”,深刻揭示了宗教在阶级社会中对人民的精神麻痹作用 。雷锋精神作为社会主义道德的典范,倡导人们运用科学的思维方式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反对一切迷信和唯心主义思想。在社会主义建设中,雷锋精神鼓励人们相信通过自身的努力和实践能够推动社会进步,实现个人价值,这与马克思主义强调的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实践精神相契合。
2. 宗教以神学教义为基:宗教则以特定的神学教义和信仰体系为基础,本质上是对超自然力量的信仰和崇拜。无论是基督教的上帝创世说、伊斯兰教的真主独一论,还是佛教的因果报应、轮回转世等教义,都建立在对超验世界和神秘力量的信仰之上。这种信仰体系与马克思主义无神论存在根本对立,使得雷锋精神所蕴含的马克思主义思想基础难以与宗教的思想体系相融合,也就无法从思想根源上实现用雷锋精神系统推进宗教中国化。
(二)价值取向的不同
1. 雷锋精神以人民为中心:雷锋精神以人民为中心,将为人民服务作为最高价值追求。毛泽东同志提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雷锋精神正是这一宗旨的生动实践。雷锋在日记中写道:“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这种价值取向强调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鼓励人们在为集体、为社会的奉献中实现个人价值,致力于推动社会的公平正义、和谐发展和人类的解放事业 。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各个领域,雷锋式的先进人物为了国家建设、人民幸福,不惜牺牲个人利益,这种精神激励着无数中国人投身于社会主义事业。
2. 宗教价值取向围绕教义:宗教的价值取向围绕宗教教义和信仰目标展开。例如,基督教强调通过信仰耶稣基督获得救赎,进入天堂;佛教追求脱离苦海,达到涅槃境界;伊斯兰教倡导遵循真主的教诲,获得后世的幸福 。这些价值取向主要关注信众在宗教意义上的精神追求和个人解脱,与雷锋精神立足现实社会、以人民群众现实利益为出发点的价值取向存在显著区别。因此,在价值层面上,难以用雷锋精神系统地引导宗教中国化的价值导向。
(三)作用对象与方式的矛盾
1. 雷锋精神面向全体社会成员:雷锋精神的作用对象是全体社会成员,不分宗教信仰、民族、职业等。其作用方式主要通过宣传教育、树立榜样示范等,营造全社会积极向上的道德风尚和精神氛围。例如,学校通过开展主题班会、志愿服务活动等形式,教育青少年学习雷锋精神;社会各界通过评选“学雷锋标兵”“道德模范”等活动,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激发人们的道德自觉和社会责任感,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全面进步 。
2. 宗教中国化针对信教群体:宗教中国化主要针对信教群体,侧重于引导宗教在教义阐释、宗教制度、宗教活动等方面与中国国情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其推进方式主要依靠宗教界人士、宗教团体以及相关宗教管理部门,通过专业的宗教知识讲解、教义中国化阐释研讨、规范宗教活动管理等方式实现。这种作用对象和方式与雷锋精神面向世俗社会和全体人民的道德引领和精神激励存在较大差异,在理论逻辑上难以将雷锋精神直接用于系统推进宗教中国化。
三、“用雷锋精神系统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命题的实践困境探讨
(一)实践主体的不匹配
1. 雷锋精神弘扬主体广泛:雷锋精神的弘扬主体具有广泛的社会性。政府通过政策引导、宣传推广,将雷锋精神融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工作中;社会组织积极组织各类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如关爱孤寡老人、环境保护等;学校把雷锋精神教育纳入思想政治教育课程体系,培养青少年的社会责任感;企业通过开展学雷锋主题实践活动,培育企业文化中的奉献精神和敬业精神 。这些主体共同构成了弘扬雷锋精神的社会网络。
2. 宗教中国化推进主体特定:宗教中国化的推进主体主要是宗教界人士、宗教团体以及相关宗教管理部门。宗教界人士凭借其专业的宗教知识,在教义阐释、宗教活动组织等方面发挥关键作用;宗教团体通过自身建设和管理,推动宗教内部的规范化和中国化进程;宗教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宗教事务进行依法管理和引导 。由于两者实践主体的职责、能力和工作领域不同,使得难以形成以雷锋精神系统推进宗教中国化的有效实践体系,缺乏将雷锋精神融入宗教中国化实践的主体协同机制。
(二)实践路径的脱节
1. 弘扬雷锋精神围绕社会公益:弘扬雷锋精神的实践路径围绕社会公益和道德建设展开。例如,开展“学雷锋纪念日”活动,组织志愿者深入社区、乡村,为群众提供免费的医疗服务、法律咨询、义务劳动等;通过媒体宣传雷锋事迹和当代雷锋式人物的先进事迹,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在各行各业开展岗位学雷锋活动,鼓励人们立足本职工作,精益求精,创造一流业绩 。这些活动都聚焦于世俗社会的公共利益和道德提升。
2. 推进宗教中国化集中宗教领域:推进宗教中国化的实践路径主要集中在宗教领域。如宗教团体组织宗教界人士开展宗教教义中国化阐释研讨会,深入挖掘宗教教义中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契合的内容;宗教管理部门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规范化管理,引导宗教活动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鼓励宗教界开展公益慈善活动,但这些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仍然基于宗教自身的理念和目标 。可见,两者在实践路径上缺乏直接关联和有效衔接,无法实现以雷锋精神系统推进宗教中国化的实践目标。
(三)可能引发的现实问题
