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给民企安心谋发展吃下定心丸 |新京报快评

B站影视 电影资讯 2025-05-20 16:56 2

摘要:5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这部法律的立法从动议到起草、审议和通过的全过程,都备受社会关注。

▲5月9日,工作人员在位于重庆北碚区的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发电机生产车间作业。图/新华社

5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这部法律的立法从动议到起草、审议和通过的全过程,都备受社会关注。

如今,其正式进入实施阶段,不仅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标志性事件,也在我国民营经济发展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

这种意义,不仅体现在创下了多个“第一次”,如第一次明确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第一次在法律中规定“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更意味着,民营经济“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正式从政策保障升级到法治保障。

该法共9章78条,包括总则、公平竞争、投资融资促进、科技创新、规范经营、服务保障、权益保护、法律责任和附则。一方面,这些内容将长期以来关于推动和保护民营经济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以法律的方式固化下来,让民营经济发展有了更稳定的预期。如该法首次将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法律。

另一方面,又为进一步激发民营经济活力,让民营企业在更广阔的天地里“大显身手”,在法律上打开了更大的空间。如明确支持有能力的民营经济组织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向民营经济组织开放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支持民营经济组织依法参与数字化共性技术研发和数据要素市场建设……

据此,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实施,既是为民营企业安心谋发展送上“定心丸”,也为激励广大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敢于闯、大胆干”提供了助推器。

经过数十年的探索和发展,我国民营经济已经形成相当的规模、占有很重的分量——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技术创新、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

但同时也得看到,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后,近年来也出现了一些值得警惕的,诸如“离场论”等错误论调,一些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更是动辄得咎,时常被推入舆论漩涡。这在客观上不仅对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带来污名化,也真切影响到民营经济的正常发展氛围。

在这一现实背景下,国家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专门立法,无疑是对一些针对民营经济的错误思潮的一种有力回击。一定程度上而言,也是完成了一场社会观念上的“激浊扬清”,扫除了可能妨碍民营经济发展的社会观念障碍和一些不必要的争议。

如其中就特别提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互联网等传播渠道,以侮辱、诽谤等方式恶意侵害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的人格权益;人格权益受到恶意侵害的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行为人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这些都对一些习惯拿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话题进行炒作乃至炮制“阴谋论”的行为,发出了明确的纠偏信号。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当此之际,要把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法律善意最大化体现出来,转化为对民营经济实实在在的推动力,除了要全面开展法律宣贯活动,更需加快推动配套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同时切实推动解决民营企业关心关切的问题,如加快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清欠进度;推进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坚决防止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实施好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提高涉企收费透明度等。

此外,一些与民营经济促进法相抵牾的、过时的政策和措施,也该“应改尽改,应除尽除”,真正让法律作为涉民营经济政府行为的唯一参照和评价准绳。

当前,内外部发展环境日趋复杂,扎实推进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以法治切实增强民企投资信心、激发民营经济活力和创造力,也是深挖中国经济“法治红利”的应有之义。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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