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警方通报宝马汽车拖行小猫事件后续:三人造谣生事被依法行拘

B站影视 电影资讯 2025-05-22 10:59 1

摘要:5月19日,一条“宝马汽车女司机驾驶汽车拖行小猫”的视频引起关注。有网友称宝马女司机“虐猫”但并无事实依据,同时还在网络上散播相关虚假信息。随即引警方关注。在警方通过监控视频细细核对排查之后,确认宝马汽车女司机是正常驾驶车辆过程中,小猫进入车辆底盘并被挂住,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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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一条“宝马汽车女司机驾驶汽车拖行小猫”的视频引起关注。有网友称宝马女司机“虐猫”但并无事实依据,同时还在网络上散播相关虚假信息。随即引警方关注。在警方通过监控视频细细核对排查之后,确认宝马汽车女司机是正常驾驶车辆过程中,小猫进入车辆底盘并被挂住,从而出现了拖行小猫的情况;司机并不知情,更没有所谓的“虐猫”问题,后发布警情通报进行说明。

事件至此应当结束,可是有三个人依然在造谣生事。

1.冉某某,女,25岁。其以虚假信息带领他人在公安机关门前呼喊口号声讨当事人并进行网络直播,扰乱公安机关正常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

2.陈某,女,31岁。其为制造社会舆论,在网络上随意散布公民个人信息,严重侵害公民隐私。

3.史某某,男,30岁。其在看到相关视频、图片后,在毫无事实依据的情况下造谣他人“虐猫;”并在社交平台上编造传播大量虚假信息并散布当事人个人信息。

以上三人分别被处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别做网络判官,猫狗不是工具。

任何可能涉嫌违法犯罪的情况都应当在查清前因后果,具备事实依据,之后才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由相关机构进行定性;网友只能依据有限的资料去分析,这是不足以下结论的。反之,一旦下结论且结论并不符合客观事实,那么后果则可能涉嫌侵害名誉。而且即便在有事实依据之后,不参考相关法律法规的分析行为也是不可取的;因为只有法律法规是客观的,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所以网友们可以“吃瓜”但不应该做“判官,”否则最轻的结果也会是行政处罚。

真的有如此之多的“极端爱猫狗人士”吗?

笔者认为喜欢宠物的人一定有很多,但是会极端行事的爱猫狗人士一定很少;现在的许多短视频平台里有宠物博主,这些宠物博主不是在分享爱猫狗的生活,基本都是为了达到一定知名度之后带货,是不是呢?

其实许多爱猫狗人士大都是在表演,往往涉及到录播或直播,猫狗则基本成为获取流量的工具;更甚者还有一些看似极端的爱猫狗人士会去拦截运输合规肉食猫狗的车辆,场景往往相当危险,其行为大都严重违反交通法规并侵害了车主和货主的合法权益,而往往就是这样的所谓爱心人士在相关领域里最为活跃。

可是这些被救下来的猫猫狗狗却有可能被“有偿赠送”或“搭售赠送。”

熙熙攘攘皆为利往,现在的宠物博主圈不过是另一种形式的商场;别再打着爱心的旗号收割网友并网暴他人。

当然也不能否认有一些极端爱宠人士确实没有商业目的,可是宠物毕竟都不是保护动物,也没有相关动物的保护法,人们则可以选择喜欢、也可以选择不喜欢,无可厚非。即便是将某些属于宠物的动物当成菜肴也并不过分,毕竟不同区域有不同的饮食文化;比如广西玉林的荔枝狗肉节,这是传承多年的民俗,其食用的肉狗只要来源合法则无可指责。

有些人会说“狗是人类的朋友,请不要吃。”

笔者也有养狗,一条小黑狗已经15岁,一条大白狗不到1岁——这两只狗只是我的朋友,在公共场合遛狗的时候一定会牢牢拴起来;因为至少大白狗看起来还是挺吓人的,它不是许多小朋友、老年人或孕妇的朋友,许多人是怕狗的。

所以这两条狗只是我的朋友,我不能代表人人类;同理,谁说“狗是人类的朋友”都是废话,你也不能代表人类,因为你不能代表那些怕狗的人,同时也代表不了我。如果遇到一些特殊的情况,大白狗也无非是“应急口粮”罢了,看看电影《1942》,没饿着而已。

总而言之,不要把自己的意愿强加到别人头上,没有法律法规要求必须爱猫狗,同样没有道德准则去限制或约束;不论是法律还是道德都只是不允许伤害别人的宠物,因其行为属于损害公私财产,是违法行为。

除此以外只要合法获取猫狗,不论是养来作为宠物还是养大了当成口粮,这都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极端爱宠人士应当反省了。

来源:天和Au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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