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彩票中奖属于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0000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彩票中奖属于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0000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彩票机构负责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为电脑彩票一次中奖收入超过3000元至10000元(含)的个人办理免税申报,为电脑彩票和即开型彩票一次中奖收入超过10000元的个人办理纳税申报。
电脑彩票以同一人在同一期同一游戏中获得的全部奖金为一次中奖收入。即开型彩票以一张彩票奖金为一次中奖收入。彩票机构和销售网点兑付电脑彩票时,兑奖金额超过3000元的,应登记中奖人相关实名信息和兑奖信息,中奖人应主动配合做好登记工作。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三条、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十四条
播音制作:郭岚
文章来源:原创·吉林新闻综合广播
编辑:郭岚、王浩懿
初审:郝滋丽
复审:钟晓
终审: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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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吉林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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