如果强行将“用雷锋精神系统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付诸实践,可能引发一系列现实问题。一方面,可能导致对宗教本质和功能的误解。宗教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和特点,将雷锋精神不恰当融入宗教中国化进程,可能模糊宗教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界限,削弱宗教政策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另一方面,也会对雷锋精神内涵造成歪曲。雷锋精神是社会主义道德的集中体现,若将其应用于宗教领域,可能使其失去原有的思想基础和价值导向,降低雷锋精神在全社会的引领作用,甚至在宗教工作和社会道德建设中产生思想和实践上的混乱。
四、科学路径:宗教中国化的正确方向。
坚持与遵循中国共产党关于宗教中国化的理论政策主张与实践进程
中国共产党关于宗教中国化的理论政策主张与实践,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历史性成果,体现了党在宗教治理领域的理论创新与实践智慧。
(一)理论政策主张的演进逻辑
1.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国化的理论根基: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为指导,提出宗教本质是"支配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恩格斯),强调宗教的长期性、群众性和复杂性。毛泽东时期确立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首次系统阐释了公民信仰选择权的平等性,奠定了宗教中国化的法理基础。邓小平时期将宗教工作纳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框架,提出"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核心命题。
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体系的形成:新时代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的重大论断,构建起包括"九个必须"在内的完整理论体系:强调宗教工作的本质是群众工作;提出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确立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原则。这一理论体系将"五个认同"(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核心价值导向,推动宗教从被动适应转向主动融合。
3. 政策框架的创新发展: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形成"四梁八柱"结构:全面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保障公民权利);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规范宗教活动边界);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维护主权安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明确发展方向)。2024年深入推进宗教中国化研讨会进一步提出"三化"要求:思想建设系统化、文化融合深度化、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实践进程的多元路径
1. 制度建构层面:组织体系革新,建立宗教团体五年规划制度,如中国佛教协会制定《推进佛教中国化五年工作纲要》,将教义阐释纳入制度化轨道;法治保障体系,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增设"宗教中国化"专章,北京等地率先建立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制度;人才培养机制,广州创新"宗教管理专业"学历教育,累计培养本专科宗教人才96人;中国人民大学设立宗教中国化研究基地。
2. 文化融合实践:经典阐释工程,开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教规教义阐释"专项行动,如伊斯兰教界将"爱国是信仰的一部分"写入新编《卧尔兹演讲集》;文化再造行动,佛教界推动"禅宗祖庭文化复兴计划",基督教创作《迦南诗选》本土赞美诗2000余首,实现宗教艺术表达的在地化转型;空间重塑实践,北京白云观设立"道教与中医文化体验馆",泉州清真寺建立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陈列室,重构宗教场所的文化功能。
3. 社会治理创新:"四进+"活动深化,在宗教场所推进"国旗、宪法、核心价值观、中华文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五进工程,广州大佛寺建成全国首个宗教界VR党史馆;公益慈善品牌化,打造"宗教慈善周"国家平台,佛教"慈济功德会"年募集善款超5亿元,基督教"光盐行动"形成医疗扶贫品牌;数字治理探索,浙江推行"宗教云"智慧管理系统,实现场所巡查、教职人员认证等全流程数字化。
(三)历史经验与当代启示
1. 基本经验:规律性认知,宗教中国化是"进行时"而非"完成时",需遵循"调适-融合-创新"的渐进规律;主体性建构,明确宗教界是实践主体,北京通过"宗教教职人员说中国化"研讨平台,激发内生动力;辩证性治理,坚持"导"的理念,既反对"宗教搭台、经济唱戏"的功利化倾向,也防范"去中国化"逆流。
2. 未来方向:需构建"双轮驱动"发展模式,理论层面深化马克思主义宗教学科建设,建立中国宗教话语体系;实践层面完善"宗教中国化指数"评估机制,推动形成可量化、可考核的标准体系。
中国共产党通过理论创新引领制度变革,以文化融合促进价值认同,用社会治理实现良性互动,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宗教治理道路。这种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同我国宗教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实践,为全球宗教治理贡献了中国智慧。
来源:雷锋博客一点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