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之名,用心守护“家”与“少年”丨身边的榜样

B站影视 欧美电影 2025-05-19 20:26 3

摘要: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工作成绩突出个人、全省少年法庭工作先进个人、全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个人……诸多荣誉背后,是一个低调务实、简单纯粹、专注于自己热爱事业的少年家事审判法官。

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工作成绩突出个人、全省少年法庭工作先进个人、全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个人……诸多荣誉背后,是一个低调务实、简单纯粹、专注于自己热爱事业的少年家事审判法官。

法徽熠熠,映照初心。徐州中院少年家事庭副庭长陆红,深耕少年家事审判已有二十余载,从刑庭内设的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合议庭,到独立建制的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再到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她审结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案件以及离婚、抚养费、继承等家事案件千余件。她没有惊天动地的创举,也没有轰轰烈烈的事迹,有的只是脚踏实地的做事和年复一年的坚守,忠诚守护着法律的神圣与尊严,书写着司法为民的如磐初心。

破局开路

她是少年审判工作的开拓者

“既然没有现成经验可循,那就边干边总结。”陆红掷地有声。

时间回溯到2010年初,彼时徐州中院少年庭刚刚成立,大量案件纷至沓来、工作千头万绪,部分新同事一时之间不知所措,如何高效展开工作成为该庭迫在眉睫的大事难事。

陆红主动请缨,凭借多年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经验积累,深度思考、系统梳理涉未成年人案件的审理规程与工作要点,起草制定《全市法院系统少年案件审判庭工作规则》,并在全省率先构建起少年审判条线的质效指标评价体系,为审判工作搭建起规范化框架。

“未成年人犯罪的背后,往往是破碎的家庭、缺失的教育和迷茫的未来。审判不能只是冰冷的法槌敲击声,而要成为点亮他们人生的火种。”陆红常说,惩罚只是手段,挽救才是目的

在未成年人案件审判中,陆红严格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未成年人刑事政策,将惩罚与教育相结合,认真开展对犯罪未成年人的罪因调查分析、庭审教育和判后帮教工作,积极探索并推广一系列独具特色的未成年人审判制度和理念。

——推行未成年人前科封存制度,对28名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进行封存,使其免受社会歧视,该机制被评为“江苏省十大法治事件”,被刑法修正案(八)和刑事诉讼法吸收采纳。

——制定《徐州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社会工作介入工作规则》、《未成年案件社会工作介入中心办公室工作制度》等规范性文件,为全市两级法院社会介入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依据。

——指导铜山法院审理的全国首例由民政部门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写入《中国人权白皮书》;指导泉山法院牵头出台《关于建立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人员从业禁止及信息查询机制的意见》;撰写的《刑事诉讼中未成年被害人司法保护问题研究》一文获全国法院第七次少年法庭工作会议论文评选活动三等奖。

躬身力行

她是妇女儿童权益的守护者

家事案件往往涉及不同家庭成员之间的情感纠纷,有的因琐碎小事而横眉冷对,有的因情谊不在而形同陌路,有的因抚养权问题而剑拔弩张,每一件“小”案的审理都可能产生深远影响。

在一起离婚纠纷案中,夫妻育有一子后,便一直分居,男方长年在上海打工,后提出离婚。女方同意离婚,但要求男方支付分居期间的抚养费,男方则坚称没有稳定工作,不愿按女方主张的数额给付。一审法院在女方未能提供男方相应工作收入证据的情况下,按照人均收入标准判决了抚养费,后女方上诉。

陆红没有局限在案卷里。她根据与男方交谈中获得的线索,两次奔赴上海,查询、落实男方工作及收入情况,最终裁判按男方辞职之前的工资标准支付分居期间的抚养费,对案件进行改判,保护了女方和其儿子的合法权益。

“我是一名女法官,依法维护广大妇女的权益,无论从司法职能履行,还是从女性权益表达,对我而言都是义不容辞的。”陆红语气坚定。

法条是冰冷的,但法官的心应该是火热的。为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尤其是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陆红坚持在案件审理中,将“关爱心、耐心、智慧心、尽责心”的人文关怀,贯穿案件审理的全过程,急当事人所急,想当事人所想。

“这是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孩子父母系再婚,离婚时协议约定女方不承担抚养费,但由于男方工作发生变化,凭一己之力无法承担孩子的抚养费。审理期间,男方一度情绪失控,推打孩子。”陆红回忆道, “我们一方面向其释明法律,一方面安抚其情绪,并在庭审结束后,专程前往男方所在村了解他的家庭状况及品行性格,提前做好防范极端事件的预案。”

“家事纠纷案件中最让人揪心的往往是孩子。我记得当时陆庭长还特意为孩子买了玩具,在案件宣判后,孩子的父亲被陆庭长尽心、细心、耐心的工作所感染,不仅接受了判决,还表示会好好生活、照顾孩子。”徐州中院少年家事庭庭长刘建航补充道。

寓法于教

她是少年法治信仰的传播者

少年家事法官在未成年犯罪防治方面,承担着重要的法治宣传教育职能。

“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结案并不是终点,孩子的事,我们有责任管到底。”陆红深知,未成年人案件的审理不同于一般刑事案件,在审件审理完结之后,仍有大量帮教工作需要跟进。

陆红曾审理一起女性未成年人故意杀人案。该女因不满被害人让其长时间工作,加之对方恶语中伤其父母,冲动之下犯下大错。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女孩知晓自己并非父母亲生,庭审中情绪一度失控。案件审结后,该女被送往省未成年人管教所服刑。

“听说你最近表现不错......”陆红坚持每年前往少管所对包括该女在内的徐州籍未成年犯进行跟踪帮教,连续十多年不间断,并与该女互通信件,了解其心路变化、平时生活、改造成绩等,鼓励其积极向善,努力学习。每次回访结束前,女孩都主动拥抱陆红。在女孩心中,陆红早已不是“陆法官”,而是“陆妈妈”。

多年来,为切实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帮助未成年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陆红积极投身普法工作,不断探索多元化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模式,在更多的青少年心中播撒法治的信仰。

陆红利用“法院开放日”“国家宪法日”等特殊时间节点,邀请师生来法院实地参观,通过试敲法槌、旁听庭审、模拟法庭等方式,为学生们提供沉浸式法治教育体验,帮助他们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法治纽扣”,同时定期到学校举办法治讲座,用生动的案例和通俗易懂的语言向青少年普及法律知识,为他们引路护航。此外,她还精心编写了未成年人保护和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和优秀司法建议60余件,多篇案例先后被最高法院、全省法院作为典型案例宣传。

二十余载守初心,法槌落处绽芳华。陆红以满腔热情守护家庭和睦,用赤诚爱心照亮迷途少年的前行之路。她将司法温度融入每一场庭审,以纯粹热爱和实干担当,书写着“以法之名,为爱赋能”的动人篇章,成为法徽下守护少年家事的温暖逐光人。

文字:王西元

审核:褚红艳

来源: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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