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今年年初,海南省琼海市某景区与某平台主播协商一致决定由平台主播为景区进行旅游宣传,但在拍摄过程中,该主播不幸被景区装置伤至眼部,致使其必须居家休养且短期内无法开展工作。该景区在事发后积极主动就伤后处置与该主播进行协调磋商,但由于双方未能达成共识,导致赔偿事宜也
本网讯(记者黄国亮 □王丹 通讯员覃茂圣)今年年初,海南省琼海市某景区与某平台主播协商一致决定由平台主播为景区进行旅游宣传,但在拍摄过程中,该主播不幸被景区装置伤至眼部,致使其必须居家休养且短期内无法开展工作。该景区在事发后积极主动就伤后处置与该主播进行协调磋商,但由于双方未能达成共识,导致赔偿事宜也未能妥善解决。于是,该主播向琼海市人民法院塔洋法庭提起诉讼,要求景区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等经济损失。
塔洋法庭收到诉状后,第一时间联系了该主播与景区方,重新为双方搭建沟通桥梁,并从法律效果层面与该主播分析利弊、从社会效果层面与景区方剖析得失,让双方就解决纠纷最佳途径达成共识,在短短的五天时间内景区方便与该主播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当事人向法庭申请撤诉。此案中,人民法庭的快速响应,及时处置为琼海营商环境的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为当事人诉讼成本的减少作出了应有的努力,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
法官温馨提示:景区应当全面排查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地保障游客及工作人员等的人身财产安全;景区应当建立完备的应急处置方案,在发生意外事故之后,及时启动预案,积极对接沟通,妥善处理事故,尽可能地降低事故对当事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避免给景区带来的负面影响,从而充分维护当地旅游形象、保障旅游经济健康发展。
来源:民法社海南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