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 “开盒” 后如何应对?这几类证据要留存!

B站影视 韩国电影 2025-05-22 15:05 1

摘要:●“开盒挂人”的行为人因侵犯他人隐私权、名誉权、个人信息权等民事权利,大多会被追究民事责任。一旦“开盒挂人”行为人涉嫌侮辱罪、诽谤罪等,将面临刑事处罚。

要点提示

●我们仅凭手机截图很难确定“开盒者”是谁,实施暴力的又是谁,这也给追究“开盒者”的法律责任带来一定办案挑战。

●取证时,截图最好包含能体现其犯罪情节的内容,如发布内容、发布时间、发布者信息等,同时也要着重留存体现危害后果的关键信息,如阅读量、点击量等。

●“开盒挂人”的行为人因侵犯他人隐私权、名誉权、个人信息权等民事权利,大多会被追究民事责任。一旦“开盒挂人”行为人涉嫌侮辱罪、诽谤罪等,将面临刑事处罚。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行为人凡参与转发、评论或扩散相关信息的,也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作为网暴发生地的网络社交平台,可以通过完善实名制与内容审核、屏蔽暴力言论、设置未成年人保护模式等具体措施加强监管。

姚雯/漫画

当你突然在网上看到一串再熟悉不过的数字,那是你的手机号,旁边还附上了你的真实姓名、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甚至还有你最近的行动轨迹。很不幸,你被“开盒”了。

这不是谍战片里的情节,而是真实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网络暴力。“开盒挂人”即不法分子利用非法技术手段搜集个人隐私信息,并在网络平台公开发布。在检察机关办理的相关案件中,境外的一个小群组竟公然“开盒”3000人,不仅公布了照片、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甚至还“开”出了几点几分到达医院、选择哪个科室就诊等私人踪迹。由此可见,“开盒挂人”已逐步从线上虚拟空间的隐私围剿蔓延至线下真实空间的生活困扰。

遭遇被“开盒”,普通人该如何应对?“盒子”被“打开”的背后隐藏着哪些问题?“关上”隐私的“盒子”又需要采取哪些举措?日前,记者采访了相关专家和司法人员。

追踪虚拟身份面临技术挑战

如果遭遇被“开盒”,我们第一时间想的便是“截图取证”。然而仅咔嚓一声截图,却未必能揪出背后真正的“开盒”元凶。

“网络平台信息不易捕捉,加上‘开盒’行为技术含量高,且犯罪行为人常利用境外社交网站和虚拟账号实施‘开盒’行为,我们仅凭手机截图很难确定‘开盒者’是谁,实施暴力的又是谁,这也给追究‘开盒者’的法律责任带来一定办案挑战。”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官张文秀回忆起曾办理的一起“开盒挂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在那起案件的办理中,犯罪嫌疑人说他是受‘老板’的指示去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再发给‘老板’。但这个‘老板’是谁?没名没姓,还未找到。”张文秀说。

“因为线上与线下这一‘虚’一‘实’之间的断裂,难以确认不法分子与‘开盒者’的身份,打击‘开盒挂人’上下游完整产业链仍面临不小的工作难度。”张文秀告诉记者,“目前,我们利用远程勘验、电子数据提取等技术侦查手段获取基础证据,并委托专业人员进行技术协作,协助审查证据”。

面对取证难,被“开盒”的人该如何应对?“被‘开盒’后,应第一时间采取更有针对性的取证行为。截图最好包含能体现其犯罪情节的内容,如发布内容、发布时间、发布者信息等,同时也要着重留存体现危害后果的关键信息,如阅读量、点击量等。遭遇线下骚扰时,首先要将与对方的通话记录、短信记录等予以保存。”张文秀说。

“开盒挂人”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

甚至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在以往的司法实践中,“开盒挂人”的行为人因侵犯他人隐私权、名誉权、个人信息权等民事权利,大多会被追究民事责任。受害人可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不过,一旦“开盒挂人”行为人涉嫌侮辱罪、诽谤罪等,将面临刑事处罚。

“单纯泄露信息可能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而如果有组织地攻击‘开盒’对象可能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若叠加名誉损害,可能涉嫌侮辱罪、诽谤罪。如果引发公共秩序混乱,则可能升级为寻衅滋事罪。在司法实践中,具体罪名需结合案件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吉冠浩告诉记者。

当遭遇“开盒挂人”时,如何具体判断施暴者触犯了哪些罪名?张文秀结合检察机关最近办理的一起案件向记者解释,“两名不法分子伙同境外人员,设立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通讯群组,发布有关违法犯罪的信息,群组成员账号数累计达到3万以上,最终二人被判处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设立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情节严重的,即可构成该罪。两名犯罪嫌疑人设立的社交群组中的人数早已超过了《解释》规定的人数,因此被判定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张文秀说。

除了“开盒者”之外,还有一些人正在利用二手“开盒”信息进行网暴造谣,如参与转发、评论或扩散相关信息。对于这些人,法律又该如何规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行为人凡参与转发、评论或扩散相关信息的,也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即便未直接实施侵害行为,其扩大不法信息传播范围的行为也可能涉嫌违法。”吉冠浩表示,认定这些人的相关罪名,要考量包括信息点击量、传播范围、社会影响等多方面因素。“以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行为为例,相关司法解释明确规定,满足入罪标准的情形之一,便是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500次以上。”吉冠浩说。

“开盒挂人”背后的个人信息保护困境

近日,一名13岁未成年人“开盒”一位孕妇的事件,让“开盒挂人”“人肉搜索”等问题再次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记者搜索“开盒挂人”类相关案件时发现,不少参与者是未成年人。“许多参与网暴的未成年人最初因为在虚拟世界中与他人冲突而被‘开盒’,但因为没有选择合法的维权方式,逐渐演变为主动‘开’他人。这背后既有家庭教育缺失、未成年人心理发育不成熟的原因,更有网络平台监管不足的问题。”在吉冠浩看来,作为网暴发生地的网络社交平台,可以通过完善实名制与内容审核、屏蔽暴力言论、设置未成年人保护模式等具体措施加强监管。

“开盒挂人”行为背后体现的是个人信息保护脆弱的问题。“尽管当前预防数据泄露的技术手段已日趋成熟,但要从根源上杜绝信息泄露仍面临诸多现实困境。”张文秀说,在日常生活中,从移动支付到政务办理,从社交娱乐到消费记录,互联网使用的每个环节都伴随着数据留存。

吉冠浩建议,在日常生活中,个人可以从以下5个方面入手做好预防工作:首先,要增强自身隐私保护意识,了解网络环境中存在的隐私泄露风险,避免过度分享个人敏感信息;第二,个人可以通过设置强密码、安装正规安全软件等方式加强网络安全防护,收到可疑信息时,要通过官方渠道核实;第三,个人要注意合理设置隐私权限,在社交平台中仔细检查并谨慎设置隐私权限,限制个人信息的公开范围;第四,避免参与网络暴力、人肉搜索等不良网络行为,培养良好的网络行为习惯,减少因言语不当引发的网络暴力风险,降低被“开盒”的风险;第五,要做到及时处理个人信息泄露风险,定期检查账户安全,如有异常及时修改密码并联系平台客服。一旦发现个人信息被泄露或被恶意利用,选择及时报警和维权。

来源:检察日报

来源:汕头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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