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最近,经典国产老剧被AI“魔改”的视频在网络热传。《甄嬛传》变成了“枪战片”,《红楼梦》被改成了“武打戏”……很多难以想象的画面,通过AI软件真切地展现在观众面前。
当技术被滥用,成为侵犯他人权益、误导公众的工具时,其负面影响便不容忽视,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规范“纠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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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经典国产老剧被AI“魔改”的视频在网络热传。《甄嬛传》变成了“枪战片”,《红楼梦》被改成了“武打戏”……很多难以想象的画面,通过AI软件真切地展现在观众面前。
AI“魔改”是创意还是恶搞?
记者在某视频平台上搜索发现,《甄嬛传》成了“枪战片”,甄嬛手持冲锋枪收拾情敌。此外,四大名著也没逃过AI“魔改”,《红楼梦》变成了“武打戏”,柔弱的林黛玉变成了林教头,还玩起了“林黛玉倒拔垂杨柳”;《三国演义》中的刘备、张飞化身“变种人”。在网上热传的片段里,上一秒还是孙悟空一气之下返回花果山的经典桥段,下一秒孙悟空和沙悟净就骑上了摩托车扬长而去。
《甄嬛传》画面被AI“魔改”(央广网发 图片来源于网络)
在对桃园三结义经典桥段的“魔改”中,原本是“喜欢结交天下英雄豪杰”被改成了“最爱结交地痞流氓”。最让人惊诧的是,视频中角色说台词时,嘴形几乎让人看不出任何破绽,足以以假乱真。
对于泛滥的AI“魔改”,不少人在某短视频网站发布AI“魔改”制作教程。例如,“一分钟教会你如何制作,需要AI涨粉的朋友可以”“基本看了就可以学会”“AI‘魔改’甄嬛传,15天涨粉10万教程”……操作者甚至不需要任何视频剪辑软件基础,只需用文字描述一下,不论多荒谬的画面AI软件都能做出来。
记者发现,按照发布的制作步骤显示,导入需要的视频、音频、图片等素材,输入一段描述词,如“帮我生成一段能够让画面中的角色骑着摩托车离开”的文字,再经过简单的视频剪辑,很快就可以生成想要的效果。
经常上网的张女士告诉记者,她已经多次刷到这类视频,一些创作者为吸引眼球,过度追求新奇和搞笑,让她难以接受。
“刚开始看觉得还挺搞笑,后来看多了,我都想不起来这些经典场景本来是什么内容了。这些视频过多追求出其不意,没有底线地修改经典,传递的价值观大都是错误的,我觉得是过度娱乐了。”
律师:AI“魔改”电视剧或构成侵权
“魔改”电视剧其实并不是新鲜事,一直以来就有对经典影视剧的改编,但此前更多地是对相关桥段进行剪辑、配音等操作。
现在借助AI软件,普通人能够轻松将经典影视剧中的角色和场景“移植”到全新的语境中,带来夸张的变化,冲击感官认知。
对此,北京市两高(郑州)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张博表示,“魔改”这个词一听就带着点“调皮”,无论是换脸、改台词还是加入新情节,都是对原影视剧内容的再创作。但是,在追逐流量的同时,也滋生了很多新型侵权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影视剧制作者享有改编权、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专有权利。第五十二条第一款,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构成侵权。第五十二条第六款,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也构成侵权。因此,未经授权,使用AI工具改编经典影视内容并在网络上传播,属于典型的侵权行为。
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权保护的是个人对其肖像的控制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其肖像。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张博认为,AI“魔改”视频涉及影视演员的形象,比如利用AI工具改变演员的动作、表情和台词,涉嫌侵犯了演员的肖像权和名誉权。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首先,对影视作品进行AI“魔改”,实际类似于二创,因此创作者需要原作品版权的授权,否则可能会涉及版权侵权问题。虽然有些创作者通过平台来获取影视资料,即使在这个平台进行二创,也要看平台有没有相关作品进行二创的权利,即有无版权授权。其次,即使获得版权授权,AI“魔改”也未必都合法,而是要看有没有侵害到人格权益。人格权益有一些是表演者权利,还有一些涉及声音权。例如,在AI“魔改”过程中,利用别人的声音作为声音的输出,这就有可能涉及表演者声音权等人格权利。
“魔改”的边界到底在哪儿?
青年剧作家、导演向凯认为,影视经典既是一代人的共同记忆,也是文化传承的载体。如果《三国演义》张飞等人物形象被肆意扭曲,甚至被“魔改”成了与原著精神内核相悖的形象,是对经典的亵渎。
“为了流量,毫无边界地‘魔改’经典IP,这完全是错误的一种方向。这些经典作品剧本的创作周期都有好几年,导演也付出了很多精力。现在通过AI技术改编,把我们原创者表达的内涵、思想都改变了,违背了原创者的初心。”向凯说。
有人认为“魔改”也是一种创新,但在向凯看来,这种“魔改”片面追求夺人眼球的效果,充斥低俗恶搞,超过了对原著进行改编所允许的限度。
“这种‘魔改’不是创新,不具备任何美感,尤其是把一些严肃情节改成搞笑情节,变成另一层含义,这都完全违背了创作的原则。改编一定要在合法、不侵犯版权的情况下进行合理改编。”
向凯呼吁,对于这种现象,不能一笑了之,需要严肃对待。“我觉得这种风气要引起社会警惕,希望原创作者站出来保护自己的版权,也希望平台对这种改编作品严格审核,改变现在这种状况。”
网络上关于AI“魔改”的视频教程(央广网发 图片来源于网络视频截图)
根据《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提供者应当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对图片、视频等生成内容进行标识。此外,《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指出,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提供以下深度合成服务,可能导致公众混淆或者误认的,应当在生成或者编辑的信息内容的合理位置、区域进行显著标识,向公众提示深度合成情况。
朱巍说,创作者在对外发布AI改编的内容时,必须要明确告知公众作品经过AI处理,如果没有告知属于违规行为。
AI“魔改”乱象该如何治理?张博认为,首先是完善立法,国家可以出台专门的规定,明确AI技术适用范围和恶意侵权的惩罚措施。其次,平台方面应引入更高级的AI识别技术,用于监控并拦截涉嫌侵权的“魔改”内容。此外,相关部门可以普及“魔改”与侵权的关系,号召大家尊重原作,推动版权方与创作者之间的合法授权合作,既保护版权又支持创新。毕竟,经典不能乱“魔改”,二创也要守边界,别一不小心把娱乐故事变成了侵权事故。
对此,网友表示“恶搞不是瞎搞”“确实该管管”。
AI魔改、AI换脸、AI合成虚假视频……一系列技术滥用问题,不仅严重侵犯他人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也是对公共信任的侵蚀。不可否认,人工智能作为一场颠覆性的技术革新,为内容创作领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从智能编辑到个性化推荐,从虚拟形象到增强现实,AI技术正在不断拓展内容创作的边界,为观众带来了更加丰富、多元的视觉体验。
然而,当技术被滥用,成为侵犯他人权益、误导公众的工具时,其负面影响便不容忽视,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规范“纠偏”。一方面,创作者在对外发布AI改编的内容时,必须要明确告知公众作品经过AI处理,做出显著标注提示,避免让人混淆。另一方面,平台方也应加强对上传内容的审核与管理,对于恶意“魔改”、虚假合成的视频,要及时下架并采取适当措施提醒或约束相关责任人。同时,要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界定AI技术的使用范围和法律责任,为创作者和受众提供有力的法律保护。
来源:伊州网信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